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周易研究会
辑注类 -> 古文观止 -> 子鱼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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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子鱼论战 僖公二十二年

  左 传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

  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斗官歼焉。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吾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大意:

   (一)自“楚人伐宋以救郑”至“弗听”

  记叙宋(襄)公将与楚人战。

   (二)自“及楚人战于泓”至“门官歼焉”

  记叙宋败绩。

   (三)自“国人皆咎公”至“鼓儳可也”

  记叙子鱼论宋公未知战。主旨:说明战争(志在求胜)的道理。(篇末(三))文体: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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