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周易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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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民要术校释

  目录

  中国农书丛刊综合之部;〔后魏〕贾思勰撰,缪启愉校释,缪桂龙参校,北京:农业
  出版社,1982 第一版
  齐民要术序
  杂说
  卷一
  耕田第一
  收种第二
  种谷第三稗附出
  卷二
  黍穄第四
  粱秫第五
  大豆第六
  小豆第七
  种麻第八
  种麻子第九
  大小麦第十瞿麦附
  水稻第十一
  旱稻第十二
  胡麻第十三
  种瓜第十四茄子附
  种瓠第十五
  种芋第十六
  卷三
  种葵第十七
  蔓菁第十八菘、芦菔附出
  种蒜第十九泽蒜附出
  种□第二十
  种葱第二十一
  种韭第二十二
  种蜀芥、芸薹、芥子第二十三
  种胡荽第二十四
  种兰香第二十五
  荏、蓼第二十六
  种姜第二十七
  种蘘荷、芹、●第二十八菫、胡葸附出
  种苜蓿第二十九
  杂说第三十
  卷四
  园篱第三十一
  栽树第三十二
  种枣第三十三诸法附出
  种桃柰第三十四
  樱桃
  蒲萄
  种李第三十五
  种梅杏第三十六杏李□附出
  插梨第三十七
  种栗第三十八
  榛
  柰、林檎第三十九
  种柿第四十
  安石榴第四十一
  种木瓜第四十二
  种椒第四十三
  种茱萸第四十四
  卷五
  种桑、柘第四十五养蚕附
  种桑、柘
  养蚕
  种榆、白杨第四十六
  种榆
  种白杨
  种棠第四十七
  种谷楮第四十八
  漆第四十九
  种槐、柳、楸、梓、梧、柞第五十
  种槐
  种柳
  种楸、梓
  种梧
  种柞
  种竹第五十一
  种红蓝花、栀子第五十二燕支、香泽、面脂、手药、紫粉、白粉附
  种红蓝花
  作燕脂法
  合香泽法
  合面脂法
  合手药法
  作紫粉法
  作米粉法
  作香粉法
  种蓝第五十三
  种紫草第五十四
  伐木第五十五种地黄法附出
  伐木
  种地黄法
  卷六
  养牛、马、驴、骡第五十六相牛、马及诸病方法
  养羊第五十七□及酥酪、□酪法,收驴马驹、羔、犊法,羊病诸方,并附
  养猪第五十八
  养鸡第五十九
  养鹅、鸭第六十
  养鱼第六十一种莼、藕、莲、芡、芰附
  种莼
  种藕法
  种莲子法
  种芡法
  种芰法
  卷七
  货殖第六十二
  涂瓮第六十三
  造神曲并酒第六十四女曲在卷九藏瓜中
  白醪曲第六十五皇甫吏部家法
  笨曲并酒第六十六
  法酒第六十七酿法酒,皆用春酒曲
  卷八
  黄衣、黄蒸及糱第六十八黄衣一名麦●
  常满盐、花盐第六十九
  作酱等法第七十
  作酢法第七十一
  作豉法第七十二
  八和□第七十三
  作鱼鲝第七十四
  脯腊第七十五
  羹臛法第七十六
  蒸缹法第七十七
  ●、腤、煎、消法第七十八
  菹绿第七十九
  卷九
  炙法第八十
  作●、奥、糟、苞第八十一
  饼法第八十二
  □●法第八十三
  煮●第八十四
  醴酪第八十五
  飧饭第八十六
  素食第八十七
  作菹、藏生菜法第八十八
  饧哺第八十九
  煮胶第九十
  笔墨第九十一
  卷十
  五谷、果蓏、菜茹非中国物产者
  五谷一
  稻二
  禾三
  麦四
  豆五
  东墙六
  果蓏七
  枣八
  桃九
  李一0
  梨一一
  柰一二
  橙一三
  橘一四
  甘一五
  柚一六
  椵一七
  栗一八
  枇杷一九
  椑二0
  甘蔗二一
  □二二
  棪二三
  刘二四
  郁二五
  芡二六
  藷二七
  薁二八
  杨梅二九
  沙棠三0
  柤三一
  椰三二
  槟榔三三
  廉姜三四
  枸橼三五
  鬼目三六
  橄榄三七
  龙眼三八
  椹三九
  荔支四0
  益智四一
  桶四二
  ●子四三
  豆蔻四四
  榠四五
  余甘四六
  蒟子四七
  芭蕉四八
  扶留四九
  菜茹五0
  竹五一
  笋五二
  荼五三
  蒿五四
  菖蒲五五
  薇五六
  萍五七
  石□五八
  胡荾五九
  承露六0
  凫茈六一
  菫六二
  芸六三
  莪蒿六四
  葍六五
  苹六六
  土瓜六七
  苕六八
  荠六九
  藻七0
  蒋七一
  羊蹄七二
  菟葵七三
  鹿豆七四
  藤七五
  藜七六
  ●七七
  薕七八
  蘧蔬七九
  芺八0
  茿八一
  蕵芜八二
  隐荵八三
  守气八四
  地榆八五
  人苋八六
  莓八七
  鹿□八八
  蒌蒿八九
  藨九0
  藄九一
  覆葐九二
  翘摇九三
  乌蓲九四
  ●九五
  荆葵九六
  窃衣九七
  东风九八
  ●九九
  ●一00
  莓一0一
  荁一0二
  □一0三
  木一0四
  桑一0五
  棠棣一0六
  棫一0七
  栎一0八
  桂一0九
  木绵一一0
  欀木一一一
  仙树一一二
  莎木一一三
  槃多一一四
  缃一一五
  娑罗一一六
  榕一一七
  杜芳一一八
  摩厨一一九
  都句一二0
  木豆一二一
  木堇一二二
  木蜜一二三
  枳柜一二四
  朹一二五
  夫栘一二六
  ●一二七
  木威一二八
  榞木一二九
  韶一三0
  君迁一三一
  古度一三二
  系弥一三三
  都咸一三四
  都桷一三五
  夫编一三六
  乙树一三七
  州树一三八
  前树一三九
  石南一四0
  国树一四一
  楮一四二
  □一四三
  梓棪一四四
  ●母一四五
  五子一四六
  白缘一四七
  乌臼一四八
  都昆一四九
  附录一宋以来齐民要术校勘始末述评
  引言
  北宋系统本
  校刊较精的崇文院刻本
  错误很多、另有特长的日本金泽文库抄本
  猪饲彦博“校宋本”
  南宋本校改的得失
  龙舒刻本及黄、劳校宋本
  唯一完帙不缺的宋本--明抄南宋本
  从农桑辑要看元代的校改
  明代刻本的严重错乱
  开始错乱的湖湘刻本
  校刊最坏的秘册汇函--津逮秘书本及其不良影响
  《津逮》本在国外的贻误--日本山田罗谷刻本
  清代勘误工作的努力及其成就
  勘误工作的两大系统
  吾点系统本的来历及其发展经过
  吾点的精确校勘
  渐西村舍本校勘的疏浅
  黄麓森校本的比较深入
  黄廷鉴系统的初校本--《学津讨原》本
  黄廷鉴的进一步校勘
  张定均和张步瀛的累续加校
  现代科学知识的整理
  《齐民要术今释》
  日译本《齐民要术》
  附录二《齐民要术》主要版本的流传
  引言
  北宋崇文院刻本
  日本金泽文库旧抄卷子本
  南宋张辚刻本
  南宋本的明代抄本
  元代刻本的推测
  明代马直卿刻本
  明末胡震亨--毛晋刻本
  日本山田罗谷刻本及仁科干覆刻本
  清代张海鹏刻本
  清末袁昶刻本(渐西村舍本)
  附录三本书引用古文献书目
  齐民要术校释
  齐 民 要 术 序

  《史记》曰(一):“齐民无盖藏。”如淳注曰: “齐,无贵贱,故谓之齐民者,若(二)今言平民(三)也。”

  后魏高阳太守贾思勰撰

  盖神农为耒耜,以利天下;尧命四子【一】,敬授民时;舜命后稷,食(四)为政首;禹制土田,万国作乂【二】;殷周之盛,诗书所述,要在安民,富而教之。

  《管子》曰(五):“一农不耕,民有饥者;一女不织,民有寒者。”“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丈人曰(六):“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传曰(七):“人生在勤,勤则不匮。”古(八)语曰:“力能胜贫,谨能胜祸。”盖言勤力可以不贫,谨身可以避祸。故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国以富强;秦孝公用商君,急耕战之赏,倾夺邻国而雄诸侯(九)。

  《淮南子》曰(十):“圣人不耻身之贱也,愧道之不行也;不忧命之长短,而忧百姓之穷。是故禹为治水,以身解于阳盱之河;汤由苦旱,以身祷于桑林之祭【三】。……神农憔悴,尧瘦□,舜黎黑,禹胼胝。由此观之,则圣人之忧劳百姓亦甚矣。故自天子以下,至于庶人,四肢不勤,思虑不用,而事治求赡【四】者,未之闻也。”“故田者不强,囷仓不盈;将相不强,功烈【五】不成。”

  《仲长子》曰(十一):“天为之时,而我不农,谷亦不可得而取之。青春至焉,时雨降焉,始之耕田,终之簠、簋【六】,惰者釜之,勤者钟【七】之。矧夫不为,而尚【八】乎食也哉?”《谯子》曰(十二):“朝发而夕异宿【九】,勤则菜盈倾筐。且苟无(十三)羽毛,不织不衣;不能茹草饮水,不耕不食。安可以不自力哉?”

  晁错曰(十四):“圣王在上,而民不冻不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为开其资财之道也。…… 夫寒之于衣,不待轻暖;饥之于食,不待甘旨。饥寒至身,不顾廉耻。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夫腹饥不得食,体寒不得衣,慈母不能保其子,君亦安能以有民?……夫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粟、米、布、帛,……一日不得而饥寒至。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刘陶曰(十五):“民可百年无货,不可一朝有饥,故食为至急。”陈思王曰(十六):“寒者不贪尺玉而思短褐【一0】,饥者不愿千金而美一食。千金、尺玉至贵,而不若一食、短褐之恶者,物时有所急也。”诚哉言乎!

  神农、仓颉,圣人者也;其于事也,有所不能矣。故赵过始为牛耕【一一】,实胜耒耜之利;蔡伦立意造纸,岂方缣、牍之烦【一二】?且耿寿昌之常平仓【一三】,桑弘羊之均输法【一四】,益国利民,不朽之术也。谚曰:“智如禹、汤,不如尝更(十七)。【一五】”是以樊迟【一六】请学稼,孔子答曰:“吾不如老农。”然则圣贤之智,犹有所未达,而况于凡庸者乎?

  猗顿【一七】,鲁穷士,闻陶朱公富,问术焉。告之曰:“欲速富,畜五牸(十八)。”乃畜牛羊,子息万计。九真、庐江,不知牛耕,每致困乏。任延【一八】、王景【一九】,乃令铸作田器,教之垦辟,岁岁开广,百姓充给。炖煌不晓作耧犁;及种,人牛功力既费,而收谷更少。皇甫隆【二0】乃教作耧犁,所省庸力过半,得谷加五。又炖煌俗,妇女作裙,挛(十九)缩如羊肠,用布一匹。隆又禁改之,所省复不赀。茨充【二一】为桂阳令,俗不种桑,无蚕织丝麻之利,类皆以麻枲头贮衣【二二】。民惰窳羊主切 ,少粗【二三】履,足多剖裂血出,盛冬皆然火燎炙。充教民益种桑、柘,养蚕,织履,复令种纻麻【二四】。数年之间,大赖其利,衣履温暖。今江南知桑蚕织履,皆充之教也。五原土宜麻枲,而俗不知织绩;民冬月无衣,积(二十)细草,卧其中,见吏则衣草而出。崔寔【二五】为作纺绩、织纴之具以教,民得以免寒苦。安在不教乎?

  黄霸【二六】为颍(二一)川,使邮亭、乡官【二七】,皆畜鸡、豚,以赡鳏、寡、贫穷者;及务耕桑,节用,殖财,种树。鳏、寡、孤、独,有死无以葬者,乡部书言,霸具为区处:某所大木,可以为棺;某亭豚子,可以祭。吏往皆如言。袭遂【二八】为渤海,劝民务农桑,令口种一树(二二)榆,百本□【二九】,五十本葱,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鸡(二三)。民有带持刀剑者,使卖剑买牛,卖刀买犊,曰:“何为带牛佩犊?”春夏不得不趣田亩,秋冬课【三0】收敛,益蓄果实、菱、芡。吏民皆富实。召信臣【三一】为南阳,好为民兴利,务在富之。躬劝农耕,出入阡陌,止舍离乡亭【三二】,稀有安居。时行视郡中水泉,开通沟渎,起水门、提阏【三三】,凡数十处,以广溉灌,民得其利,蓄积有余。禁止嫁娶送终奢靡,务出于俭约。郡中莫不耕稼力田。吏民亲爱信臣,号曰“召父”。僮种(

  二四)【三四】为不其令,率民养一猪,雌鸡四头,以供祭祀,死买棺木。颜斐【三五】为京兆,乃令整阡陌,树桑果;又课以闲月取材,使得转相教匠【三六】作车;又课民无牛者,令畜猪,投贵时卖,以买牛。始者民以为烦,一二年间,家有丁【三七】车、大牛,整顿丰足。王丹【三八】家累千金,好施与,周人之急。每岁时农收后,察其强力收多者,辄历载酒肴,从而劳之,便于田头树下饮食劝勉之,因留其余肴而去;其惰 □者,独不见劳,各自耻不能致丹,其后无不力田者,聚落以至殷富。杜畿【三九】为河东,课民畜牸(二五)牛、草马【四0】,下逮鸡、豚,皆有章程,家家丰实。此等岂好为烦扰而轻费损哉?盖以庸人之性,率之则自力,纵之则惰窳耳。

  故《仲长子》曰:“丛林之下,为仓庾之坻【四一】;鱼鳖之堀【四二】,为耕稼之场者,此君长所用心也。是以太公封而斥卤播嘉谷,郑、白【四三】成而关中无饥年。盖食鱼鳖而薮泽之形可见,观草木而肥硗之势可知。”又曰:“稼穑不修,桑果不茂,畜产不肥,鞭之可也;杝(二六)落不完,垣墙不牢,扫除不净,笞之可也【四四】。”此督课之方也。且天子亲耕,皇后亲蚕,况夫田父而怀窳惰乎?

  李衡【四五】于武陵龙阳泛洲上作宅,种甘橘千树。临死敕儿曰:“吾州里有千头木奴,不责汝衣食,岁上一匹绢,亦可足用矣。”吴末,甘橘成,岁得绢数千匹。恒称【四六】太史公所谓“江陵千树橘,与千户侯等”者也。樊重【四七】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此种殖(二七)之不可已已也。谚曰:“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此之谓也。

  《书》曰(二八):“稼穑之艰难。”《孝经》曰(二九):“

  用天之道,因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论语》曰(三十):“百姓不足,君孰与足?”汉文帝曰:“朕为天下守财矣,安敢妄用哉!”孔子曰(三一):“居家理,治可移于官。”然则家犹国,国犹家,是以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其义一也。

  夫财货之生,既艰难矣,用之又无节;凡人之性,好懒惰矣,率之又不笃;加以政令失所,水旱为灾,一谷不登,胔腐(三二)相继:古今同患,所不能止也,嗟乎!且饥者有过甚之愿,渴者有兼量之情。既饱而后轻食,既暖而后轻衣。或由年谷丰穣,而忽于蓄积;或由布帛优赡,而轻于施与:穷窘之来,所由有渐。故《管子》曰(三三):“桀有天下,而用不足;汤有七十二里,而用有余,天非独为汤雨菽、粟也。”盖言用之以节。

  《仲长子》曰(三四):“鲍鱼【四八】之肆,不自以气为臭;四夷之人,不自以食为异:生习使之然也。居积习之中,见生然之事,夫孰自知非者也?斯何异蓼中之虫,而不知蓝之甘乎?”

  今采捃经传,爰及歌谣,询之老成,验之行事,起自耕农,终于醯、醢【四九】,资生之业,靡不毕书,号曰《齐民要术》。凡九十二篇,束(三五)为十卷。卷首皆有目录,于文虽烦,寻览差易。其有五谷、果、蓏非中国【五0】所殖者,存其名目而已;种莳之法,盖无闻焉。舍本逐末,贤哲所非,日富岁贫,饥寒之渐,故商贾之事,阙而不录。花草之流,可以悦目,徒有春花,而无秋实,匹诸浮伪,盖不足存。

  鄙意晓示家童【五一】,未敢闻之有识,故丁宁周至,言提其耳,每事指斥,不尚浮辞。览者无或嗤焉。

  (一) 见《史记.平准书》,“盖藏”作“藏盖”。

  (二) “若”,金抄作“若古”, “古”是衍文;明抄、湖湘本、《津逮》本又讹“若” 为“者”,变成“者古”,不通;张校作“者若”。按《史记.平准书》如淳注的原文是:“齐等无有贵贱,故谓之齐民,若今言平民矣。”张校多“者”字亦通,故从张校。

  (三) 注中三“民”字,原均作“ 人”,系唐人避唐太宗李世民之名改,宋以后一直沿用未改。《史记.平准书》原文作“民”,兹据以改复。

  (四) 金抄、黄校、张校作“是” ,明抄、湖湘本等作“食”。按本段全文系节引自《汉书.食货志》,此句《食货志》原文是:“舜命后稷,以黎民祖饥,是为政首。”《要术》既删去“以黎民祖饥”,应以明抄作“食”为长,故从明抄。

  (五) 见《管子.揆度》篇,又见《轻重甲》篇,文字稍异。下面“仓廪实”云云,见《管子.牧民》篇,二“知”字上均多“则”字。

  (六) 《论语.微子》篇:“子路从(孔子)而后,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

  (七) 见《左传.宣公》十二年, “人生”作“民生”。《要术》作“人”,可能也是唐人避改的。

  (八) 明抄、湖湘本无“古”字,金抄及《辑要》引有。

  (九) “故李悝……而雄诸侯”,节采自《汉书.食货志》。《食货志》原文是:“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国以富强。及秦孝公用商君,……急耕战之赏,……倾邻国而雄诸侯。”

  (十) 见《淮南子》(《四部丛刊》本)《脩务训》,文字稍异。其中“阳盱”作“阳眄 ”,字书无“眄”字,疑误。

  (十一)《隋书.经籍志》着录有《仲长子昌言》十二卷。《昌言》系东汉仲长统撰,现已失传。《后汉书.仲长统传》采录其《昌言》中《理乱》等三篇,是极小一部分。唐.魏征等《群书治要》中收有“《仲长子昌言》”,与崔寔《政论》合成一卷,亦极简略。《要术》所引仲长统各条,均不见此二书所采录。其引文引到哪里为止,只能主观地就文义推断。

