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周易研究会
辑注类 -> 古文观止 -> 石碏谏宠州吁
辑注类 -> 古文观止 -> 石碏谏宠州吁

  原文:

  石碏谏宠州吁 隐公三年

  左 传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

  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大意:

   (一)自“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至“庄姜以为己子”

  记叙庄姜以厉妫娣戴妫生桓公为己子。

   (二)自“公子州吁”至“庄姜恶之”

  记叙公子州吁有宠。

   (三)自“石碏谏曰”至“”

  记叙石碏谏庄公以“爱子之方”。

   (四)自“弗听”至“乃老”

  记叙庄公不听(石碏谏,其子亦不听)。主旨:说明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篇末(三))文体:形式上为记叙文;内容上为论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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