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周易研究会
辑注类 -> 古文观止 -> 周郑交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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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周郑交质 隐公三年

  左 传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

  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名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苹蘩薀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藨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苹,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大意:

   (一)自“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至“郑公子忽为质于周”

  记叙周郑交质。

   (二)自“王崩”至“周郑交恶”

  记叙周郑交恶。

   (三)自“君子曰”至“昭忠信也”

  说明忠信由中,用质无益。主旨:说明忠信由中,用质无益。(篇末(三))文体: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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