  (十二)《谯子》,或出三国蜀谯周,或出他人。书已佚。

  (十三)各本均作“有”,《辑要》引作“无”。“不织不衣”,循下句例应作“不织则不衣”解释,不作“可以不织不衣”解释,则此处应作“ 无”。

  (十四)晁错语节引自《汉书.食货志》,文字无甚差别。

  (十五)刘陶语见《后汉书.刘陶传》,文同。

  (十六)陈思王即曹植(子建)。今传《曹子建集》,已非完帙,不载此段语句。《艺文类聚》卷五“寒”引曹植所上表中有此记载,文句稍异,并有脱文。

  (十七)金抄、明抄作“尝更”;黄校作“常更”,“常”应作“尝”;湖湘本、《津逮》本等作“常耕”,讹。宋陆佃《埤雅》卷五“

  羝”引《要术》(虽未标明,实出《要术》)作“更尝”,陆游《感旧》诗自注引《要术》亦作“更尝”,证明金抄的正确。因“汤”属阳韵, “更”属庚韵,古韵阳、庚同部,故汤、更相协,正合古谚形式。后世汤、尝相协,乃倒“尝更”为“更尝” 。

  (十八)黄校、张校、明抄作“□” ,无此字,误;金抄、湖湘本作“牸”,《孔丛子》原文亦作“牸”,音字,是母畜的通称,兹据改。

  (十九)明抄、湖湘本作“孪”,是双生子,误;金抄、《津逮》本等及《三国志.魏志》引《魏略》均作“孪”,指裙的过分褶叠费料,兹据改。

  (二十)“积”,金抄、明抄作“种 ”,误;据湖湘本等及《后汉书.崔寔传》改正。

  (二一)“颍”,明抄、湖湘本等作 “颖”,误;据金抄、渐西本及《汉书.黄霸传》改正。

  (二二)金抄、黄校、张校作“树” ,同《汉书.龚遂传》;明抄、湖湘本等作“株”。

  (二三)金抄及《辑要》引《要术》作“五鸡”,他本作“五母鸡”。按《要术》文句全同《汉书.龚遂传》,《龚遂传》亦无“母”字,故从金抄。

  (二四)金抄、黄校、明抄作“僮种 ”,张校作“童种”,湖湘本、《津逮》本等作“童恢 ”。兹从金抄,参看注释〔三四〕。

  (二五)明抄误作“□”,据金抄、湖湘本等及《魏志.杜畿传》改正。

  (二六)各本均作“柂”,讹。《说文》:“杝,落也。”《通俗文》:“柴垣曰杝。”即篱笆。音豸,又音移。段玉裁注《说文》:“

  《齐民要术》引《仲长子》曰:‘ 柂落不完,……’柂者,杝之误。”兹据改。

  (二七)明抄作“植”,兹依金抄作 “殖”。

  (二八)见《尚书.无逸》篇。

  (二九)见《孝经.庶人章》,“因 ”作“分”。按此字有今、古文之异,今文作“分”,古文作“因”。《要术》采用古文。今本《孝经》为李隆基(唐玄宗)注本,采用今文作“分”。

  (三十)见《论语.颜渊》篇。

  (三一)孔子语出《孝经.广扬名章》,“治”上多“故”字。此“

  故”字湖湘本等有,金抄、黄校、明抄无。《孝经》邢昺疏:“先儒以为‘居家理’下阙一‘故’字,御注加之。”“御注”即李隆基注。可见此字原来没有,始加于唐。湖湘本等据加,非。

  (三二)金抄、黄校、张校作“履” ,明抄、湖湘本等作“腐”。按“胔”音疵,指尸体腐烂,与“腐”为复词,自可解释。“履”是步履,“胔履相继”,虽可解释为腐尸如步履之相继,接踵而来,如《

  新唐书.李栖筠传》所谓“死徙踵路”,亦即卷二《种芋》篇“饿死满道,白骨交横”的意思,但以作“腐”较明允,故从明抄。

  (三三)《管子》卷二三《地数》篇:“昔者桀霸有天下,而用不足;汤有七十里之薄,而用有余,天非独为汤雨菽、粟,而地非独为汤出财物也。”

  (三四)《仲长子》语,不见今传仲长统《昌言》,已在校记(十一)说明。此段语句,究竟至何处止为《仲长子》原文,很难确定。现在暂将全段作为《仲长子》原文。

  (三五)金抄作“束”,他本作“分 ”。当时写书卷束成“卷”,故从金抄。

  【一】 《汉书.食货志》:“尧命四子,以敬授民时。”四子指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后亦简称羲和。事出《尚书.尧典》,记载尧命四人厘定春夏秋冬四时,以正农时。

  【二】 《汉书.食货志》:“禹平洪水,定九州,制土田,……万国作乂。”事出《禹贡》。“乂”是治理的意思。

  【三】 “祭”通“际”,不是祭祀。“桑林之祭”,《淮南子.脩务训》作“桑山之林” ,而《主术训》迳作“桑林之际”。又《本经训》:“ 禽(即擒字)封狶(大猪)于桑林。”高诱注:“桑林,汤所祷旱‘桑山之林’。”故“桑林之祭”,意即桑山之林际。《春秋繁露》卷十六《祭义》:“祭之为言,际也。”《广雅.释言》:“

  祭,际也。”上文“以身解于阳盱之河”,《淮南子》高诱注:“为治水解祷,以身为质。解读解除之解。”谓以身为质,为解除洪水灾害祈祷,也就是决心要把洪水治好,不惜捐躯献身之意。阳盱河,高注:“在秦地。”盱音吁。

  【四】 “求赡”,需要得到满足,生活过得好。

  【五】 高诱注:“烈,业也。”

  【六】 “簠、簋”,古时盛食物的器具,竹木制或铜制。簠,音甫,外方内圆;簋,音轨,外圆内方。但型制亦有小异者。

  【七】 “釜”、“钟”,古时量器名称。釜是六斗四升,钟是六石四斗。《左传.昭公三年》:“齐旧四量:豆、区、釜、钟。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钟。”

  【八】 “尚”,侥幸妄想的意思。《汉书.叙传上》:“尚粤其义。”颜师古注:“尚,庶几也,愿也。”《诗经.卫风.兔爰》孔颖达疏:“ 易曰:庶,幸也;几,觊也。是庶几者,幸觊之意也。 ”上文“矧夫”是何况的意思。

  【九】 “异宿”,指歇宿时有远近,因为走得快的已赶到前站,走得慢的还掉在后头,这是对下一句作比喻。

  【一0】“短褐”,粗麻短衣。

  【一一】赵过,汉武帝时任“搜粟都尉”(中央高级农官),曾总结农民经验创制成一种“ 三犁共一牛”的新农具(即今耧车),见卷一《耕田》篇引崔寔《政论》文。他教导和推广“代田法”和这种新农具的事迹与成效《汉书.食货志》有详细记述(卷一《种谷》篇引载其全文)。但牛耕不始于赵过,赵过只是在原已用牛耕的基础上有所改进。

  【一二】“缣”是细绢,“牍”是竹木简,有纸以前的文字,写在这些上面,即所谓“竹、帛”。其缺点是缣帛贵,竹、木简笨重。“方”是“比 ”的意思。这是说自东汉蔡伦用植物纤维改进造纸方法后,比起过去来,就没有用“缣、牍”那样烦费了。事见《后汉书.蔡伦传》。

  【一三】西汉宣帝时,耿寿昌建议在边郡修建仓库,谷贱时以较高的价格买进,贵时以较低的价格卖出,以调节粮价,叫做“常平仓”。事见《汉书.食货志》。

  【一四】桑弘羊的“均输法”,在经过试办阶段后,于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一一○年)正式施行于全国。办法是把各地一向为商人所争购贩运牟利的产品,列为人民向政府缴纳的实物贡赋(即将原征贡赋的品类改变),由政府直接征收掌握,除一部分按需要迳运京都长安外,其余都由当地转运到市价较高的地方卖去,把钱交回中央。这就是所谓“均输”。主要目的在平抑物价,防止商人投机倒把,而增加中央收入。事见《史记.平准书》及《汉书.食货志》。

  【一五】“尝”是曾经,“更”是经历。这句古语是说,即使聪明如禹汤,终不如亲身实践得来的知识高明。

  【一六】樊迟,孔子弟子,事见《论语.子路》篇。

  【一七】猗顿,春秋时人,在猗氏(今山西临猗县,一说安泽县)牧养牛羊致富。事出《孔丛子》卷五《陈士义》篇,有较详记载。所载陶朱公(即范蠡)语作:“子欲速富,当畜五牸。”《要术》卷六《

  养牛马驴骡》篇再引此句同《孔丛子》。“五牸”,据《养牛马驴骡》篇注文,指牛、马、猪、羊、驴五种母畜。《史记.货殖列传》及《汉书.食货志》均称猗顿以盐业致富,无繁殖牛羊致富说法。

  【一八】任延,自汉光武初年至汉明帝永平十一年(公元六十八年)病卒,历任九真、武威、颍川、河内四郡太守。在九真四年。事见《

  后汉书》及《东观汉记.任延传》。“乃令铸作田器,教之垦辟,岁岁开广,百姓充给” 一段文字,见于《后汉书.任延传》,指任延。王景事迹,与此相类,故《要术》连类并称,参看注释【一九】。三百年后俞益期迁居其地,记述自任延教导犁耕以来,有“白田”、“

  赤田”的两熟稻,“米不外散,恒为丰国”(参看卷十“稻〔二〕”注释【一】)。

  【一九】王景是东汉着名水利专家,治理黄河,着有功绩。《后汉书.王景传》称景于汉章帝建初八年(公元八十三年)任庐江太守,“

  先是,百姓不知牛耕,致地力有余,而食常不足。郡界有楚相孙叔敖所起芍陂稻田,景乃驱率吏民,修起芜废,教用犁耕。由是垦辟倍多,境内丰给。”芍陂是我国最早的大型蓄水陂塘,“陂径百里,灌田万顷”(王景传李贤注)。今安徽寿县安丰塘是其遗址,但已淤缩很多。庐江郡治在今安徽庐江县。

  【二0】皇甫隆,三国魏时人,嘉平(公元二四九至二五三年)中任炖煌太守。《三国志.魏志》卷十六《仓慈传》注引《魏略》称:“

  初,炖煌不甚晓田,常灌溉滀水,使极濡洽,然后乃耕。又不晓作耧犁、用水。及种,人牛功力既费,而收谷更少。隆到,教作耧犁,又教衍溉。岁终率计,其所省庸力过半,得谷加五。”下文接叙节省裙料一事,《要术》文句,全同《魏略》。“耧犁 ”即耧车。皇甫隆不仅向炖煌地区传进播种器,并且还改进了耕作和灌溉技术,所以得到增产。

  【二一】茨充,汉光武时继卫飒任桂阳太守,事迹见《东观汉记》及《后汉书.茨充传》,前者较详,后者简略。《要术》说茨充任桂阳县令,与本传不同。核对《要术》材料来源,似出《东观汉记》,如非《汉记》有残阙,疑即《要术》有误字。桂阳郡治,在今湖南郴县。桂阳县即今广东连县。“今江南知桑蚕织履,皆充之教也。”《东观汉记》原有,非《要术》所加,原文是:“至今江南颇知桑蚕织履,皆充之化也。”因此“今”指《茨充传》写作的时代,不是贾思勰时代。

  【二二】崔鸿《十六国春秋》:“王延,后母遇之无道,恒取铺穣及败麻头,与延贮衣。” 这里“以麻枲头贮衣”,当时没有棉花,当地又不知养蚕,用废麻头装进夹衣中取暖。“枲”音喜,大麻雄株。“

  麻枲头”是缉绩麻缕过程中剔剩下来的杂乱麻纤维,也叫“麻脚”。

  【二三】“粗”是南楚人称麻鞋草履的俗名,这里不是“粗”的异写字。扬雄《方言》卷四:“屝、屦、粗、履也。……南楚、江、沔之间,总谓之粗。”史游《急就篇》颜师古注:“粗者,麻枲杂履之名也,南楚、江、淮之间,通谓之粗。”字亦作“● ”,《释名.释衣服》:“荆州人曰●,丝、麻、韦、草,皆同名也。●,措也,言所以安措足也。”《说文》:“●,艸履也。”清桂馥《说文解字义证》即引《东观汉记》“少粗履”此句以证释说文“●”字。桂阳地属南楚,茨充正用了当地的方言,《茨充传》是根据茨充的材料写的。上文“窳”,音羽,懒的意思。

  【二四】“纻麻”即苎麻。

  【二五】崔寔,东汉后期汉桓帝时人,着有《四民月令》和《政论》。二书均已失传,《要术》各篇均有引到,特别是《四民月令》,由于《要术》的引录,最早保存了大量的资料。崔寔事迹见《后汉书.崔寔传》。五原郡大致包括今内蒙古自治区五原、临河及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西部地区。

  【二六】黄霸,汉武帝末年做过“均输长”,汉宣帝时二次出任颍川太守,先后八年。后累迁至丞相。《要术》所述事迹,节引自《汉书.黄霸传》。颍川郡治在今河南禹县。

  【二七】据《汉书.黄霸传》颜师古注,“邮亭”指传送文书的止歇站(即驿站),“乡官 ”指乡政府办事处,当然也包括其基层小吏,即所谓“ 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赋税、诉讼)、“游徼”(掌治安)。下文“乡部”,即指乡办事处。

  【二八】龚遂,汉宣帝时年七十余,初任渤海太守。《要术》所述事迹,出自《汉书.龚遂传》。渤海郡约有今河北省滨海地区。龚遂、黄霸,世称“良吏”,文献上往往“龚黄”并称。

  【二九】“□”即“薤”字。

  【三0】“课”,指检查考核其收获多少,是否达到预期的标准?下文“督课”则指督促与课罚。

  【三一】召信臣,稍后于龚遂,曾任零陵、南阳、河南三郡太守,汉元帝竟宁元年(公元前三十三年)征为少府。《要术》所述,节引自《汉书召信臣传》。南阳郡有今河南省西南部和湖北省北部偏西地区。

  【三二】“乡亭”是汉代县以下的行政区划单位,即所谓“十里一亭,十亭一乡”。(《汉书.百官公卿表》)《易经.序卦》:“离者,丽也。《说文》:“丽,旅行也。”《诗经.小雅.鱼丽》毛《传》:“丽,历也。”是“离”即经历之意。《要术》语出《汉书》,《汉书.西域传上》“离一二旬”,颜师古注:“离,亦历也。”证明“离乡亭”意即“历乡亭”,不是离开乡亭。此句意谓召信臣进入农村,随在止宿,其止宿之处,经历各乡各亭,很少呆在太守衙门里。

  【三三】“水门”即水闸。“阏”音遏,作“堰”字用。《汉书》颜师古注:“所以壅水。 ”周寿昌《汉书注校补》:“提即堤字。”《

  汉书补注》引钱大昕:“提阏即堤堰。”

  【三四】范晔《后汉书.童恢传》李贤注称,童恢,谢承《后汉书》作“僮种”。据此,僮种即童恢,《要术》材料,似根据谢承《后汉书》。但《要术》所叙僮种事迹,范晔《后汉书.童恢传》不载。谢承《后汉书》已失传,现在残存的《东观汉记》亦无僮种或童恢传记。二人关系究竟如何,已无从查证。不其县在今山东即墨县。

  【三五】《三国志.魏志.仓慈传》:“京兆太守济北颜斐,……为良二千石。”裴松之注引《魏略》:“颜斐,字文林。……黄初(公元二二○ 至二二六年)初,转为黄门侍郎,后为京兆太守。始京兆从马超破后,民人多不专于农殖。又历数四二千石,取解目前,亦不为民作久远计。斐到官,乃令属县整阡陌,树桑果,……。”下文与《

  要术》所记相同。但《要术》作“ 颜裴”,丁国钧《校勘记》:“以其字文林推之,此‘ 裴’字当为‘斐’之讹”,兹据《魏略》改作“

  斐”。汉代的京兆尹,魏改称京兆郡,郡治在今西安附近。

  【三六】“匠”指制车技艺。

  【三七】“丁”,坚实的意思。

  【三八】王丹,东汉初人,《后汉书》及《东观汉记》均有传。下文“□”,同“懒”。

  【三九】杜畿,东汉末魏初人,任河东太守十六年。《三国志.魏志》有传。《要术》所叙,与《魏志》相同。河东郡在今山西省西南隅。

  【四0】“草马”即母马。

  【四一】《诗经.小雅.甫田》:“ 曾孙之庾,如坻如京。”廪积为仓,露积为庾。京、坻皆有高丘之义,这里是说谷物堆积得象高丘那样,形容很多。

  【四二】“堀”通“窟”。

  【四三】“郑”,指秦王政(即秦始皇)元年(公元前二四六年)韩国水利专家郑国主持开凿的郑国渠;“白”,指汉武帝太始二年(公元前九十五年)白公主持修凿的白渠。二渠均引泾水灌溉,使关中农产获得丰收。

  【四四】仲长统时期封建庄园在形成中,大小庄园主役使着大量的和不少的“奴客”,这里用鞭打、杖揍的办法对付他们,充分暴露庄园主对男女 “奴客”的残酷。

  【四五】李衡,三国时仕于吴,后出任丹杨太守。《吴志.孙休传》裴松之注引《襄阳记》:“李衡,……汉末入吴。……后尝为诸葛恪司马。… …恪被诛,求为丹阳太守。……衡每欲治家,妻辄不听。后密遣客(按指“佃客”、“奴客”)十人,于武陵龙阳泛洲上作宅,种甘橘千株。临死敕儿曰:‘汝母恶吾治家,故穷如是。然吾州里有千头木奴,不责汝衣食,岁上一匹绢,亦可足用耳。’……吴末,衡甘橘成,岁得绢数千匹,家道殷足。晋咸康(公元三三五-三四二年)中,其宅上枯树犹在。”《水经注》卷二七“沅水”并载其事:“

  沅水又东历龙阳县之泛洲。洲长二十里,吴丹杨太守李衡植柑于其上。”武陵郡的龙阳县,吴置,在今湖南汉寿县,地当沅江入洞庭湖处。“泛 ”同“泛”,“泛洲”指湖中大片的淤积洲。“甘”即 “柑”字。又东晋习凿齿《襄阳耆旧传》亦载其事,但说“汉末为丹阳太守”。李衡妻是习竺之女,与习凿齿同族。

  【四六】“恒称”云云,是李衡自己常说的话。李衡死后,其子将千树柑橘的话告知母亲。其母从七八年前忽然不见了十户“奴客”和李衡常说的话联系起来推测,才知道有在龙阳营植柑园的事。这常说的话就是:“汝父恒称太史公言:‘江陵千树橘,当封君家。’”上一注释所引《襄阳记》等三项资料均有是项记载。太史公语见《史记.货殖列传》。

  【四七】樊重,汉光武刘秀的外祖。《要术》所述,见《后汉书.樊重传》,文句全同。

  【四八】“鲍鱼”,即腌鱼,不是鳆鱼(石决明)。《释名.释饮食》:“鲍鱼,鲍,腐也,埋藏奄使腐臭也。”“奄”即“腌”字。参看卷七《货殖》篇“鮿、鲍千钧”颜师古注。

  【四九】“醯”音兮,原义是酸,这里包括《要术》制醋、作菹和酿造各法。“醢”音海,原义是肉酱,引申为“烹”,这里包括各种酱、豉和酱藏食物以及腌腊、烹调各法。

  【五0】“中国”,指我国北方(主要是后魏的疆域)。

  【五一】“家童”,指“家客”、“ 奴客”,不是贾家的年轻子弟。《说文》●部:“童,男有□(按即罪字)曰奴,奴曰童。”说明“

  童”指奴隶。而童子的童,古作“ 僮”,《说文》:“僮,未冠也。”卷五《种红蓝花栀子》篇正称“小儿僮女”。和贾思勰同时稍后的颜之推则亦称“奴客”为“家童”,如《颜氏家训.治家》篇:“家童八百,誓满一千。”卢文弨解释说:“古僮仆作‘童’,童子作‘

