中华周易研究会
辑注类 -> 古文观止 -> 信陵君救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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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信陵君救赵论

  唐顺之

  论者以窃符为信陵君之罪,余以为此未足以罪信陵也。夫强秦之暴亟矣,今悉兵以临赵,赵必亡。赵,魏之障也。赵亡,则魏且为之后。赵、魏,又楚、燕、齐诸国之障也,赵、魏亡,则楚、燕、齐诸国为之后。天下之势,未有岌岌于此者也。故救赵者,亦以救魏;救一国者,亦以救六国也。窃魏之符,以纾魏之患;借一国之师,以分六国之灾,夫奚不可者?

  然则信陵果无罪乎?曰:又不然也。余所诛者,信陵君之心也。信陵一公子耳,魏固有王也,赵不请救于王,而谆谆焉请救于信陵。是赵知有信陵,不知有王也。平原君以婚姻激信陵,而信陵亦自以婚姻之故,欲急救赵,是信陵知有婚姻,不知有王也。其窃符也,非为魏也,非为六国也,为赵焉耳;非为赵也,为一平原君耳。使祸不在赵,而在他国,则虽撤魏之障,虽撤六国之障,信陵亦必不救。使赵无平原,或平原而非信陵之姻戚,虽赵亡,信陵亦必不救。则是赵王与社稷之轻重,不能当一平原公子;而魏之兵甲,所恃以固其社稷者,祇以供信陵君一姻戚之用。幸而战胜,可也;不幸战不胜,为虏于秦,是倾魏国数百年社稷以殉姻戚,吾不知信陵何以谢魏王也?夫窃符之计,盖出于侯生,而如姬成之也。侯生教公子以窃符,如姬为公子窃符于王之卧内,是二人亦知有信陵,不知有王也。

  余以为信陵之自为计,曷若以唇齿之势,激谏于王;不听,则以其欲死秦师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必悟矣。侯生为信陵计,曷若见魏王而说之救赵;不听,则以其欲死信陵君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亦必悟矣。如姬有意于报信陵,曷若乘王之隙,而日夜劝之救;不听,则以其欲为公子死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亦必悟矣。如此,则信陵君不负魏,亦不负赵;二人不负王,亦不负于信陵君。何为计不出此?

  信陵知有婚姻之赵,不知有王。内则幸姬,外则邻国,贱则夷门野人,又皆知有公子,不知有王。则是魏仅有一孤王耳。呜呼,自世之衰,人皆习于背公死党之行,而忘守节奉公之道;有重相而无威君,有私雠而无义愤。如秦人知有穣侯,不知有秦王;虞卿知有布衣之交,不知有赵王。盖君若赘旒久矣!

  由此言之,信陵之罪,固不专系乎符之窃不窃也。其为魏也,为六国也,纵窃符犹可;其为赵也,为一亲戚也,纵求符于王,而公然得之,亦罪也。

  虽然,魏王亦不得为无罪也,兵符藏于卧内,信陵亦安得窃之?信陵不忌魏王,而径请之如姬,其素窥魏王之疏也;如姬不忌魏王,而敢于窃符,其素恃魏王之宠也。木朽而蛀生之矣。古者人君持权于上,而内外莫敢不肃。则信陵安得树私交于赵?赵安得私请救于信陵?如姬安得衔信陵之恩?信陵安得卖恩于如姬?履霜之渐,岂一朝一夕也哉?由此言之,不特众人不知有王,王亦自为赘旒也。

  故信陵君可以为人臣植党之戒,魏王可以为人君失权之戒。《春秋》书“葬原仲”、“翚帅师”。嗟乎!圣人之为虑深矣。大意:

   (一)自“论者以窃符为信陵君之罪”至“夫奚不可者”

  说明窃符未足以罪信陵。

   (二)自“然则信陵果无罪乎”至“不知有王也”

  说明信陵之罪在(心)不知有(魏)王。

   (三)自“余以为信陵之自为计”至“何为计不出此”

  说明信陵之自为计(不罪)在(以唇齿之势)激谏于王。

   (四)自“信陵知有婚姻之赵”至“亦罪也”

  说明信陵救赵是背公死党之行。

   (五)自“虽然魏王亦不得为无罪也”至“王亦自为赘旒也”

  说明魏王亦有疏(忽)宠(姬)自轻(为赘旒)之罪。

   (六)自“故信陵君可以为人臣植党之戒”至“圣人之为虑深矣”

  说明为人臣者戒植党,为人君者戒失权。主旨:说明人君若失权,人臣便植党而背公。(篇末(六))文体:论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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