  僮’;后乃互易。”《要术》卷三《芜菁》篇:“三载得一奴”,“

  二十载得一婢”,卷七《造神曲并酒》篇有“奴客”,这些都包括在当时所谓“家童”的范围之内。

  杂 说 (一)

  夫治生之道,不仕则农;若昧于田畴,则多匮乏。只如稼穑之力,虽未逮于老农;规画之间,窃自同于“ 后稷【一】”。所为之术,条列后行。

  凡人家营田,须量己力,宁可少好,不可多恶。假如一具牛【二】,总营得小亩三顷--据齐地大亩,一顷三十五亩也【三】。每年一易(二),必莫频种。其杂田地,即是来年谷资【四】。

  欲善其事,先利其器。悦以使人,人忘其劳。且须调习器械,务令快利;秣饲牛畜,事须肥健;抚恤其人,常遣欢悦。

  观其地势,干湿得所,禾(三)秋收了,先耕荞麦地,次耕余地。务遣深细,不得趁多。看干湿,随时盖磨【五】着切【六】。见世人耕了,仰着土块,并待孟春盖,若冬乏水(四)雪,连夏亢阳,徒道秋耕不堪下种。无问耕得多少,皆须旋【七】盖磨如法。

  如一具牛,两个月秋耕,计得小亩三顷。经冬加料喂。至十二月内,即须排比农具使足。一(五)入正月初,未开阳气上【八】,即更盖所耕得地一遍。

  凡田地中有良有薄者,即须加粪粪之。

  其踏粪法:凡人家秋收治田后,场上所有穣、谷 ●【九】等,并须收贮一处。每日布牛脚下,三寸厚;每平旦收聚堆积之;还依前布之,经宿即堆聚。计经冬一具牛,踏成三十车粪。至十二月、正月之间,即载粪粪地。计小亩亩别用五车,计粪得六亩。匀摊,耕,盖着,未须转【一0】起。

  自地亢后,但所耕地,随饷【一一】盖之;待一段总转了,即横盖一遍。计正月、二月两个月,又转一遍。

  然后看地宜纳粟:先种黑地、微带下地【一二】,即种糙种【一三】;然后种高壤白地。其白地,候寒食【一四】后榆荚盛时纳种。以次种大豆、油麻等田。

  然后转所粪得地,耕五、六遍。每耕一遍,盖两遍,最后盖三遍。还纵横盖之。候昏房、心中【一五】,下黍种无问。

  谷,小亩一升下子,则稀穊【一六】得所。

  候黍、粟苗未与垄齐,即锄一遍。黍经五日,更报【一七】锄第二遍。候未蚕老毕,报锄第三遍。如无力,即止;如有余力,秀后更锄第四遍。油麻、大豆,并锄两遍止,亦不厌早锄。谷,第一遍便科定【一八】,每科只留两茎,更(六)不得留多。每科相去一尺(七)。两垄头空,务欲深细。第一遍锄,未可全深;第二遍,唯深是求;第三遍,较浅于第二遍;第四遍较浅(八)【一九】。

  凡荞麦,五月耕;经二(九)十五日,草烂得转;并种,耕三遍【二0】。立秋前后,皆十日内种之。假如耕地三遍,即三重着子。下两重子黑,上头一重子白,皆是白汁(十),满似如浓【二一】,即须收刈之。但对梢相答铺之,其白者日渐尽变为黑,如此乃为得所。若待上头总黑,半已下黑子,尽总落矣。

  其所粪种黍地,亦刈黍了(十一),即耕两遍,熟盖,下糠(十二)麦。至春,锄三遍止。

  凡种小麦地,以五月内耕一遍,看干湿转之,耕三遍为度。亦秋社后即种。至春,能锄得两遍最好。

  凡种麻地,须耕五、六遍,倍盖之。以夏至前十日下子。亦锄两遍。仍须用心细意抽拔全稠闹【二二】细弱不堪留者,即去却。

  一切但依此法,除虫灾外,小小旱,不至全损。何者?缘盖磨数多故也。又锄耨以时。谚曰:“锄头三寸泽”,此之谓也。尧汤旱涝之年【二三】,则不敢保。虽然,此乃常式。古人云:“耕锄不以水旱息功,必获丰年之收。”

  如去城郭近,务须多种瓜(十三)、菜、茄子等,且得供家,有余出卖。只如十亩之地,灼然【二四】良沃者,选得五亩,二亩半种葱,二亩半种诸杂菜;似校平(十四)者种瓜、萝卜。其菜每至春二月内,选良沃地二亩熟,种葵【二五】、莴苣。作畦,栽蔓菁【二六】,收子。至五月、六月,拔诸菜先熟者(十五),并须盛裹(十六),亦收子讫。应空闲地种蔓菁、莴苣、萝卜等,看稀稠锄其科。至七月六日、十四日【二七】,如有车牛,尽割卖之;如自无车牛,输(十七)与人。即取地种秋菜。

  葱,四月种。萝卜及葵,六月种。蔓菁,七月种。芥,八月种。瓜,二月种;如拟种瓜四亩,留四月种,并锄十遍。蔓菁、芥子,并锄两遍。葵、萝卜,锄三遍。葱,但培(十八)锄四遍。白豆、小豆,一时种,齐熟,且免摘角。但能依此方法,即万不失一。

  (一) 《要术》卷三另有《杂说》篇,这个放在卷前的“杂说”,非贾思勰原作,已为研究《要术》者所公认。

  (二) 明抄作“二易”,不通,误;兹据金抄、黄校、张校、湖湘本等作“一易”。

  (三) 黄校、张校、明抄作“示” ,误;湖湘本、《津逮》本作“

  凡”,系出后人更改;仅金抄作“ 禾”,指“五谷”的通名,可能对(本篇称谷子为“谷 ”或“粟”,不称“禾”)。但这个通称在本篇不但别无二例,而且在这里也很突兀,依据本篇作者用词特点,“禾”也可能原是“亦”字。“亦”是“但”、“只要”的意思,下文“

  亦刈黍了”,即作此解。

  (四) 黄校、明抄作“冰”,误;兹据金抄作“水”。

  (五) 明抄、湖湘本等作“一”,金抄、黄校作“亦”。“一”字较胜。

  (六) 黄校、张校、明抄作“要” ,兹从金抄、湖湘本作“更”。

  (七) 《要术》中所有“尺”字,黄校、张校、明抄均作“赤”(

  明抄有个别例外),金抄均作“尺 ”。古代“赤”与“尺”通,但今已不通行,且院刻亦作“尺”,兹一律采用“尺”字。

  (八) 金抄、张校、黄校刘录及明抄等均作“较浅”;黄校陆录作“较浅于第三遍”,非。

  (九) 明抄、湖湘本作“三”,兹据金抄作“二”,《辑要》引亦作“二”。

  (十) 金抄作“●”,明抄作“汗 ”,均讹;兹从黄校、张校、湖湘本等作“汁”。《辑要》引作“皆有白汁满如浓”。

  (十一)各本均讹作“子”,仅金抄作“了”,是唯一正确的字。

  (十二)各本均作“糠”,疑“穬” 之讹。穬麦即裸大麦,亦称元麦。

  (十三)本段内四“瓜”字,金抄、明抄均作“众”(院刻残页剩有后二瓜字,亦作“众” ),明清刻本均作“瓜”,黄校、张校未校出,可能亦作“瓜”。按“众”即“菰”字,是茭白,也许本篇作者习惯上写“瓜”为“众”,犹“果”之写作“□”。但在这里易致混淆,兹一律改作“瓜”。

  (十四)明抄、湖湘本、《津逮》本作“邵平”,但明抄“邵”字不像明抄抄写者同一人的写体,疑原系空白而由后人据明刻本添补;湖湘本则眉上刻有校语说:“‘似邵平者’,恐讹”;金抄、黄校、张校作“校平”。按邵平以种瓜着称(见卷二《种瓜》篇),但史籍并无种萝卜记载,湖湘本校语已疑其误。“校”通“较”,如将“似”字改作“以”字,则“ 以较平者种瓜、萝卜”,差可解释,惟“平”如指其余五亩比较平常的地或较平坦的地,则词义仍有未周。这是一个还没有解决的问题。

  (十五)黄校、湖湘本等有“者”字,院刻、金抄、明抄无。

  (十六)两宋本作“盛裹”,湖湘本、《津逮》本讹作“胜衰”。惟“并须盛裹,亦收子讫 ”,疑应倒作“亦收子讫,并须盛裹”,则“

  盛裹”指种子贮藏,比较合适。

  (十七)院刻、金抄等作“输”,明抄讹作“轮”。“输”指就地成批地割卖。

  (十八)院刻、金抄等作“培”,明抄讹作“倍”。

  【一】 “后稷”,不可能指传说中的后稷这个人,可能指当时流传着的讬名后稷的农书。

  【二】 王祯《农书.垦耕》篇:“ 中原地皆平旷,旱田陆地,一犁必用两牛、三牛或四牛,以一人执之。”《农桑辑要》卷七引《韩氏直说》: “牛一具,三只。”各地情况不同,配合二头以上的牛共挽一犁,叫做“一具牛”。

  【三】 这个大小亩的比率,是说小亩三百亩,合齐地大亩一百三十五亩。假定以一百方步为一小亩,以二百四十方步为一大亩(《要术》亩法即系以二百四十方步为一亩,从卷五种白杨、种柳各法,可以推知),则小亩三顷,刚合大亩一百二十五亩,未知“三”字是否“

  二”字之误?另一种解释,是小亩一顷,合齐地大亩三十五亩。

  【四】 “谷资”,指以其地种谷子。

  【五】 “盖磨”,亦称“劳”,是耕后碎土和平土的重要农具,主要作用在保墑。王祯《农书》卷一二“劳”:“今亦名劳曰摩,又名盖。凡已耕耙欲受种之地,非劳不可。”又卷二《耙劳篇》:“ 耙有渠疏之义,劳有盖磨之功。今人呼耙曰渠疏,劳曰盖磨,皆因其用以名之,所以散□去芟,平土壤也。” 《要术》本文只称“劳”,或称“摩”,无称“盖”者。

  【六】 “切”,密切的意思,以利于保墑。

  【七】 “旋”,随即的意思。

  【八】 正月初,土温还没有转暖。北方此时一般还是冰冻的时候。“未开阳气上”,指土温还没有转暖时的土面上。

  【九】 “●”,字书无此字。按《尔雅.释宫》:“樴谓之杙。”樴、杙既同义,“●” 亦应与“●”同义。《广韵》“二十四职”:“●,禾 ●。”字亦作“□”。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二二《瑜伽师地论》卷三九“●□”庄炘注:“麦壳破碎者谓之麦□。”则“谷●”当是指谷壳及断茎残叶之类。

  【一0】“转”,指再耕。王祯《农书.垦耕篇》:“初耕曰塌,再耕曰转。”《要术》卷一《耕田》篇:“初耕欲深,转地欲浅。”

  【一一】“饷”通“晌”。清祁寯藻《马首农言.方言》篇:“午谓之晌午,晚谓之后晌。 ”这是北方通语,指一天内的某段时间,这里“随饷” ,意即耕过之后就在那时随即盖好。

  【一二】“微带下地”,较低下的地。

  【一三】《广雅.释诂一》:“造, ……始也。”音操,俗以“糙”字借用之。现在河南即称早麦子为“糙麦”。这里“糙种”,即指谷子的早熟品种。

  【一四】“寒食”,旧时时节名,在清明节前一日或二日。

  【一五】“昏”指黄昏。蔡邕《月令章句》:“日入后漏三刻为昏,日出前漏三刻为明,星辰可见之时也。”“房”、“心”是二星宿名(二十八宿之一)。房宿是“苍龙”七宿的第四宿,心宿是第五宿。“中”,代表方位,指正南方。“候昏房、心中” ,是说察候到黄昏时房宿、心宿运行到正南方的那个节候。心宿、房宿也称“火星”。“火星”昏中,在什么月份?《淮南子.主术训》:“大火中,则种黍、菽。 ”高诱注:“大火,东方苍龙之宿。四月建巳,中在南方。”《要术》卷二《黍穄》篇引《尚书考灵曜》:“ 夏,火星昏中,可以种黍、菽。”小注:“火,东方苍龙之宿。四月昏,中在南方。”都在四月。但也有说在五月的,如《尚书.尧典》:“日永星火,以正仲夏” ,即在五月。《礼记.月令》孔颖达疏说明《月令》“ 昏中”或“旦中”的节候和历法有不同,是因为“昏、明中星,皆大略而言。”同时地区也有不同。

  【一六】“穊”是稠密的意思。

  【一七】“报”是快的意思。《礼记.少仪》:“毋拔来,毋报往。”郑玄注:“报,读为赴疾之赴。拔、赴,皆疾也。”后人因以“拔来报往” 指来往频数。

  【一八】“科定”即定苗。上文“未蚕”,疑应作“末蚕”。

  【一九】锄谷要先浅,后深,再浅,这里已明确指出这个原则。群众总结的“头遍间苗要准,二遍扶苗要稳,三遍深锄要狠”,是值得重视的经验。

  【二0】“并种,耕三遍”,五月初耕,草烂再耕,连种前耕一遍,共三遍。

  【二一】“浓”,假借为“脓”,指其乳白状液汁浓厚如脓。《释名.释形体》:“脓,醲也,汁醲厚也。”“醲”即今“浓”字。《文选》枚乘《七发》:“甘脆肥醲。”“醲”亦作“脓”。“浓” 、“

  醲”、“脓”,古可通假。

  【二二】“全稠闹”,指麻苗极为稠密,因而长得细弱,所以要细心地拔去。

  【二三】《尚书.尧典》:“汤汤洪水……浩浩滔天。”《管子.山权数》:“汤七年旱。 ”《汉书.食货志》:“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

  【二四】“灼然”,犹言显然。

  【二五】“葵”,见卷三《种葵》篇注释【一】。

  【二六】“蔓菁”即芜菁。

  【二七】这两个日子的前一天,是七月初七“乞巧节”和七月十五日“中元节”,城市里需要较多的瓜果蔬菜,所以先一日准备好赶节去卖。南朝梁宗□《荆楚岁时记》说“七夕”“人家妇女……陈瓜果于庭中以乞巧”。又说:“七月十五日,僧尼道俗,悉营盆供诸佛。”即所谓“盂兰盆会”。都是旧俗迷信活动。

  齐民要术卷第一

  后魏高阳太守贾思勰撰(一)

  耕田第一

  收种第二

  种谷第三稗附出(二)

  (一) 各卷都在这个地位题署“后魏高阳太守贾思勰撰”,但本卷金抄、黄校、明抄、湖湘本缺,《津逮》本、渐西本已补上,兹亦补入。

  (二) 原无“稗附出”的附注,卷内篇题下有,兹据补。

  耕田第一

  《周书》曰(一):“神农之时,天雨粟【一】,神农遂耕而种之。作陶,冶斤斧,为耒耜、锄、耨,以垦草莽,然后五谷兴助,百果藏实。”

  《世本》曰:“倕作耒耜。”(二)“倕,神农之臣也。”(三)

  《吕氏春秋》曰(四):“耜博六寸。”

  《尔雅》曰(五):“斪斸谓之定。”犍为舍人曰(六):“斪斸,锄也,名定。”

  《纂文》曰(七):“养苗之道,锄不如耨,耨不如铲【二】。铲柄长二尺,刃广二寸,以□地除草。 ”

  许慎《说文》曰:“耒,手耕曲木也。”“耜,耒端木也。”(

  八)“斸,斫也,齐谓之镃基。一曰,斤柄性自曲者也。”(九)“

  田,陈也,树谷曰田,象四口(十),十,阡陌之制也。”“耕,犁也,从耒井声。一曰,古者井田。(十一)”

  刘□《释名》曰:“田,填也,五谷填满其中。(十二)”“犁,利也,利则(十三)发土绝草根。” “耨,似锄,妪【三】耨禾也。”(十四)“斸,诛也,主以诛锄物根株也。(十五)”

  凡开荒山泽田,皆七月芟艾【四】之,草干即放火,至春而开(

  十六)。根朽省功。其林木大者●乌更反杀【五】之,叶死不扇【六】,便任耕种。三岁后,根枯茎朽,以火烧之。 入地尽矣(十七)。耕荒毕,以铁齿●楱【七】俎候反再遍杷【八】之,漫掷黍穄,劳【

  九】郎到反亦再遍。明年,乃中【一0】为谷田。

  凡耕高下田,不问春秋,必须燥湿得所为佳。若水旱不调,宁燥不湿。燥耕虽块,一经得雨,地则粉解。湿耕坚□【一一】胡格反(

  十八),数年不佳。谚曰:“湿耕泽锄,不如归去。”言无益而有损。湿耕者,白背速● 楱之【一二】,亦无伤;否则大恶也。春耕寻手劳【一三】,古曰“耰”,今曰“劳”。《说文》曰(十九):“耰,摩田器。”今人亦名劳曰 “摩”,鄙语曰:“耕田(二十)摩劳”也。秋耕待白背劳。春(二一)既多风,若不寻劳,地必虚燥。秋田●【一四】长劫反实,湿劳令地硬。谚曰:“耕而不劳,不如作暴【

  一五】。”盖言泽难遇,喜天时故也。桓宽《盐铁论》曰(二二):“茂木之下无丰草,大块之间无美苗。”

  凡秋耕欲深,春夏欲浅。犁欲廉【一六】,劳欲再。犁廉耕细,牛复不疲;再劳地熟,旱亦保泽也。秋耕●【一七】一感反青者为上。比(二三)至冬月,青草复生者,其美与小豆(二四)同也。初耕欲深,转地【一八】欲浅。耕不深,地不熟;转不浅,动生土也。菅茅【一九】之地,宜纵牛羊践之,践则根浮。七月耕之则死。非七月,复生矣。

  凡美田之法,绿豆为上,小豆、胡麻次之【二0】。悉皆五、六月中●羹懿反(二五) 种【二一】,七月、八月犁●杀之,为春谷田,则亩收十石,其美与蚕矢、熟粪同。

  凡秋收之后,牛力弱,未及即秋耕者,谷、黍、穄、粱、秫茇【

  二二】方末反(二六)之下,即移羸【二三】速锋【二四】之,地恒润泽而不坚硬。乃至冬初,常得耕劳,不患枯旱。若牛力少者,但九月、十月一劳之,至春●(二七)汤历反 种【二五】亦得。

  《礼记.月令》曰:“孟春之月,……天子乃以元日,祈谷于上帝。郑玄注曰:“谓上辛日,郊祭天。《春秋传》曰(二八):‘春郊祀后稷,以祈农事。是故启蛰【二六】而郊,郊而后耕。’上帝,太微之帝。”乃择元辰,天子亲载耒耜,…… 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帝籍。“ 元辰,盖郊后吉辰也。……帝籍,为天神借民力所治之田也。”(二九)……是月也,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同和,草木萌动。“此阳气蒸达,可耕之候也。农书曰(三十):‘土长冒橛,陈根可拔,耕者急发’也。”……命田司“ 司谓‘田畯’,主农之官。”……善相丘陵、阪险【二七】、原隰【二八】,土地所宜,五谷所殖,以教导民。……田事既饬,先定准直【二九】,农乃不惑。 ……

  “仲春之月,……耕者少舍,乃脩阖扇。“ 舍,犹止也。蛰虫启户,耕事少闲,而治门户。用木曰阖,用竹苇曰扇。”……无作大事,以妨农事。… …

  “孟夏之月,……劳农劝民,无或失时。“ 重力劳来之。”……命农勉作,无休于都。“ 急趣农也。……《王居明堂礼》曰:‘无宿于国’也。 ”……

  “季秋之月,……蛰虫咸俯在内,皆墐其户。“ 墐,谓涂闭之,此避杀气也。”

  “孟冬之月,……天气上腾,地气下降,天地不通,闭藏而成冬。……劳农以休息之。“ ‘党正’:‘属民饮酒,正齿位’(三一)是也。”… …

  “仲冬之月,……土事无作,慎无发盖,无发屋室,……地气且(三二)泄,是谓发天地之房,诸蛰则死,民必疾疫。“大阴用事,尤重闭藏。”按(三三)今世有十月、十一月耕者,非直逆天道,害蛰虫,地亦无膏润,收必薄少也。……

  “季冬之月,……命田官告人出五种;“ 命田官告民出五(三四)种,大寒过,农事将起也。” 命农计耦耕事,脩耒耜,具田器。“

  耜者,耒之金,耜广五寸。田器,镃錤之属。”是月也,日穷于次,月穷于纪,星回于天,数将几终,“言日月星辰运行至此月,皆□于故基(三五)。次,舍也;纪,犹合(三六)也。”岁且更始,专而农民,毋有所使。“ 而,犹汝也;言专一汝农民之心,令人(三七)预有志(三八)于耕稼(三九)之事;不可徭役,徭役之(四十)则志散,失其业也。”……”

  《孟子》曰(四一):“士之仕也,犹农夫之耕也。”赵岐注曰:“言仕之为急,若农夫不耕不可(四二)。”

  魏文侯曰(四三):“民春以力耕,夏以强耘(四四),秋以收敛。”

  《杂阴阳书》曰:“亥为天仓,耕之始。”

  《吕氏春秋》曰(四五):“冬至后五旬七日昌生。昌者,百草之先生也,于是始耕。”高诱注曰(四六):“昌,昌蒲,水草也。”

  《淮南子》曰(四七):“耕之为事也劳,织之为事也扰。扰劳之事,而民不舍者,知其可以衣食也。人之情,不能无衣食。衣食之道,必始于耕织,……。物之若耕织,始初甚劳,终必利也众。”又曰:“不能耕而欲黍粱,不能织而喜缝(四八)裳,无其(四九)事而求其功,难矣。”

  《泛胜之书》(五十)曰:“凡耕之本,在于趣时,和土,务粪泽,早锄早获。

  “春冻解,地气始通,土一和解。夏至,天气始暑,阴气始盛,土复解。夏至后九十日,昼夜分,天地气和。以此时耕田,一而当五,名曰膏泽,皆得时功。

  “春地气通,可耕坚硬强地黑垆土,辄平摩其块以生草,草生复耕之,天有小雨复耕和之,勿令有块以待时。所谓强土而弱之也。

  “春候地气始通:椓橛木长尺二寸,埋尺,见其二寸;立春后,土块散,上没橛,陈根可拔。此时二十日以后,和气去,即土刚。以时耕,一而当四;和气去耕,四不当一。

  “杏始华荣,辄耕轻土弱土。望杏花落,复耕。耕辄蔺之。草生,有雨泽,耕重蔺之。土甚轻者,以牛羊践之。如此则土强。此谓弱土而强之也。

  “春气未通,则土历适不保泽,终岁不宜稼,非粪不解。慎无旱耕。须草生,至可耕时,有雨即耕,土相亲,苗独生,草秽烂,皆成良田。此一耕而当五也。不如此而旱耕,块硬,苗、秽同孔出,不可锄治,反为败田。秋无雨而耕,绝土气,土坚□,名曰‘腊田’。及盛冬耕,泄阴气,土枯燥,名曰‘脯田’。脯田与腊田,皆伤田,二岁不起稼,则一岁休之。

  “凡麦田,常以五月耕,六月再耕,七月勿耕,谨摩平以待种时。五月耕,一当三。六月耕,一当再。若七月耕,五不当一。

  “冬雨雪止,辄以蔺之,掩地雪,勿使从风飞去;后雪复蔺之;则立春保泽,冻虫死,来年宜稼。

  “得时之和,适地之宜,田虽薄恶,收可亩十石。”

  崔寔《四民月令》(五一)曰:“正月,地气上腾,土长冒橛,陈根可拔,急灾强土黑垆之田。二月,阴冻毕泽,可灾美田缓土及河渚小处。三月,杏华盛,可灾沙白轻土之田。五月、六月,可灾麦田。”

  崔寔《政论》曰(五二):“武帝以赵过为搜粟都尉【三0】,教民耕殖。其法三犁共一牛,一人将之,下种,挽耧,皆取备焉。日种一顷。至今三辅【三一】犹赖其利。今辽东【三二】耕犁,辕长四尺,回转相妨,既用两牛,两人牵之,一人将耕,一人下种,二人挽耧(五三):凡用两牛六人,一日才种二十五亩。其悬绝如此。”按三犁共一牛,若今三脚耧【三三】矣,未知耕法如何【三四】?今自济州以西,犹用长辕犁、两脚耧。长辕耕平地尚可,于山涧之间则不任用,且回转至难,费力,未若齐人蔚犁之柔便也。两脚耧,种垄穊【三五】,亦不如一脚耧之得中也。

  (一) 此段引文,不见今本《周书》,当是今本五十九篇以外的佚文。《太平御览》卷八四十“粟”引《周书》作:“神农之时,天雨粟,神农耕而种之。作陶,冶斤斧,破木为耜,锄、耨以垦草莽,然后五谷兴,以助□蓏之实。”

  (二) 《路史.余论》引《世本》作“垂作耒耨。”《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孔颖达疏及《尔雅.释器》邢昺疏均引作“垂作耨。”《

  广韵》“十八队”“耒”字下及“ 六止”“耜”字下分别引作“倕作耒”、“倕作耜”,与《要术》所引同。

  (三) 这句是《世本》的注文。清张澍辑集的《世本》卷一《作篇》有如下记载:“宋注:‘垂,神农之臣也。’”所称“宋注”,雷学淇校辑《世本》卷下作“宋衷”,是东汉末人。

  (四) 《吕氏春秋》(《四部丛刊》本)《任地》篇是:“是以六尺之耜,所以成亩也;其博八寸,所以成圳也。”又说:“耨,柄尺,此其度也;其耨(按系‘博’字之误)六寸,所以间稼也。” “博”指宽度,这是说耜宽八寸,耨宽六寸。《要术》引作“耜博六寸”,疑有误。

  (五) 见《尔雅.释器》,文同。

  (六) 犍为舍人是《尔雅》的最早注释者,据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说是汉武帝时人。其注本现已佚失。“名定”,明抄作“

  一名定”,院刻残页及金抄均无“ 一”字,《太平御览》卷八二三“

  耨”引犍为舍人注《尔雅》:“斪斸名定”,亦无“一”字,而且明抄的“一”字夹写在 “也名”二字之间,以添写漏字的形式加入,可以明显地看出原亦无“一”字,乃是后人根据晚出的本子(如湖湘本、《津逮》本即有“一”字)硬插补上去的,故不从。

  (七) 《纂文》,南朝宋何承天撰,书已失传。《太平御览》卷八二三“耨”引《纂文》作:“养苗之道,锄耨如铚,柄长三尺,刃广二寸,以封地除草也。”有脱讹字。

  (八) 《说文》:“耒,手耕曲木也。”同《要术》所引。《●,臿也。”“□,耒专也。”与《要术》所引不同。

  (九) 《说文》“斸”字下只说: “斫也,从斤属声。”《要术》所引见木部“欘”字下:“斫也,齐谓之镃錤。一曰,斤柄性自曲者。”□“ 斸”、“欘”二字通用,字亦作“钃”,是锄类农具。历来解释家亦以“锄属”释“镃錤”,或迳释为“锄” 。

  段玉裁注“斤柄性自曲者”称:“谓斫木之斤,及斫田之器,其木首接金者,生而内句,不假煣治,是谓之欘。”则是装有向里弯曲的木柄的“斤”叫做“欘”。《说文》:“斤,斫木也。”王筠《说文句读》:“斤之刃横,斧之刃纵,其用与锄相似,不与刀锯相似。”所谓“刃横”,指刃口与柄成弯角,像锄类,这是“斤”;“刃纵”指刃口与柄同方向,像刀类,这是“斧”。据此解释,“欘”的另一意义即所谓“斤柄性自曲者”,是指勾头的锄(如鹅颈锄),也指勾头横斫的斧。

  (十) “象四口”,黄校刘录、张校作“象形从四口”,劳校同,黄校陆录作“象形从四 □,□十”,明抄作“象形四口”(“形”字夹写在“ 象四”二字之间,也是后人插补上去的),兹据金抄及徐铉本《说文》作“象四口”。“口”,应是“□”,即古“围”字。段玉裁注:“谓□与十合之,所以象阡陌之一纵一横也。”徐灏《说文解字注笺》:“谓田之四畔也。”

  (十一)“一曰,古者井田”,今本《说文》同,但文义似有未尽。据丁福保《说文解字诂林》:“福保案,慧琳《音义》四十一卷二十页、希麟《续音义》一卷十一页‘耕’注引《说文》有‘或作□,古字也’一语。”则“古者井田”是解释“□”字的,今本《说文》似有夺文。

  (十二)《释名.释地》作:“已耕者曰田。田,填也,五稼填满其中也。”

  (十三)金抄、黄校、张校、明抄、渐西本均有“则”字,应有,但《津逮》本、《学津》本没有。《释名.释用器》原文亦有。清毕沅《释名疏证》“据《齐民要术》引删”去此“则”字,实被《津逮》本所误。

  (十四)《释名.释用器》作:“耨,以锄妪耨禾也。”“以锄”应作“似锄”,指耨的形制像锄。《太平御览》卷八二三“耨”引《释名》作: “耨,似锄,以耨禾也。”亦作“似锄”。而且《释名》原文紧接在这句下面的一句是:“鑮,亦锄属也。” 可以说明耨亦锄属。上条“犁”,《释名.释用器》文同,只句末多“也”字。

  (十五)《释名.释用器》作:“钃,诛也,主以诛除物根株也。”

  (十六)明抄、湖湘本作“至春而开垦”,金抄、黄校、张校无“垦”字,唐韩鄂《四时纂要》“七月”篇采《要术》亦无“垦”字,兹从金抄。注文“根朽省功”四字,湖湘本、《津逮》本全脱。

  (十七)黄校、张校、明抄均作“入地尽也”,兹从金抄及《四时纂要》采《要术》作“入地尽矣”(湖湘本等此四字全脱)。

  (十八)金抄、黄校、张校、明抄均作“胡洛反”,误;湖湘本、《

  津逮》本更将这三字错合成“●洛 ”二字。按此字音注《玉篇》、《

  广韵》、《说文》徐铉注均作“胡格切”,“洛”显系“格”字之误,兹改正(渐西本已据吾点校改正)。

  (十九)“耰”,《说文》作“櫌” ,解释是:“摩田器,从木忧声。”

  (二十)金抄、湖湘本作“曰”,误;兹从黄校、张校、明抄作“田”。

  (二一)黄校、湖湘本等及《辑要》引均作“秋”,误;北方春多风旱,金抄、明抄作“春 ”,是。

  (二二)见《盐铁论.轻重》篇,“ 茂木”作“茂林”,余同。

  (二三)明抄作“北”,误;兹从金抄、湖湘本作“比”,音避,是等到的意思。

  (二四)黄校、明抄作“头”,误;兹从金抄、湖湘本作“豆”。

  (二五)各本均作“美懿反”,误;仅《讨原》本据《辑要》引改作“羹懿反”,是,兹改正。又明抄“反”字下多“漫掩也”三字,但挤写在一个字的空格内(“美懿反”作双行小注,刚剩有一个空格),金抄无此三字,证明明抄也是后来什么人根据晚出的湖湘本或《津逮》本硬补进去的。而且用“漫掩也 ”解释“●种”也不恰当。故从金抄。

  (二六)明抄作“古末反”,湖湘本作“古未反”,均误;兹从金抄、《学津》本、渐西本作“方末反”(卷一《种谷》篇“即锋茇下”的注中注,明抄亦作“方末反”)。

  (二七)“●”,明抄、湖湘本讹作 “●”,据金抄等改正。

  (二八)“《春秋传》曰”云云,系郑玄注内原有引文,非《要术》所引。文出《左传.襄公七年》。《左传》原文“春”作“夫”,今本《月令》郑玄注亦引作“夫”。

  (二九)引号(“ ”)内仍是郑玄注文,下同。《要术》所引《月令》原文和郑玄注文,与今本《礼记.月令》基本上相同,其无大差别者,不作校记。

  (三十)这里《农书》云云,《月令》孔颖达疏称:“郑所引《农书》,先师以为《泛胜之书》也。”参看下文所引《泛胜之书》。

  (三一)这是郑玄注引《周礼.地官》“党正”文。

  (三二)“且”,《吕氏春秋.仲冬纪》同,《月令》作“沮”。“

  且”通“沮”。

  (三三)按语系《要术》所加。

  (三四)各本脱“五”字,据《月令》正文及郑注补。上文“命田官告人出五种”,《月令》作“令告民出五种”,无“田官”二字。郑玄注:“ 令田官告民出五种,明大寒气过,农事将起也。”

  (三五)黄校作“皆匝于故墓”,明抄作“皆市于故墓”,均误;金抄作“皆□于故基”,湖湘本、《津逮》本作“皆匝于故会”。环绕一周叫做 “□”(通作“匝”),“市”、“墓”显系“□”、 “基”之误,兹从金抄。《月令》郑玄注作“皆周匝于故处也”。

  (三六)明抄作“舍”,误;兹从金抄、黄校、湖湘本作“合”。《

  月令》郑玄注作:“纪,会也。”

  (三七)“人”,《月令》郑玄注作 “之”。

  (三八)黄校、张校、明抄作“思” ,误;兹从金抄、湖湘本及《月令》郑玄注原文作“志 ”。

  (三九)湖湘本、《津逮》本作“办稼”,明抄作“辨稼”,均讹;兹从金抄及《月令》郑玄注原文作“耕稼”。

  (四十)《月令》郑玄注作:“不可徭役,徭役之则志散失业也。”《要术》各本脱“徭役之”三字,兹补入。

  (四一)见《孟子.滕文公下》篇。

  (四二)《孟子》赵岐注作“不可不耕”。金抄、黄校、张校、明抄均作“不耕不可”,明清刻本改作“不可不耕”。

  (四三)魏文侯语,见《淮南子.人间训》,“夏”作“暑”,余同。

  (四四)“强耘”,两宋本同《淮南子》原文,明刻本始讹作“镪耘”,《农政全书》引《要术》又讹作“锄耘”(徐光启用的是明刻本,改“镪 ”为“锄”是可以理解的,但“锄耘”不限于夏季,“ 强耘”即《管子.匡乘马》篇所谓“热芸”,徐氏似未查原书),以后渐西本就跟着错。

  (四五)见《吕氏春秋.任地》篇, “昌”皆作“菖”,二字古通;“昌生”作“菖始生” ,“始”字应有;“先生也”作“先生者也”,“者” 字也不能少,《要术》似均脱。

  (四六)《吕氏春秋》高诱注“昌” 亦均作“菖”,“水草也”下尚有“冬至后五十七日而挺生”句。

  (四七)见《淮南子.主术训》。下文“又曰”一段见《淮南子.说林训》。

  (四八)“缝”,《淮南子.说林训》作“采”。

  (四九)《淮南子.说林训》无“其 ”字,《要术》所引较胜。

  (五十)关于本篇和其他各篇所引《泛胜之书》的校勘和注释,另见万国鼎《泛胜之书辑释》,本书一般从略。

  (五一)关于本篇和其他各篇所引崔寔《四民月令》的校勘和注释,另见缪启愉《四民月令辑释》,本书一般从略。

  (五二)崔寔《政论》的引文,《太平御览》卷八二三“犁”有引到,文句基本相同,但有大段错乱。参看《四民月令辑释》附录一。

  (五三)既已“一人将耕”,为什么还要“二人挽耧”?辽东“耕犁”的所以较落后,恐怕正因为还没有传进耧车。因此这里“挽耧”二字很费解,疑有误字。

  【一】 东汉王充《论衡.感虚篇》:“天雨谷,论者谓之从天而下,变而生。如以***论之,雨谷之变,不足怪也。何以验之?夫***出于丘山,降散则为雨矣。……夫谷之雨,犹复云布之亦从地起,因与疾风俱飘,参于天,集于地。人见其从天落也,则谓之天雨谷。建武三十一年,陈留雨谷,谷下蔽地。案视谷形,若茨而黑,有似于稗实也。……此谷生于草野之中,成熟垂委于地,遭疾风暴起,吹扬与之俱飞,风衰谷集坠于中国。中国见之,谓之雨谷。”王充这个说法是合乎科学道理的,他驳斥了谶纬家的变异之说,确实是古代杰出的唯物论者。

  【二】 “锄”指长柄锄,“耨”是短柄锄,“铲”是短柄的狭刃小铲,使更能细致地挑去苗间杂草或间苗。参看注释【三】。

  【三】 “妪”通“伛”。《淮南子.原道训》:“羽者妪伏。”高诱注:“以气剖卵也。 ”《后汉书》卷一一十《赵壹传》:“妪□名势。”李贤注:“妪□,犹伛偻也。”妪亦读若欧上声,现在江浙方言有称向前俯身为“妪”,亦有称大弯腰为“妪倒 ”者。所以“妪耨禾”是俯身或蹲着除草(当然也可以间苗)的意思。《吕氏春秋.任地》篇:“耨,柄尺,此其度也。”耨柄长仅一尺,也说明这一种短手锄是俯身或蹲着用一只手执柄使用的。《说文》:“锄,立薅斫也。”“锄”即“锄”字,才是立着削草用的。据此,古人是把短柄的叫做“耨”(亦写作“●”或“耨” ),长柄的叫做“锄”或“镈”。所以《释名.释用器》说:“耨,似锄。”《纂文》说:“养苗之道,锄不如耨,耨不如铲。”正是这个道理。“铲”比耨更狭小,使俯身挑去苗间杂草时,操作更方便。这一类农具的创制,充分说明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对于田间管理工作的细致。这一类小农具,现在还有在使用的。

  【四】 “芟”音衫,是刈草。“艾 ”通“刈”;又通“乂”,则是治理的意思。这里“芟艾”连用,是指割治开荒地里的杂草木。

  【五】 “●”,音罂,字书只说“ 刊木也”,引《要术》此句为证。但这样解释是不正确的。看下文“叶死不扇,……三年后,根枯茎朽”,可见并没有把树砍掉,而是用环剥法(在树干迫根处剥去一圈皮层,包括形成层在内)使树枯死。王祯《农书.垦耕篇》注“●杀之”说:“谓剥断树皮,其树立死。 ”是正确的。

  【六】 “扇”指遮阴,“不扇”指树冠不再遮蔽日光。

  【七】 “铁齿●楱”,这里指牲畜拉的铁齿耙。

  【八】 “杷”即“耙”字,亦作“ 钯”、“□”。此处当动词用,“再遍杷之”是说耙二遍。

  【九】 “劳”,见卷前《杂说》篇注释【五】。此处当动词用。《

  集韵》作“●”,今写同。

  【一0】“中”,北方话,“可以” 、“合适”的意思。

  【一一】“坚□”,指湿耕使土块干燥后坚硬不易破碎。《说文》:“□,水干也。一曰,坚也。”《玉篇》、《广韵》都说:“土干也。”段玉裁注《说文》:“按干与坚,义相成,水干则土必坚。 ”

  【一二】“白背速●楱之”,指土壤稍干时从速用铁齿耙耙过。贾思勰是山东人,书中多用当地俗语,现在鲁东仍把土壤稍干时土面变成白色称做 “白背”。

  【一三】“寻”是随即,“寻手”意即随手,指耕后随手就要摩●。

  【一四】“●”,字书解释“田实也 ”,即引《要术》此语为证。但似有问题,因为“●” 解释作“实”,在这里即使单独指出“实”的土壤物理性,仍然没有多大意义而且不解决问题。问题在为什么秋田会“●实”。这个主要应是由于北方秋季雨水较多的缘故,所以下文接着说“湿劳令地硬”。因此这个“ ●”字应是“隰”的孳生字,是由当时当地的口语中创造出来的,它指的是因雨水较多而使田土塌实的状况,以区别于“下湿曰隰”的“隰”字和普通的“湿”字。

  【一五】“作暴”,犹言“作践”、 “作耗”、“糟塌”。清郝懿行《宝训.杂说》篇引《要术》“不如作暴”作的注解:“暴,……耗也。”或释为“作罢”,可备一说。

  【一六】“廉”是狭仄的意思。“犁欲廉”,指犁起的土条不要太宽,要狭仄些。王祯《农书.垦耕篇》:“欲廉欲猛,取之犁梢。”“

  犁梢”指犁柄,犁地时使犁柄稍侧,带动犁镵跟着倾侧,则起土较狭。起土狭则犁的拉力轻,犁条细,可以减少和消减犁不到的犁脊,地就耕得细而匀透。下文所说:“犁廉耕细,牛复不疲”,指此。

  【一七】“●”是由“掩”字孳生而来的。“●青”指把青草耕覆在土中。这是耕翻青草作为绿肥的最早记载。注内所称,指来春再耕翻越冬青草作绿肥。

  【一八】再耕叫做“转地”。

  【一九】菅、茅均属禾本科杂草。菅(音奸)具有粗壮的根头和须根。茅具有长根茎,蔓延甚广,生长力极强。这二种都是难除的杂草。

  【二0】豆科作物是很好的绿肥,《要术》已有明确的认识。“胡麻”即芝麻。现在甘肃等地俗称亚麻为“胡麻”,非《要术》所指。

  【二一】“●”,《集韵》:“音谜,散种也”;《辑要》引《要术》自加注解说:“漫种也”。漫种、散种,均指撒播。按“●”字应从冀声,不应从“米”声,实际就是作稠密解释的“穊”的异写字。《要术》卷八《作豉》篇“作豉法”:“令稀●均调”,可知“●”和“稀”对文,显然是“密”的意思。所以“●种”就是“穊种”,意即播种要密。后读唐韩鄂《四时纂要》“五月”篇“肥田法”条采录《要术》“美田之法”正作“穊种”,又《要术》卷三《种葵》篇:“五、六月中,穊种菉豆,至七月、八月,犁● 杀之”,与此处正相一致,均其明证。在这种场合,撒播可能是“穊种”的主要播种法,但“穊种”本身不是撒播。因此,“散种”、“漫种”的解释,混淆了“穊种”的原义;明抄加注的“漫掩也”,更不通。

  【二二】“茇”,这里指作物收割后留在地里的残株,现在北方通称为“茬”。《说文》: “茇,艸根也。”音拨。据《要术》音注,音拂。

  【二三】“羸”是瘦弱,指牛,承上文“牛力弱”而言,省去“牛”字。“移”是转移,即转为移用之意,意即就用弱牛于锋地,不再用于耕地。为了在作物收割后能够从速浅耕灭茬,并避免重役疲牛,这是双方兼顾的不得已的办法。或释“羸”为倒伏的禾秆,容有未照。

  【二四】“锋”是一种有尖锐犁镵而无犁壁的农具,起土浅,不覆转,亦不推向一边或两旁。此处作动词用。按王祯《农书》卷十三“锋”条称: “锋,古农器也,其金比犁镵小而加锐,其柄如耒,首如刃锋,故名锋,取其铦利也。”又称:“农书云,无 ●而耕曰耩。既锋矣,固不必耩,盖锋与耩相类。今耩多用歧头,若易锋为耩,亦可代也。”依照王祯所说,似乎锋与耩相类而可以互易。但这和《要术》所说不合。《要术》卷一《种谷》篇:“苗高一尺锋之。耩者非不壅本苗深,杀草益实,然令地坚硬,乏泽难耕。”卷二《黍穄》篇:“

  苗生垄平,即宜杷劳,锄三遍乃止,锋而不耩。”下面小注:“苗晚耩,即多折也。”卷二《大豆》篇:“锋、耩各一,锄不过再。”可见锋与耩必然有它们颇为突出的不同之处。王祯《农书》所载锋的图形,完全用人力操作,也和《要术》所说用畜力不合。据我们推测,锋是一种有尖锐犁镵而没有犁壁的农具,它的特点是起土浅而不覆,拉力轻,有浅耕保墑的作用。耩也是有镵而无壁的,这一点和锋相类。但是锋的镵尖锐而平,耩则可能两旁低而中间有高棱,前端平而后部渐向上弯,有把土推向两旁的作用,所以说: “耩者非不壅本苗深。”

  【二五】《集韵》“二十三锡”:“ 离而种之曰●,贾思勰说。”清倪倬《农雅.释事》篇因用其说以释“●”。但《要术》并无“离而种之”叫做“●”的说法。按金抄源出院刻,丁度等受命编撰《集韵》时,院刻已出版,但今传金抄亦无此说,《集韵》指为“贾思勰说”,未知何据。又《广韵》“十二霁 ”有“●”字,解释是:“不耕而种”。《集韵》亦有,解释同《广韵》。就《要术》上下文义看来,“●种 ”是指前作收获后不经过耕地就下种,其义与“不耕而种”符合。则“●”、“●”可能是一字。“不耕而种 ”究意怎样种法,点播自然很有可能,但也没有理由排斥耩沟条播,因此丁度“离而种之”的解释就很含混。这样的注解,贾思勰自己是不会有的。

  【二六】“启蛰”,指正月中气,和现在以“惊蛰”为二月节不同。郑玄注《月令》此处的上文“蛰虫始振”称:“《夏小正》:‘正月启蛰’, ……汉始亦以‘惊蛰’为正月中。”汉初以前的节气顺序是:立春、惊蛰、雨水、春分,现在的农历将中间的二个节气倒过□,那是西汉末刘歆造“三统历”以后的事。

  【二七】倾坡叫做“阪”。“险”是山险之地。《诗经.小雅.正月》:“瞻彼阪田。”郑玄笺:“阪田,崎岖硗埆之处。”则“阪田”兼有“阪 ”与“险”的涵义。这些地方开发为农田,有利也有弊,其弊在不加适当的水土保持措施,会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所以《淮南子.主术训》就明确指出:“丘陵、阪险不生五谷者,树以竹木。”对水土保持已重视。

  【二八】《尔雅.释地》:“广平曰原。”“下湿曰隰。”隰音习。《公羊传、昭公元年》:“上平曰原,下平曰隰。”原、隰同类,都指平地,但有高平和低平之分。

  【二九】《月令》郑玄注:“准直,谓封疆、径、遂也。”指彊界、径路、沟洫。

  【三0】汉承秦制,改秦官“治粟内史”为“大司农”(亦称“大农”),主管全国经费。 “搜粟都尉”是协助大司农的高级农官,主要管农业收入和教导农业生产,有时大司农缺员,即由搜粟都尉兼领。但搜粟都尉不常设。赵过的事迹,约早于泛胜之教田三辅六十年。

  【三一】“三辅”,指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原系官名,后成为地名)所辖地,包括西汉都城长安及其附近地区。

  【三二】辽东,汉郡名,有今辽宁省东南部辽河以东地区。

  【三三】王祯《农书》卷一二有“两脚耧车”图,并说:“耧车,下种器也。……耧种之制不一,有独脚、两脚、三脚之异。今燕、赵、齐、鲁之间,多有两脚耧,关以西有四脚耧,但添一牛,功又速也。夫耧,中土皆用之,他方或未经见。”用耧车播种,是我国劳动人民在二千年前的伟大创造。

  【三四】“未知耕法如何?”据王祯《农书》卷一二“耧车”记载使用耧车播种的人力是: “用一人牵傍,一人执耧,且行且摇,种乃自下。”掌耧和牵牲口,至少也得二人。过去北方用旧耧车播种,一般是一人扶耧,一人牵牲口,两人往漏斗里溜子,随后镇压。而崔寔所说的赵过播种法,只用一人,“下种,挽耧,皆取备焉,日种一顷”,可以想见是不用人牵挽牲口,播行不求匀直很粗放的。

  【三五】“种垄穊”,嫌播行太密。由于耧脚是固定的,所以行距也固定了,不如“一脚耧 ”的可以自由掌握行距的宽窄。当时还没有可以调节行距宽窄的耧车。

  收种第二

  杨泉《物理论》曰(一):“梁【一】者,黍、稷之总名;稻者,溉种之总名;菽者,众豆之总名。三谷各二十种,为六十;蔬、果之实,助谷各二十,凡为百种。故《诗》曰(二):‘播厥百谷’也。”

  凡五谷种子,浥郁【二】则不生,生者亦寻【三】死。种杂者,禾则早晚不均,舂(三)复减而难熟【四】,粜卖以杂糅见疵,炊爨失生熟之节。所以特宜存意,不可徒然。

  粟、黍、穄、粱、秫,常岁岁别收,选好穗纯色者,劁【五】才雕反刈高悬之。至春治取,别种【六】,以拟【七】明年种子。耧耩●种,一斗可种一亩。量家田所须种子多少而种之。 其别种种子,常(四)须加锄。锄多则无秕也。先治而别埋,先治,场净不杂;窖埋,又胜器盛。还以所治蘘草【八】蔽窖。不尔必有为杂之患。将种前二十许日,开出水洮【九】,浮(五)秕去则无莠。即晒令燥,种之。依《周官》相地所宜而粪种之。【一0】

  《泛胜之术》曰:“牵马令就谷堆食数口,以马践过为种,无□□,厌□□虫也。”

  《周官》曰(六):“草人,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为之种。郑玄注曰:“土化之法,化之使美,若泛胜之术也。以物地,占其形色。为之种,黄白宜以种禾之属。”凡粪种:骍刚【一一】用牛,赤缇【一二】用羊,坟壤【一三】用麋,渴泽【一四】用鹿,咸潟【一五】用貆【一六】,勃壤【一七】用狐,埴垆【一八】用豕,彊●【一九】用蕡【二0】,轻爂【二一】用犬。此“草人 ”职(九)。郑玄注曰:“凡所以粪种者,皆谓煮取汁也。【二二】赤缇,縓色也;渴泽,故水处也;潟,卤也;貆(七),貒也;勃壤,粉解者;埴垆,黏疏者;彊●,强坚者;轻燢(八),轻□者。故书‘骍’为‘ 挈’,‘坟’作‘□’。杜子春【二三】‘挈’读为‘ 骍’,谓地色赤而土刚强也。郑司农云:‘用牛,以牛骨汁渍其种也,谓之粪种。坟壤,多□鼠【二四】也。壤,白色。蕡,麻也。’玄谓坟壤,润解【二五】。” ”

  《淮南术》曰(十):“从冬至日数至来年正月朔日,五十日者,民食足;不满五十日者,日减一斗;有余日,日益一斗。”

  《泛胜之书》曰:“种伤湿郁热则生虫也。

  “取麦种,候熟可获,择穗大彊者斩,束立场中之高燥处,曝使极燥。无令有白鱼【二六】,有辄扬治之。取干艾杂藏之,麦一石,艾一把。藏以瓦器、竹器。顺时种之,则收常倍。

  “取禾种,择高大者,斩一节下,把悬高燥处,苗则不败。

  “欲知岁所宜,以布囊盛粟等诸物种,平量之,埋阴地。冬至后五十日,发取量之,息最多者,岁所宜也。”

  《崔寔》曰(十一):“平量五谷各一升,小甖盛,埋垣北墙阴下,……。”余法同上。

  《师旷占术》曰:“杏多实不虫者,来年秋禾善。五木者,五谷之先;欲知五谷,但视五木。择其木盛者,来年多种之,万不失一也。”

  (一) 《太平御览》卷八三七“谷 ”引杨泉《物理论》和《要术》基本相同,惟最末多“ 谷者,众种之大名也”句。

  (二) 《诗经.小雅.大田》、《周颂.噫嘻》、《载芟》、《良耜》等篇,均有此句。

  (三) 明抄、湖湘本讹作“春”;兹从金抄及《辑要》引作“舂”。

  (四) 明抄、湖湘本讹作“尝”;兹从金抄作“常”。或以为明抄作“尝”是避明光宗朱常洛的名字改的,并以此定明抄抄书的时期,这是由于没有见到湖湘本的缘故,因为湖湘本刻于明光宗以前,已自作“尝”,并且明抄还有原应作“尝”而写作“常 ”的,更无法用避名来解释。

  (五) 明抄误作“深”;兹从金抄、湖湘本等作“浮”。

  (六) 《周官》即《周礼》。此段见《周礼.地官》“草人”。正文及郑玄注并同《要术》。

  (七) 金抄、湖湘本及《周礼》原文作“貆”;黄校、张校、明抄作“貊”,虽“貊”、 “貆”同类,仍应是“貆”字之讹。“貆”音桓(又音暄),与宋钦宗赵桓名同音,南宋本避其名改为阙末笔作“

  ●”(如“桓”避改为“●”,“ 恒”避改为“●”),而刻书人或抄录人却错成“貊” 。

  (八) 黄校、张校、明抄讹作“爨 ”,兹从金抄、湖湘本及《周礼》原文作“爂”。但正字仍应作“●”。

  (九) “此‘草人’职”,此句《要术》所加。

  (十)《淮南子.天文训》亦载其说,完全是迷信的说法。

  (十一)“崔寔曰”,没有指明是崔寔的什么书,据韩鄂《四时纂要》引崔寔此条列在十一月,证明是《四民月令》文。

  【一】 “粱”本来是粟的好品种,这里当作黍、粟的共名,是杨氏的特殊用法,和一般解释不同。

  【二】 “浥郁”,指受潮发热,因而损坏了种子,即《泛胜之书》所谓“伤湿郁热”。《要术》他处亦称“郁浥”,或单称“浥”或“

  裛”或“郁”。这里指的是种子贮藏不好。另一种情况,由于土壤中水分不足,因而闷坏种子,也称“浥郁”,例如卷二《大豆》篇小注:“泽少则否,为其浥郁不生。”现在各地口语不同,或称“ 窝”或“渥”,亦称“坞”,或称“蒸”称“闷”,又称“燠”。这些口语,都可以表示出一种由于湿度、温度和通气性有了变化,因而引起变质的情况。

  【三】 “寻”,随即,很快地,没有多久。

  【四】 “减”,指出米率。“难熟 ”指难于舂成熟米(即精好的米)。

  【五】 “劁”,音樵,割的意思。《广雅.释诂一》:“断也。”《玉篇》:“刈获也。 ”但这里似指割穗。卷二《种瓜》篇:“先种晚禾,熟,劁刈取穗。”所指相同。

  【六】 “治取”,妥善地打下来。 “别种”,另外种在留种地上。

  【七】 “拟”,“准备用作”的意思。《要术》中常这样用。

  【八】 “蘘”,这里是借用字。《要术》中贾氏本文常是“黍穣”、“穄穣”连称,称谷、麦、稻时,则为“谷●”、“麦□”、“稻秆”等,绝无“谷穣”、“麦穣”、“稻穣”。因此“穣”,在《要术》是专用于黍类的稿秆。这里“蘘草”应是泛指谷物稿秆包括断茎残叶等在内的总名,以别于“穣”。参看卷七《笨曲并酒》篇注释。重要的是用原稿秆蔽盖原谷物种子。

  【九】 “洮”同“淘”。“水洮” 即用水汰去浮秕,即今水选。

  【一0】到此为止,《要术》采用穗选法培育和繁殖良种,留地单种,单收,单打,单存,窖埋以及水选,晒种,最后按地宜下种,总结了当时劳动人民对于种子保纯、种子处理和作物对于土壤的适应性各方面丰富的经验,已经达到一定高的水平。

  【一一】“骍刚”,大概是黄红色黏质土。《说文》:“●,赤刚土也”。“●”即“骍” 字,音辛。郑玄注:“杜子春……谓地色赤而土刚强也。”又《诗经.鲁颂.駉》:“有骍有骐。”毛《传》:“

  赤黄曰骍”。

  【一二】“赤缇”,指赤黄色的土。 “缇”音题,又音体,是黄而带红或浅红色,与“縓” 同义。

  【一三】“坟”与“坋”通。《说文》:“坋,尘也。”《通俗文》:“●土曰坌。”“● ”即“勃”字。“坟”、“勃”均指粉末。“

  坟壤”与“勃壤”相似,但有不同,参看注释【一七】。

  【一四】“渴泽”,略同于现在所谓湿土。郑玄注:“故水处也。”孙诒让《周礼正义》: “渴泽,犹竭泽也。泽故有水,今涸渴,则无水而可耕种,故云‘故水处’。”

  【一五】“咸潟”,指盐□土。郑玄释“潟”为“卤”。《说文》:“卤,西方咸地也。… …安定有卤县。东方谓之●,西方谓之卤。”孙诒让《周礼.正义》:“案据《说文》,则咸潟正字当作‘● ’,●隶变为‘斥’,或□‘□’为之,或又加水为‘ 潟’,实一字也。”

  【一六】“貆”音喧,又音桓,说文:“貉之类。”这里郑玄注:“

  貆,貒也。”貒音湍,则是猪□。又《诗经.魏风.伐檀》:“胡瞻尔庭有县貆兮。”郑玄笺:“貉子曰貆。”

  【一七】“勃壤”,郑玄释为“粉解者”,指可以或容易解散为粉末的土。“勃壤”和“坟壤”既然同称为“壤”,疏松柔和是它们的共性。它们的区别是:“勃壤”可能是沙壤,干时容易碎散为粉末,此即所谓“粉解”。“坟壤”可能是黏壤,湿时才容易解散(凡黏质土越干越难解散),此即郑玄所谓“润解”。但有另一意义,参看注释【二五】。

  【一八】“埴垆”是一种石灰性黏土,并夹杂着很多石灰结核。此即郑玄所谓“黏疏者”。《说文》:“埴,黏土也。”“垆,黑刚土也。”黏土而又夹杂着磥□硬块,所以是硬的。含石灰较多的黏土,比不含石灰的干时为脆,亦即干时容易解散,而且夹杂着大粒子的硬块,所以说它是疏的。但是这里所说的疏,和壤土的疏松不一样。壤土是柔和无块而有良好结构的疏松。垆土或埴垆则因夹杂硬块很多,而且干后较脆,才说它是疏的。

  【一九】“●”音喊。“彊●”,可能指比“骍”和“垆”更坚硬的土。骍和垆都是强土,现在在这二种之外,又分列出“彊●”一种,可能更坚硬,故郑玄释为“强坚者”。

  【二0】“蕡”,正字应作“黂”,是大麻子。

  【二一】“轻爂”,大概指沙土。郑玄释为“轻□者”。按“爂”应作“●”。●、剽古字通用,即今“漂”字。《释名.释地》:“土白曰漂,漂轻飞散也。”

  【二二】“凡所以粪种者,皆谓煮取汁也。”和下文郑众所解释的“

  用牛,以牛骨汁渍其种也,谓之粪种。”都是指的用骨汁渍种的方法。但孙诒让《周礼正义》引江永说,提出了不同意见。江永认为“粪种”的 “种”,应读为种植的种,意即粪田;不能读为种子的种,那就变成仅仅煮汁渍一下种子。他说:“凡粪当施之土。如用兽,则以骨灰洒诸田;用麻子,则用捣过麻油之渣布诸田。若土未化,但以汁渍其种,如何能使其土化恶为美?……今人粪田,未见有煮汁渍种者。农家岁岁粪田,欲其肥美多谷也。若骍刚诸土,未经变化,恐非一岁所能化,况又惟渍其种乎?”江说又本于项安世。我们认为这样的解释比较合理。

  【二三】杜子春,西汉末人,受《周礼》于刘歆。至东汉汉明帝时,年将九十,传其学于郑众(即郑司农,亦称先郑)、贾逵。

  【二四】“□”,亦作“蚡”,或作 “鼢”。“□鼠”,即□鼠。孙诒让《周礼正义》:“ 先郑意,□壤谓□鼠穴行地中,起土上出,浮解成壤。 ”

  【二五】郑玄释“坟壤”为“润解” 。按《禹贡》“黑坟”孔安国《

  传》:“黑色而坟起。”陆德明《经典释文》引马融说:“坟,有膏肥也。”孙诒让《周礼正义》:“案马云‘有膏肥’,即所谓润。”但是“ 润解”也可以解释为遇水解散。孔说坟起,又是另一意义。卷一《耕田》篇引《泛胜之书》:“春候地气始通,椓橛木长尺二寸,埋尺,见其二寸;立春后,土块散,上没橛,陈根可拔。”情况可能是这样:土壤下层水分蒸发上升,到表层遇冷,凝结成水,表层水分逐渐增加,严寒时结成冰;春季渐暖时,反覆融解和结冰,把土块分裂,体积增加了,因此向上坟起,把露在地面上的二寸木桩掩没了。这个同时说明了坟起和润解。这样土壤会是肥美的,和马融说“有膏肥”也是符合的。郑玄可能根据这一情况而解释为“润解”。

  【二六】在同一个小麦穗中,后期开花的小穗,由于养分不足,常结成细小的麦粒,俗称“ 麦余”。“麦余”本身既不好作种子,而且它的颖壳不易脱落,杂在种子中,更易引起种子变质和虫害,所以必须设法除去。这里“白鱼”,应即指“麦余”。

  种谷第三稗附出,稗为粟类故。(一)

  种谷(二):

  谷,稷也,名粟【一】。谷者,五谷之总名,非指(三)谓粟也。然今人专以稷为谷,望(四)俗名之耳。

  《尔雅》曰(五):“粢,稷也。”

  《说文》曰:“粟,嘉谷实也。”

  郭义恭《广志》曰:“有赤粟、白茎(六),有黑格雀粟,有张公斑(七),有含黄仓【二】,有青稷,有雪白粟,亦名白茎。又有白蓝下、竹头茎(八)青、白逮(九)麦、擢石精、卢狗蹯之名种云。”

  郭璞注《尔雅》曰(十):“今江东呼稷为粢。 ”孙炎曰(十一):“稷,粟也【三】。”

  按今世粟名,多以人姓字为名目,亦有观形立名,亦有会义为称,聊复载之云耳:

  朱谷(十二)、高居黄、刘猪(十三)獬、道愍黄、聒谷黄(十四)、雀懊黄、续命黄、百日粮【四】,有起妇黄、辱稻粮、奴子黄、●(十五)●支谷、焦金黄、●【五】(鸟含反)履苍(十六)--一名麦争场:此十四种,早熟,耐旱,熟早(十七)免虫。聒谷黄、辱稻粮二种,味美。

  今(十八)堕车、下马看、百群羊、悬蛇赤尾、罢【六】虎黄、雀民泰(十九)、马曳(二十)缰、刘猪赤、李浴黄、阿摩粮、东海黄、石●(良卧反(二一))岁(苏卧反)、青茎青、黑好黄、陌南禾(二二)、隈堤黄、宋冀痴、指张黄、兔脚青、惠日黄、写风赤、一晛(二三)(奴见反)黄、山鹾(二四)(粗左反)、顿●【七】黄:此二十四种,穗皆有毛,耐风【八】,免雀暴【九】。一晛黄一种,易舂。

  宝珠黄、俗得白、张邻黄、白鹾谷、钩千(二五)黄、张蚁白、耿虎黄、都奴赤、茄芦黄、薰(二六)猪赤、魏爽黄、白茎青、竹根黄、调母粱、磊碨黄、刘沙白、僧延黄、赤粱谷、灵忽黄、獭尾青、续德(二七)黄、秆容(二八)青、孙延黄(二九)、猪矢青、烟熏黄、乐婢青、平寿黄、鹿橛白、鹾折筐、黄●穇(三十)【一0】、阿居黄、赤巴粱、鹿蹄黄、饿狗苍、可怜黄、米谷、鹿橛青、阿逻逻(三一):此三十八种,中●大谷(三二)。白鹾谷、调母粱二种,味美。秆容青、阿居黄、猪矢青(三三)三种,味恶。黄●穇、乐婢青二种,易舂。

  竹叶青、石抑●(三四)创怪反、--竹叶青,一名胡谷。--水黑谷、忽泥青、冲天棒、雉子青、鸱脚谷、雁头青、揽堆黄、青子规:此十种晚熟,耐水;有虫灾则尽矣。

  凡谷成熟有早晚,苗秆有高下,收实有多少,质性有强弱,米味有美恶,粒实有息耗(三五)【一一】。早熟者苗短而收多,晚熟者苗长而收少。强苗者短,黄谷之属是也;弱苗者长,青、白、黑是也。收少者美而耗,收多者恶而息也。地势有良薄,良田宜种晚,薄田宜种早。良地非独宜晚,早亦无害;薄地宜早,晚必不成实也。山、泽有异宜。山田种强苗,以避风霜;泽田种弱苗,以求华实也。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情返【一二】道,劳而无获。入泉伐木,登山求鱼,手必虚;迎风散水,逆阪走丸(三六),其势难。

  凡谷田,绿豆、小豆底【一三】为上,麻、黍、胡麻次之,芜菁、大豆为下。常见瓜底,不减绿豆,本(三七)既不论,聊复记之。

  良地一亩,用子五升,薄地三升。此为稙(三八)谷,晚田加种也。

  谷田必须岁易【一四】。●子则莠多而收薄矣。●,尹绢反。

  二月、三月种者为稙(三九)禾,四月、五月种者为□禾【一五】。二月上旬及麻、菩音倍、音勃杨【一六】生种者为上时,三月上旬及清明节、桃始花为中时,四月上旬及枣叶生、桑花落为下时。岁道宜晚者,五月、六月初亦得。

  凡春种欲深,宜曳重挞【一七】。夏种欲浅,直置自生。春气冷,生迟,不曳挞则根虚,虽生辄死。夏气热,而生速,曳挞遇雨必坚□。其春泽【一八】多者,或亦不须挞;必欲挞者,宜须待白背,湿挞令地坚硬故也。

  凡种谷,雨后为佳。遇小雨,宜接湿种;遇大雨,待薉【一九】生。小雨不接湿,无以生禾苗;大雨不待白背,湿辗【二0】则令苗瘦。薉若盛者,先锄一遍,然后纳种乃佳也。春若遇旱,秋耕之地,得仰垄【二一】待雨。春耕者,不中也。夏若仰垄,非直荡汰【二二】不生,兼与草薉俱出【二三】。

  凡田欲早晚相杂。防岁道有所宜。有闰之岁,节气近后,宜晚田。然大率欲早,早田倍多于晚。早田净而易治,晚者芜薉(四十)难治(四一)。其收任【二四】多少,从岁所宜,非关早晚。然早谷皮薄,米实而多;晚谷皮厚,米少而虚也。

  苗生如马耳【二五】则镞锄【二六】。谚曰:“欲得谷,马耳镞。”初角切(四二)。稀豁【二七】之处,锄而补之。用功盖不足言,利益动能百倍。凡五谷,唯小锄【二八】为良。小锄者,非直省功,谷亦倍(四三)胜。大锄者,草根繁茂,用功多而收益少。良田率一尺留一科。刘章《耕田歌》曰(四四):“深耕穊种,立苗欲疏;非其类者,锄而去之。” 谚云:“回车倒马,掷衣不下【二九】,皆十石而收。 ”言大稀大穊之收,皆均平也。

  薄地寻垄蹑【三0】之。不耕故。

  苗出垄则深锄。锄不厌(四五)数,周而复始,勿以无草而暂停【三一】。锄者非止除草,乃地熟而实多,糠薄,米息。锄得十遍,便得“八米”【三二】也。

  春锄起地,夏为除草,故春锄不用触湿【三三】。六月以后,虽湿亦无嫌。春苗既浅,阴未覆地,湿锄则地坚。夏苗阴厚,地不见日,故虽湿亦无害矣。《管子》曰(四六):“为国者,使农寒耕而热芸。”芸,除草也。

  苗既出垄,每一经雨,白背时,辄以铁齿●楱纵横杷而劳之。杷法:令人坐上,数以手断去草;草塞齿,则伤苗。如此令地熟软,易锄省力。中锋止【三四】。

  苗高一尺,锋之。三遍者皆佳。 耩故项反者,非不壅本苗深,杀草(四七),益实,然令地坚硬,乏泽难耕。锄得五遍以上,不烦耩。必欲耩者,刈谷之后,即锋茇(方末反)(四八)下令突起,则润泽易耕。

  凡种,欲牛迟缓行,种人令促步以足蹑垄底【三五】。牛迟则子匀,足蹑则苗茂。足迹相接者,亦可不(四九)烦挞也。

  熟,速刈。干,速积。刈早则鎌伤【三六】,刈晚则穗折,遇风则收减。湿积则□烂,积晚则损耗,连雨则生耳【三七】。

  凡五谷,大判【三八】上旬种者全收,中旬中收,下旬下收。

  《杂阴阳书》曰:“禾‘生’于枣或杨。九十日秀,秀后六十日成。禾‘生’于寅,‘壮’于丁、午, ‘长’于丙,‘老’于戊,‘

  死’于申,恶于壬、癸,忌于乙、丑。

  “凡种五谷,以‘生’、‘长’、‘壮’日种者多实,‘老’、‘恶’、‘死’日种者收薄,以忌日种者败伤。又用‘成’、‘收’、‘满’、‘平’、‘定 ’日为佳。”

  《泛胜之书》曰:“小豆忌卯,稻、麻忌辰,禾忌丙,黍忌丑,秫忌寅、未,小麦忌戌,大麦忌子,大豆忌申、卯。凡九谷有忌日,种之不避其忌,则多伤败。此非虚语也。其自然者,烧黍穣则害瓠。”《史记》曰(五十):“阴阳之家,拘而多忌。”止可知其梗概,不可委曲从之。谚曰:“以时及泽,为上策” 也。

  《礼记.月令》曰:“孟秋之月,……修宫室,坏(五一)垣墙。……

  “仲秋之月,……可以筑城郭,……穿窦窖,修囷仓。郑玄曰:“为民当入,物当藏也。……堕(五二)曰窦,方曰窖。”按谚曰:“家贫无所有,秋墙三五堵。”□言秋墙坚实,土功之时,一劳永逸,亦贫家之宝也。乃命有司,趣民收敛,务畜【三九】菜,多积聚。“始为御【四0】冬之备。(五三)”……

  “季秋之月,……农事备收。“ 备,犹尽也。”……

  “孟冬之月,……谨盖藏,……循行积聚,无有不敛。“谓刍、禾、薪、蒸【四一】之属也。”……

  “仲冬之月,……农有不收藏积聚者,……取之不诘。“此收敛尤急之时,有人取者不罪,所以警其主也。”……”

  《尚书考灵曜》曰:“春,鸟星【四二】昏中,以种稷。“鸟,朱鸟鹑火也。(五四) ”秋,虚星昏中,以收敛。“虚,玄枵也。””

  《庄子》长梧封人【四三】曰(五五):“昔予为禾,耕而卤莽忙补反(五六)之,则其实亦卤莽而报予;芸而灭裂之,其实亦灭裂而报予。郭象曰:“卤莽、灭裂【四四】,轻脱末略,不尽其分。”予来年变齐【四五】在细反,深其耕而熟耰【四六】之,其禾繁以滋。予终年厌□【四七】。”

  《孟子》曰(五七):“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五八)。赵岐注曰(五九):“使民得务农,不违夺其农时,则五谷饶穣【四八】,不可胜食也。””“谚曰(六十):‘虽有智惠(六一),不如乘势;虽有镃錤(六二)【四九】上兹下其,不如待时。’赵岐曰:“

  乘势,居富贵之势。镃錤,田器,耒耜之属。待时,谓农之三时【五0】。””又曰:“五谷,种之美者也;苟为不熟,不如稊【五一】稗(六三)。夫仁(六四),亦在熟而已矣(六五)。赵岐曰:“熟,成也。五谷虽美,种之不成,不如稊稗之草,其实可食。为仁不成,亦犹是。””

  《淮南子》曰(六六):“夫地势,水东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水势虽东流,人必事而通之,使得循谷而行也。(六七)”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谷遂长。高诱曰:“加功,谓‘是藨是蔉(六八)【五二】’芸耕(六九)之也。遂,成也。”听其自流,待其自生,大禹(七十)之功不立,而后稷之智不用。”

  “禹决江疏河,以为天下兴利,不能使水西流;后稷辟土垦草,以为百姓力农,然而不能使禾冬生:岂其人事不至哉?其势不可也。“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四时不可易也。(七一)”… …

  “食者民之本,民者国之本,国者君之本。是故人君上因天时,下尽地利,中用人力,是以群生遂长,五谷蕃殖。教民养育六畜,以时种树,务修田畴,滋殖桑、麻。肥、硗、高、下,各因其宜。丘陵、阪险不生五谷者,树以竹木。春伐枯槁,夏取果、蓏【五三】,秋畜蔬、食,“菜食曰蔬,谷食曰食。 ”冬伐薪、蒸,“火曰薪,水曰蒸(七二)。”以为民资。是故生无乏用,死无转尸。“转,弃也。”……

  “故先王之制,四海云至,而修封疆;“ 四海云至,二月也。(

  七三)”虾蟆鸣,燕降,而通路除道矣;“燕降,三月。(七四)” 阴降百泉,则修桥梁。“阴降百泉,十月。(七五)”昏,张中,则务树(七六)谷;“三月昏,张星中于南方。张,南方朱鸟之宿。(

  七七)”大火中,即种黍、菽;“大火昏中,六月。(七八)”虚中,即种宿麦;“虚昏中,九月。(七九)”昴星【五四】中,则收(

  八十)敛蓄积,伐薪木。“昴星,西方白虎之宿。季秋之月,收敛蓄积。(八一)”… …所以应时修备,富国利民。”

  “霜降而树谷,冰泮【五五】而求获,欲得食则难矣。”

  又曰(八二):“为治之本,务在安民;安民之本,在于足用;足用之本,在于勿夺时;“ 言不夺民之农要时。”勿夺时之本,在于省事;省事之本,在于节欲;“节,止(八三);欲,贪。”节欲之本,在于反性。“ 反其所受于天之正性也。”未有能摇其本而靖其末,浊其源而清其流者也。”

  “夫日回而月周,时不与人游。故圣人不贵尺璧而重寸阴,时难得而易失也。故禹之趋时也,履遗而不纳(八四),冠挂而不顾,非争其先也,而争其得时也。”

  《吕氏春秋》曰(八五):“苗,其弱也欲孤, “弱,小也。苗始生小时,欲得孤特,疏数适【五六】,则茂好也。(八六)”其(

  八七)长也欲相与俱(八八),“ 言相依植,不偃仆。”其熟也欲相扶。“ 相扶持,不伤折。(八九)”是故三以为族,乃多粟。“族,聚也。””“吾苗(九十)有行,故速长;弱不相害,故速大。横行必得,从行必术【五七】,正其行,通其风。“ 行,行列也。””

  《盐铁论》(九一)曰:“惜草茅(九二)者耗禾稼,惠盗贼者伤良人。”

  《泛胜之书》曰(九三):“种禾无期,因地为时。三月榆荚时雨,高地强土可种禾。

  “薄田不能粪者,以原蚕矢杂禾种种之,则禾不虫。

  “又取马骨锉一石,以水三石,煮之三沸;漉去滓,以汁渍附子五枚。三四日,去附子,以汁和蚕矢、羊矢各等分,挠呼毛反(九四),搅也。令洞洞如稠粥。先种二十日时,以溲种如麦饭状。常天旱燥时溲之,立干;薄布数挠,令易干。明日复溲。天阴雨则勿溲。六七溲而止。辄曝,谨藏,勿令复湿。至可种时,以余汁溲而种之,则禾稼不蝗虫。无马骨,亦可用雪汁。雪汁者,五谷之精也【五八】,使稼耐旱。常以冬藏雪汁,器盛,埋于地中。治种如此,则收常倍。”

  《泛胜之书》“区种法”曰:“汤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

  “区田以粪气为美,非必须良田也。诸山、陵、近邑高危倾阪及丘城上,皆可为区田。

  “区田不耕旁地,庶尽地力。

  “凡区种,不先治地,便荒地为之。

  “以亩为率,令一亩之地,长十八丈,广四丈八尺;当横分十八丈作十五町;町间分为十四道,以通人行,道广一尺五寸;町皆广一丈五寸,长四丈八尺。尺直横凿町作沟,沟广一尺,深亦一尺。积壤于沟间,相去亦一尺。尝悉以一尺地积壤,不相受,令弘作二尺地以积壤。

  “种禾、黍于沟间,夹沟为两行,去沟两边各二寸半,中央相去五寸,旁行相去亦五寸。一沟容四十四株。一亩合万五千七百五十株。种禾、黍,令上有一寸土,不可令过一寸,亦不可令减一寸。

  “凡区种麦,令相去二寸一行。一行容五十二株。一亩凡九万三千五百五十株。麦上土,令厚二寸。

  “凡区种大豆,令相去一尺二寸。一行容九株。一亩凡六千四百八十株。禾一斗,有五万一千余粒。黍亦少此少许。大豆一斗,一万五千余粒也(九五)。

  “区种荏,令相去三尺。

  “胡麻,相去一尺。

  “区种,天旱常溉之,一亩常收百斛。

  “上农夫区,方深各六寸,间相去九寸。一亩三千七百区。一日作千区。区种粟二十粒;美粪一升,合土和之。亩用种二升。秋收,区别三升粟,亩收百斛。丁男长女治十亩。十亩收千石。岁食三十六石,支二十六年。

  “中农夫区,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二尺。一亩千二十七区。用种一升。收粟五十一石。一日作三百区。

  “下农夫区,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三尺。一亩五百六十七区。用种半升。收二十八石。一日作二百区。谚曰:“顷不比亩善。”谓多恶不如少善也。西(九六)兖州刺史刘仁之【五九】,老成懿德,谓余言曰:“昔在洛阳,于宅田以七十步之地,试为区田,收粟三十六石。”然则一亩之收,有过百石矣。少地之家,所宜遵用之。

  “区中草生,茇之。区间草,以□□之,若以锄锄。苗长不能耘之者,以●鎌比地刈其草矣。”

  泛胜之曰:“验美田至十九石,中田十三石,薄田一十石。‘尹择’取减法,‘神农’复加之。

  “骨汁、粪汁溲种:锉马骨、牛、羊、猪、麋、鹿骨一斗,以雪汁三斗,煮之三沸。取汁以渍附子,率汁一斗,附子五枚。渍之五日,去附子。捣麋、鹿、羊矢等分,置汁中熟挠和之。候晏温,又溲曝,状如‘后稷法’,皆溲汁干乃止。若无骨,煮缲蛹汁和溲。如此则以区种之,大旱浇之,其收至亩百石以上,十倍于‘ 后稷’。此言马、蚕,皆虫之先也,及附子,令稼不蝗虫,骨汁及缲蛹汁皆肥,使稼耐旱,终岁不失于获。

  “获不可不速,常以急疾为务。芒张叶黄,捷获之无疑。

  “获禾之法,熟过半断之。”

  《孝经援神契》曰:“黄白土宜禾。”

  《说文》曰(九七):“禾,嘉谷也。以二月始生,八月而熟,得之中和,故谓之禾。禾,木也,木王而生,金王而死。”

  崔寔曰(九八):“二月、三月,可种稙禾。美田欲稠,薄田欲稀。”

  《泛胜之书》曰:“稙禾,夏至后八十、九十日,常夜半候之,天有霜若白露下,以平明时,令两人持长索相对,各持一端,以概禾中,去霜露【六0】,日出乃止。如此,禾稼五谷不伤矣。”

  《泛胜之书》曰:“稗,既堪水旱,种无不熟之时,又特滋茂盛,易生芜秽。良田亩得二、三十斛。宜种之,备凶年。

  “稗中有米,熟时捣取米,炊食之,不减粱米。又可酿作酒。酒势美酽【六一】,尤逾黍、秫。魏武(九九)使典农【六二】种之,顷收二千斛,斛得米三四斗。大俭可磨食之(一百)。若值丰年,可以饭牛、马、猪、羊。

  “虫食桃者粟贵。”

  杨泉《物理论》曰(一百一):“种作曰稼,稼犹种也;收敛曰穑,穑犹收也:古今之言云尔。稼,农之本;穑,农之末。本轻而末重,前缓而后急。稼欲熟,收欲速。此良农之务也。”

  《汉书.食货志》曰:“种谷必杂五种,以备灾害。“师古曰:(一百二)‘岁月(一百三)有宜,及水旱之利也。五种(一百四)即五谷,谓黍、稷、麻、麦、豆也。’”

  “田中不得有树,用妨五谷。五谷之田,不宜树果。谚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非直妨耕种,损禾苗,抑亦堕(一百五)夫之所休息,竖子之所嬉游。故齐桓公问于管子曰(一百六):“饥寒,室屋漏而不治,垣墙坏而不筑,为之奈何?”管子对曰:“沐涂【六三】树之枝。”公令谓左右伯【六四】:“沐涂树之枝。”期年【六五】,民被布帛,治屋,筑垣墙。公问:“此何故?”管子对曰:“

  齐,夷莱(一百七)之国也。一树而百乘息其下,以其不捎(一百八)也。众鸟居其上,丁壮者胡丸(一百九)操弹居其下,终日不归。父老柎(一一十)枝而论,终日不去。今吾沐涂树之枝,日方中,无尺荫(一一一),行者疾走,父老归而治产,丁壮归而有业。”

  “力耕数耘,收获如寇盗之至。“ 师古曰:‘力谓勤作之也。如寇盗之至,谓促遽之甚,恐为风雨所损。’”

  “还庐树桑,“师古曰:‘还,绕也。’”菜茹有畦,《尔雅》曰(一一二):“菜谓之蔌。”“不熟曰馑。”“蔬,菜总名也。”“凡草、菜可食,通名曰蔬。”案生曰菜,熟曰茹,犹生曰草,死曰芦(一一三)。瓜、瓠、果、蓏,“郎果反。应劭曰:‘木实曰果,草实曰蓏。’张晏曰:‘有核曰果,无核曰蓏。 ’臣瓒案(一一四):‘木上曰果,地上曰蓏。’”《说文》曰(一一五):“在木曰果,在草曰蓏。【六六】”许慎注《淮南子》曰:“在树曰果,在地曰蓏。” 郑玄注《周官》曰(一一六):“果,桃、李属;蓏,瓠属。”郭璞注《尔雅。曰(一一七):“果,木子也。”高诱注《吕氏春秋》曰(一一八):“有实曰果,无实曰蓏。”宋沈约注《春秋元命苞》曰(一一九): “木实曰果;蓏,瓜瓠之属。”王广注《易传》曰(一二十):“果、蓏者,物之实。”殖于疆易。“ 张晏曰:‘至此易主,故曰易。’师古曰:‘《诗.小雅.信南山》云:中田有庐,疆易(一二一)有瓜。即谓此也。’”

  “鸡、豚、狗、彘【六七】,毋失其时,女脩蚕织,则五十可以衣帛,七十可以食肉。……

  “入者必持薪樵。轻重相分【六八】,班白不提挈。“师古曰:‘班白者,谓发杂色也。不提挈者,所以优老人也。’”

  “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

  服虔曰:‘一月之中,又得夜半,为十五日,凡四十五日也。’”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师古曰: ‘省费燎火,省燎、火之费也(一二二)。燎,所以为明;火,所以为温也。燎,音力召反。’”……

  “董仲舒曰(一二三):‘《春秋》他谷不书,至于麦、禾不成则书之,以此见圣人于五谷,最重麦、禾也。’……

  “赵过为搜粟都尉【六九】。过能为代田,一亩【七0】三圳,(一二四)“师古曰: ‘圳,垄也(一二五),音工犬反,字或作畎。’”岁代处,故曰代田【七一】。“师古曰: ‘代,易也。’”古法也。

  “后稷始圳田:以二耜为耦,“ 师古曰:‘并两耜而耕。’”广尺深尺曰圳,长终亩,一亩三圳,一夫三百圳,而播种于圳中。“ 师古曰:‘播,布也。种,谓谷子也。’”苗生叶以上,稍耨陇草,“

  师古曰:‘耨,锄也。’”因隤其土,以附苗根。“师古曰:‘隤,谓下之也。音颓。’”故其《诗》曰(一二六): ‘或芸或芓,黍稷拟拟。’“师古曰: ‘《小雅.甫田》之诗。拟拟,盛貌。芸,音云。芓,音子。拟,音拟。’”芸,除草也。耔,附根也。言苗稍壮,每耨辄附根。比盛暑,陇尽而根深,“ 师古曰:‘比,音必寐反。’”能风与旱,“ 师古曰:‘能,读曰【七二】耐也。’”故拟拟而盛也。

  “其耕、耘、下种田器,皆有便巧。率十二夫为田一井一屋,故亩五顷【七三】。“邓展曰:‘九夫为井,三夫为屋,夫百亩,于古为十二顷。古(一二七)百步为亩,汉时二百四十步为亩,古千二百亩,则得今五顷。’”用耦犁:二牛三人。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以上,“师古曰:‘缦田,谓不为圳者也。缦,音莫干反。’”善者倍之。“师古曰:‘善为圳者,又(一二八)过缦田二斛已上也。’”

  “过使教田太常、三辅。“苏林曰:‘太常,主诸陵,有民,故亦课(一二九)田种。 ’”大农【七四】置工(一三十)巧奴与从事,为作田器。二千石遣令、长、三老、力田【七五】,及里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学耕种养苗状【七六】。“ 苏林曰:‘为法意状也。’”

  “民或苦少牛,亡【七七】以趋泽。“ 师古曰:‘趋,读曰趣。趣,及也。泽,雨之润泽也。 ’”故平都令光【七八】,教过以人挽犁。“ 师古曰:‘挽,引也。音晚。’”过奏光以为丞【七九】,教民相与庸挽犁。“师古曰: ‘庸,功也,言换功共作也。义亦与庸赁同。’”率多人者,田日三十亩,少者十三亩。以故田多垦辟。

  “过试以离宫卒,田其宫壖地【八0】,“ 师古曰:‘离宫,别处之宫,非天子所常居也。壖,余也(一三一)。宫壖地,谓外垣之内,内垣之外也。诸缘河壖地,庙垣壖地,其义皆同。守离宫卒,闲而无事,因令于壖地为田也。壖,音而缘反。’”课得谷,皆多其旁田亩一斛以上。令命家田三辅公田。“ 李奇曰:‘令,使也。命者,教也。令离宫卒,教其家,田公田也。’韦昭曰(一三二):‘命,谓爵命者。命家,谓受爵命一爵为公士【八一】以上,令得田公田,优之也。’师古曰:‘令,音力成反。’”又教边郡及居延城。“韦昭曰:‘居延,张掖县也,时有田卒(一三三)也。’”是后边城、河东、弘农【八二】、三辅、太常民,皆便代田,用力少而得谷多。”

  (一) 各篇篇名及其附注,颇多与卷首总目不一致。此处附注,在卷首总目中就没有。此注金抄、黄校、明抄均如文,张校、湖湘本、《津逮》本只有“稗附”二字。

  (二) “种谷”二字,和下面正文 “凡谷成熟有早晚……”相连,可视为全篇的“总冒” ,《学津》本认为“蒙篇题而衍”,删去二字,非。二字原与下面小注同行连写,但小注是对“谷”的解释和品种的分类记录,与正文“种谷”不相涉,故予分行,以免混淆。这样的体例,在《要术》中并不是个别的,卷四《种桃柰》篇的“樱桃”、“蒲萄”,《种栗》篇的“榛”,卷五《种槐柳楸梓梧柞》篇的“楸梓”、“ 梧桐”、“柞”等,均采此例。各篇遇有此种相同情况时,均予分行,以清眉目。

  (三) 各本均作“止”,仅金抄作 “指”。这是针对上文指粟为谷而说的,字应作“指” 。

  (四) 各本均作“望”,金抄作“ 故”。按“望俗”犹言“随俗”,“故俗”就是旧俗,二字都可解释,“望”字较顺,兹从南宋各本。另一种情况,可能“故”、“望”二字都正确,即原文应作“ 故望”。这样,“故”字应作“所以”解释,这一小段的解释是这样:(

  一)当时的名称,“谷”就是稷,也就是粟;(二)但原来“谷”的涵义是五谷的总名,不是专“指”粟的;(三)可是现在人们已经专指粟,所以我也随俗这样称呼了。按谷是五谷的总名,说本《说文》,汉以前确实没有称谷子为“谷”的。

  (五) 见《尔雅.释草》,无“也 ”字。《尔雅.释草》文,均无“也”字,《要术》所引,或有或无不一致。据与贾思勰同时稍后的颜之推《颜氏家训.书证》篇称,当时经传多有由“俗学”任意加上“也”字的,甚至有不应加而加错的。《要术》所引各书,这种情况颇不少。

  (六) 晋郭义恭《广志》是记载各地物产的书,包括动、植、矿物。原书已佚。各书引录颇多,《要术》引录亦不少。此处“白茎”,《初学记》卷二七“五谷”引《广志》作“白茎粟”,可见也是一个谷子的品种。

  (七) 金抄、黄校作“斑”,明抄、湖湘本作“班”,二字古通用。

  (八) 黄校、张校、明抄作“茎” ;金抄作“蓝”,疑袭上“蓝”字而讹;湖湘本、《津逮》本无此“茎”字,更合适些。

  (九) 各本均作“逯”,惟渐西本改作“逮”,是。“逮麦”就是“及麦”,卷二《粱秫》篇引《广志》有“有胡秫,早熟及麦”。这也是一种早熟品种,故称“逮麦”,和《要术》本文所称的“麦争场”相类似。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二《大般涅槃经》卷一:“逮,……经文多误作逯。”可为明证。清钱坫注:“逯……与逮不同,至钟繇《荐季直表》,始以逮为逯,字义俱异,是误耳。”逮和逯,在隶书很相像,可见错乱已很久,至于使后人并不以为错,所以才会使唐代人一般都写错。《要术》的“逯”,可能《广志》原本已错,也可能唐人张冠李戴地写错。关于“麦争场”,明黄省曾《理生玉镜稻品》有同名的稻品种,记载是:“三月而种,六月而熟,谓之麦争场。”

  (十) 这是郭璞注《尔雅》“粢,稷”的注文。今本郭注作:“今江东人呼粟为粢。”

  (十一)《太平御览》卷八四十“稷 ”引孙炎注《尔雅》同。其注本已散佚。孙炎注与上文郭璞注,照《要术》他处例,均应列在前面引《尔雅》正文下,现在插在这里,可能有窜误。

  (十二)“谷”,明抄误作“杀”。

  (十三)“猪”、“猪”,《要术》中互见,各本亦互异,但大多作“猪”。本书统一作“ 猪”。他处不再作校记。

  (十四)金抄、黄校、张校、明抄脱 “黄”字,明清刻本不脱,且下文作“聒谷黄”,兹据补。“谷”,金抄等作“谷”,湖湘本等作“

  谷”。《要术》中作“谷”极个别,本书统一作“谷”。

  (十五)金抄作“●”,黄校刘录、张校、明抄空格,黄校陆录作“

  茄”。按此字始见于《要术》。《集韵》“九麻”:“●支,谷名。”当系据《要术》采入。

  (十六)“苍”,黄校、张校、明抄、渐西本作“命”,湖湘本、《

  津逮》本、《学津》本作“今”,均误;金抄作“●”,是古“仓”字。黄校等显系“仓 ”字缠错。“仓”通“苍”,本书《要术》本文统一作 “苍”。

  (十七)“免虫”上金抄多“熟早” 二字,他本无,兹据补。

  (十八)各本均作“今”,疑“令” 之讹,因为这是和“下马看”同样是一种拔节后生长迅速成熟齐一的品种。明黄省曾《理生玉镜稻品》:“其秀最易,谓之下马看。又谓之三朝齐,《湖州录》云: ‘言其齐熟也。’”

  (十九)明抄、湖湘本作“溱”,兹从金抄作“泰”。“民”,各本同,据下文“此二十四种,……免雀暴”,疑是“泯”字之误(明抄的“溱” ,可能由“泯”的水旁混入而错成)。“雀泯泰”可能是由“免雀暴”起的名称。明黄省曾《理生玉镜稻品》记载一种有芒的早熟糯称:“其粒最长,白稃而有芒,四月而种,七月而熟,谓之赶陈糯。太平谓之‘雀不觉 ’。”和“雀泯泰”与早熟的“雀懊黄”都相类似。

  (二十)明抄、湖湘本作“泄”,费解;金抄作“曳”,是。

  (二一)黄校、张校、明抄、湖湘本作“艮卧反”,误。张步瀛校正说:“此转写之讹。《集韵》三十九过:‘●岁,谷名,贾思勰说。’●‘卢卧切’,岁则‘苏卧切’也。”“●”是从□转声的字,故从金抄作“良卧反”。

  (二二)“陌南禾”,黄校、张校、明抄作“附南木”,湖湘本等作“陌南木”,均讹,此从金抄。

  (二三)金抄、明抄作“晛”,他本作“睍”。下一“晛”字,明抄亦作“睍”,仅金抄作 “晛”。按“晛”,字书解释为“日光”,“

  奴甸”或“乃见”切,与“奴见反 ”同音。“睍”音现,释为“视”。从义二字均通,从音应依金抄。

  (二四)“山鹾”,各本同。集韵有 “醝”字,解释是:“山鹾,粟名。”可能“栗”是“ 粟”字之讹,因《集韵》据《要术》采入的字不少,在谷子品种方面就有“●支谷”、“●岁”、“顿●黄” 、“

  ●穇”、“石抑●”等,这个也可能依据《要术》采入。另一种情况,“山醝”自是栗名,则《要术》可能原作“山醝黄”,脱“黄”字,是说此谷以粒大而呈栗黄色起名。

  (二五)金抄、张校作“钩千”,黄校刘录及明抄作“●千”,黄校陆录作“钩干”,湖湘本作“□于”,《津逮》本作“□干”,虽极纷歧,却只是两个字辗转讹变。但无从校正其正字,兹姑从金抄。但“钩”疑应作“钧”。

  (二六)“薰”,各本同。此应人名,疑“董”之讹。

  (二七)各本作“得”,金抄作“德 ”。

  (二八)“秆容”二字,各本极为纷歧,此从南宋本。但“容”仍是误字。唐释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二三《大乘成业论》“坳凹”注:“凹…… 《苍颉篇》作‘●’,……垫下也。”则“容”应是“ ●”字之讹。“秆●”即“秆凹”,是说谷穗垂重,秆端凹曲。

  (二九)“孙延黄”与上文“僧延黄 ”只差一字,且音相近,疑有误字。

  (三十)“穇”,下文再见,湖湘本均如文;金抄均作“糁”。按:“●”,始见于《要术》,《集韵》收入,解释是:“徒点切,音簟。●穇,谷名。”故从湖湘本。

  (三一)明抄作“阿逻逻”,金抄作 “河逻逻”,黄校、张校作“阿逻”,湖湘本等又讹作 “阿返”。

  (三二)金抄、湖湘本作“中●大谷 ”,明抄作“中租火谷”,校宋本未校出。按《尔雅.释天》:“六月为且。”隋杜台卿《玉烛宝典》卷六引《尔雅》作“六月为旦”,下引李巡注:“六月阴气将盛,万物将衰,故曰旦时也。”是以“旦”喻阴之始,所谓阴盛万物将衰,对谷来说是到了成熟期,也许这个加禾旁的“●”字,是指说谷的成熟。如果这样,那“ 中●”就是“中熟”。贾氏对品种按生长期分类,凉述有序,到这里也正该说到中熟品种。至于“大谷”,则指种植面积较广。这样解释,字面上可以通顺,但问题在本篇正文内一再提到早、晚熟,单单没有提到中熟,又为可疑。

  照字形推测,“●”字很像“秆”字烂去右旁的“十”错成,“中”字疑是“ 单”字残烂错成,那这应是“单秆”二字。这样,“大谷”应解释为秆粗穗大的谷种。通常单秆品种茎秆较粗壮,穗子较大,而分蘖多的品种常成小穗,在我国也以单秆品种为多。这样,“单秆大谷”就很好解释。贾氏对每一类品种都总结出它们的共同性状,这个尤其和没有点明生长期的“此二十四种,穗皆有毛”相应合。证之“秆●青”、“鹾折筐”等高产大穗的名目,也和“ 单秆大谷”相符,而这样的名目,在其他各类品种中是找不到的。

  总之,这四字很难解释。我们认为这四字是指三十八个品种的共有特性,离开这个,不免忽视了贾氏按不同性状作分类标准的特点。但我们虽然在这方面试行探索,恐仍未必正确。兹仍保存金抄、湖湘本原文不改。

  (三三)“青”下原多“有”字,渐西本认为“涉青而误”删去,应从其删。

  (三四)此字金抄作“●”,他本纷讹百出,仅渐西本从吾点校改作“●”。按《集韵》“ 十七夬”:“石抑●,谷名。”当系采自《要术》。惟据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三《明度无极经》卷四有“阿 ●”,解释说:“案●,文字所无,相承叉六反”,意译是“无怒”。“

  叉六”与“创怪”双声,二字实即一字。“抑●”即“阿●”。这是佞佛者给起的人名,即以其姓名作为他培育这个耐水品种的谷名。兹据金抄参照《一切经音义》作“●”,音翠。

  (三五)本篇内各“耗”字,各本同,金抄均作“秏”。《说文》无“耗”字,本字为“秏 ”。在《要术》中二字互见,本书一律作“耗”。

  (三六)金抄、湖湘本作“丸”,黄校、张校、明抄作“圜”(同“

  圆”),是南宋人避宋钦宗赵桓的同音名字改的,本书一律从金抄改复原文。

  (三七)“本”,各本同,意思是指本文(正文)或本来。从这个推测这条注文,可能是贾氏自注,也可能是后人加添。渐西本校勘者刘寿曾认为 “此注非贾氏原文”。

  (三八)金抄作“种”,湖湘本、津逮本、学津本作“植”,渐西本作“殖”,均讹;仅明抄作“稙”,是唯一正确的字。“稙谷”即早熟谷子。

  (三九)各本均讹作“植”,这里仍是指早谷子,应作“稙”,兹改正。

  (四十)金抄、湖湘本作“薉”,明抄作“秽”。薉是秽的本字,上文均作“薉”,兹从金抄。

  (四一)明抄、《学津》、渐西本及《辑要》引均作“治”,金抄、湖湘本作“出”。此指杂草多,不易整治,故从明抄。

  (四二)“初角切”是“镞”字的音注,各本都作注文形式放在这里,惟渐西本改作注中注的双行小字。按照《要术》他处形式,这应是注中注。

  (四三)“倍”,明抄误作“培”,据他本改正。

  (四四)《耕田歌》见《史记》卷五二《齐悼惠王世家》。“非其类者”作“非其种者”。《汉书》卷三八《高五王传》并载其事。刘章是刘邦的孙子。当时吕后专政,诸吕擅权,刘章要除去诸吕,在一次宴会上唱这个歌。

  (四五)湖湘本作“厌”,金抄、明抄作“猒”,字同,本书一律作“厌”。

  (四六)见《管子.轻重.匡乘马》篇,文作:“彼善为国者,使农夫寒耕暑耘,……”

  (四七)各本均讹作“谷草”,据金抄改正为“杀草”。

  (四八)金抄误作“方未反”,据南宋本改正。又此音注已见卷一《

  耕田》篇,此处及卷二《种瓜》篇均重出。

  (四九)各本均作“不可”,倒错了,仅《学津》本改作“可不”,是。《辑要》引无“可 ”字,亦通,但另有错简。

  (五十)见《史记》卷一三十《太史公自序》,是司马迁父亲司马谈的话,原文是:“尝窃观阴阳之术,大祥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未必然也。”

  (五一)金抄、湖湘本作“坏”,明抄作“坯”,二字古通。席世昌《读说文记》:“不,古通丕;从不、从丕,音义并通。”兹从金抄及《月令》原文作“坏”。“坏”通“培”,即加土修墙。

  (五二)《礼记.月令》(《四部丛刊》本)作“圆”,《十三经注疏》作“隋”。椭圆的 “椭”,古通作“隋”。“堕”是“椭”的假借字,金抄、明抄简写作“●”。

  (五三)引号内小注仍是郑玄注《月令》文。以下仿此。注文加引号,是为了表明系原书原有注文,以便与贾氏自注分开。

  (五四)《隋书.经籍志》着录有《尚书纬》三卷,注说:“郑玄注。梁六卷。”《考灵曜》是《尚书纬》的一种。据胡立初《齐民要术引用书目考证》(《国学汇编》第二册,一九三四年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编印)说,本条二处小注均郑玄注文。

  (五五)见《庄子.则阳》篇。《四部丛刊》本《庄子》(《南华真经》)原文作:“长梧封人问子牢曰:君为政焉,勿卤莽;治民焉,勿灭裂。昔予为禾,……”以下同《要术》所引。“卤莽灭裂” 云云的注文在“勿灭裂”下面。郭象,晋人,《庄子》的注释者之一。

  (五六)明抄作“忙补反”,金抄作 “忙述反”,湖湘本作“忙辅反”。按《南华真经》唐陆德明《音义》作“莫古反”,《广韵》“十姥”作“ 莫补切”,是“莽”的古音,故从明抄。又此音注金抄、明抄均列在“之”字下,兹从湖湘本移列于“莽”字下。

  (五七)见《孟子.梁惠王上》篇。下文“谚曰”一段见《孟子.公孙丑上》篇,“五谷” 一段见《孟子.告子上》篇。

  (五八)《孟子》“食”下有“也” 字。据颜之推《颜氏家训.书证》篇称,当时经传,除由“俗学”随意加“也”字外,另一方面,“

  河北经传,悉略此字。”说明贾氏所用《孟子》正是北方通行的本子。参看卷八《黄衣黄蒸及糱》篇校记(九)。

  (五九)《孟子》赵岐注首句作“使民得三时务农”。“三时”,下文赵岐注有“农之三时 ”。

  (六十)“谚曰”,《孟子》原文是 “齐人有言曰”。赵岐注:“齐人谚言也。”

  (六一)金抄、明抄作“惠”,湖湘本作“慧”,同《孟子》。《后汉书.孔融传》:“观其所言,将不早惠乎?”“惠”通“慧”。

  (六二)“镃錤”,孟子作“镃基” ,注文同。“上兹下其”,是“

  镃錤”的音注(因读音相同,故“ 镃錤”亦迳作“兹其”,如《周礼.秋官》“剃氏”郑玄注),但《孟子》无此注,疑是后人加入。明抄作“ 上镃下其”,湖湘本作“上镃下錤”,无意义,故从金抄作“

  上兹下其”。

  (六三)“稊稗”,孟子及赵岐注均作“荑稗”。“荑”通“稊”。

  (六四)“仁”,金抄、黄校、张校作“人”,二字古通。兹从明抄、湖湘本及《孟子》原文作“仁”。

  (六五)“亦在熟而已矣”,金抄、明抄如文;湖湘本、《津逮》本等作“亦在乎熟之而已矣”,同《孟子》。明清刻本《要术》有不少与今本经传相同,是明以后人据今本经传改的。

  (六六)此段见《淮南子.脩务训》。下文“禹决江疏河”、“食者民之本”、“故先王之制”三段均见《淮南子.主术训》,“霜降而树谷”一段见《淮南子、人间训》,“又曰”以下“为治之本” 一段见《淮南子.泰族训》,“夫日回而月周”一段见《淮南子.原道训》。

  (六七)《淮南子》有许慎注及高诱注,《要术》中许、高二注都有引到。今许注本已佚失,仅存高注本,但高注本已混有许注。《四部丛刊》影印北宋本虽题作“许慎记上”,实际已与高注本无可分别。现在只有隋杜台卿《玉烛宝典》还分别引有《淮南子》的许慎注和高诱注,可供作参校。这里“水势虽东流”这条注文,今《淮南子》高诱注本中亦有,文句全同。但《要术》“高诱曰”不放在本条,而放在下条“ 加功”之上,可能本条原是许注而混入今传高注本,贾氏所用原是许注本,而高注是后人所加。

  (六八)“是藨是蔉”,高诱注同,是高诱引《左传.昭公元年》的文句。《左传》“藨” 作“穮”,字同。此四字仅金抄如文,明抄“

  藨”空白,他本四字全脱。

  (六九)“芸耕”,各本同,高诱注作“耘耔”。“耘”同“芸”,没有问题。“耔”是壅土,解释正文“蔉”应作“耔”,因“蔉”也是壅土。要术“耕”是“耔”字之讹。

  (七十)“大禹”,《淮南子》作“ 鲧禹”。

  (七一)这条注文《淮南子》、(《四部丛刊》、《四部备要》、《

  丛书集成》诸本)中没有,疑是许慎注,故仍加引号。

  (七二)金抄、黄校、张校、明抄作 “火曰薪,水曰蒸”,明清刻本作“大曰薪,小曰蒸” ,而渐西本用黄校校过,改如黄校。《淮南子》高诱注作“大者曰薪,小者曰蒸”,说明明清刻本是依据今本高注改的。可能此注亦出许慎。

  (七三)本段内注文,多与今本《淮南子》高注不同,可用《玉烛宝典》引许注作参校,证明是许注,而不是贾氏自注。

  此处《玉烛宝典》卷二引《淮南子》高诱注作:“春分之后,四海出云。”又引许慎注:“海云至,二月也。”证明《要术》所引是许注。这条注文从上面“夫地势,水东流”一段的“高诱曰”一直连贯下来,如果因此认为也是高注,并认为是古本高注和今本不同,那就错了。但《宝典》引高注又与今本高注有不同,今本高注作:“立春之后,四海出云。”立春在正月,春分在二月,相差一个半月。《吕氏春秋.孟春纪》“修封疆”在正月,《吕氏春秋》也经过高诱注解,而《宝典》引高注《淮南子》作“春分”,未知是否有误字。

  (七四)《玉烛宝典》卷二引许慎注作:“□降,二月也。”证明这条也是许慎注。《礼记.月令》、《吕氏春秋.仲春纪》“玄鸟(即燕)至” 皆在二月,《要术》“三月”应是“二月”之误。今本《淮南子》高诱注作“三月之时”,这不是注解“燕降 ”,而是注解“通路除道”,因《时则训》“达路除道 ”在三月,与《月令》等相同。

  (七五)《玉烛宝典》卷十引许慎注作:“阴降百泉,十月也。”说明《要术》所引也是许注。今本高诱注则是:“十月之时。”

  (七六)金抄、明抄作“树”;湖湘本等作“种”,同《淮南子》,说明这也是明以后人据今本《淮南子》改的。

  (七七)此条注文,各本原作:“三月昏,张星中于南方朱鸟之宿”(《津逮》本、《学津》本“三月”又讹作“一月”,均未查校原书),有脱文。按二十八宿以南方的七宿共称“朱鸟”,张宿是朱鸟七宿的第五宿,在星宿的“昏中”运行上,对张宿说成“中于南方朱鸟之宿”是不通的。今本高诱注的原文是:“三月昏,张星中于南方。张,南方朱鸟之宿也。 ”《要术》所引,显然脱去重文的“张,南方”三字,致不可解。兹据高注补正。至于许慎注,《玉烛宝典》卷三所引是:“大火昏中,三月也。”很明显,《要术》所引,又是高诱注了。

  (七八)《玉烛宝典》卷四引许慎注是:“大火昏中,四月也。”今本高诱注是:“大火,东方仓龙之宿。四月建巳,中在南方。”《要术》所引也是许注,但“六月”有问题。上条校记《宝典》引许注解释张宿又是:“大火昏中,三月也”,也有问题,因张宿虽也可以称为“鹑火”或“火星”(见《晋书.天文志》及《观象玩占》),但不应在同一小段文内以 “大火”解释四月又解释三月,自启混淆。《

  宝典》是月令式的书,此二注分别引录于四月与三月,说明杜台卿所见许注原本已有错乱。

  (七九)这条小注高诱注是:“虚,北方玄武之宿。八月建酉,中于南方也。”月份和《要术》所引“九月”不同。《要术》所引仍是许慎注,因注例与“海云至,二月也”等完全相同,同时《玉烛宝典》八月份未引《淮南子》正文“虚中,即种宿麦”,由于许注是“九月”,因此《宝典》采录虚中种麦于九月份中(刚巧《宝典》的九月份是缺卷,虽无从校证,但这个情况可以反映出来)。

  (八十)“收”,《淮南子》(《四部丛刊》本)作“牧”,讹。

  (八一)高诱注作:“昴星,西方白虎也。季秋之月,收敛畜积也。”昴星是西方“白虎” 七宿之一,“白虎也”以《要术》引作“白虎之宿”为长。《玉烛宝典》缺第九卷(即九月份),无从校证。

  从以上各注看来,高注与许注注例有显着不同,而《要术》二者混杂,其来源很可怀疑。但许注无“也”字,却反映是颜之推所说的北方本。

  (八二)此段除见《淮南子.泰族训》外,《诠言训》中亦有,但后段文句《诠言训》有异。《要术》所引各注,今本《淮南子》(《四部丛刊》、《四部备要》、《丛书集成》各本)中没有,疑亦出许慎注。本段内容,无关月令,故《玉烛宝典》未引。

  (八三)“止”,金抄、明抄讹作“ 上”,据湖湘本等改正。

  (八四)“不纳”,《淮南子》作“ 弗取”。

  (八五)见《吕氏春秋.辩土》篇。下文“吾苗有行”一段,亦在《

  辩土》篇,但在第一段的前面。

  (八六)引号内是高诱注文,下同。 “欲得孤特,疏数适”,高注作:“欲得其孤特,疏数适中。”

  (八七)《吕氏春秋》脱“其”字。

  (八八)“俱”,《吕氏春秋》作“ 居”。

  (八九)高诱注作:“扶,相扶持,不可伤折也。”“不可”似应倒作“可不”。

  (九十)“吾苗”,《吕氏春秋》作 “茎生”。

  (九一)《盐铁论》无此句,也许是佚文。《韩非子》卷三七《难二》篇有此句,作:“夫惜草茅者耗禾穗,惠盗贼者伤良民。”又《管子》卷二一《明法解》篇亦有类此语句:“草茅弗去则害禾谷,盗贼弗诛则伤良民。”《明法解》是韩非后学的作品。

  (九二)“茅”,各本均讹作“芳” ,惟吾点校改作“茅”,渐西本从吾校改正,是。

  (九三)金抄无“书”字,他本有,金抄似脱。

  (九四)金抄作“呼毛反”,他本作 “呼老反”。按“挠”,《广韵》下平声“六豪”有“ 呼毛”、“奴巧”二切,兹从金抄。

  (九五)金抄有“也”字,他本无。

  引《泛胜之书》内三段注文,“刘仁之”一段肯定是贾氏所注,此段及“酒势美酽”一段,当亦贾氏所注。

  (九六)两宋本作“西兖州”,明清刻本讹作“昔兖州”。渐西本有黄校作校勘,但认为: “宋本‘昔’作‘西’,非。”清代学者校勘《要术》,以吾点与黄麓森二人为最优,这里黄麓森指出渐西本的粗疏:“案西兖州,孝昌三年置,见《魏书.地形志》,不得谓之非。”

  (九七)说文无“以”字,“得之中和”作“得时之中”。“王”即今“旺”字。

  (九八)这是崔寔《四民月令》文。《要术》凡引“雀寔曰”而不指明书名的,均出《四民月令》。

  (九九)“魏武”,各本及《辑要》引均同,即曹操。《太平御览》卷八二三“种植”及宋罗愿《尔雅翼》卷八均引作“汉武”,并都当作《泛胜之书》的正文来引录,均误。

  (一百)金抄作“之”,辑要引同;明抄、湖湘本作“也”,于义为疏。

  (一百一)《太平御览》卷八二四“ 穑”引杨泉《物理论》“本轻而末重”以下是:“稼欲少,穑欲多。耨欲熟,收欲速。此良农之务。”则“本轻而末重”是指少种多收,提高产量。

  (一百二)《汉书》有各家音义、集解和注本,东汉荀悦、服虔、应劭,三国魏邓展、苏林、如淳、孟康,吴韦昭,晋晋灼、臣瓒等都曾经注过《汉书》。至唐,颜师古汇集各家注说,最后加以己见,即今传《汉书》注本。这里和下面加双重引号(“ ”和 ‘ ’)的注文,均颜注本原有,并均系后人加进《要术》的。

  但贾氏所用《汉书》,既是当时的某种注本,故其引注,当然也多有为颜注本所无,或有异文。如下文“臣瓒案”,即其一例;卷七《货殖》篇引《汉书》注,此种情况更多。这说明《汉书》下引注,并非全出后人所加。

  (一百三)各本均作“岁田”,金抄讹作“岁曰”。《汉书》原注作“岁月”。颜师古是唐人,《丛书集成》影印日本尾张真福寺藏唐人抄本《汉书食货志》亦作“岁月”,故据改。

  (一百四)各本及《汉书》注均脱“ 五”字,兹据唐抄本《汉书食货志》补正,始与正文“ 五种”符应。

  (一百五)金抄、明抄作“●”,同 “堕”,他本作“惰”。“堕”通“惰”。

  (一百六)金抄、明抄作“故《管子》曰桓公问于”,他本均作“故齐桓公问于管子曰”。据金抄,《要术》似是用引书的形式则至少“

  于”应作“曰”,但此段故事,已经贾氏精简,完全变成凉事的形式,故从他本。故事见于《管子.轻重戊》篇,又《轻重丁》篇亦有类似记载。原文冗长不录。

  (一百七)金抄作“夷叶”,黄校、张校、明抄作“夷华”,均讹;他本及管子均作“夷莱 ”。

  (一百八)各本均作“不稍”,误;金抄原作“梢”,后校改作“捎”,同《管子》。“捎 ”在这里指剪除树枝。《说文》:“捎,自关以西,凡取物之上者为挢捎。”《周礼.考工记》“轮人”郑玄注:“捎,除也。”

  (一百九)各本作“挟丸”,仅金抄作“胡丸”,同《管子》。按:《管子集校》许维遹称:“胡与●通,●有怀义。”《管子.轻重丁》篇有“ 挟弹怀丸游水上”句,《要术》明抄等作“挟丸”,可能是南宋以后根据《轻重丁》篇改的,但丸不能“挟” ,故从金抄及《管子》原文作“胡”。

  (一一十)“柎”,黄校、张校、明抄作“谢”,误;金抄作“柎”,同《管子》;他本作 “拊”。按“柎”是“抚”、“拊”的假借字,意即抚摸着。兹存金抄及《管子》原文。

  (一一一)金抄作“荫”,他本作“ 阴”,二字古通。

  (一一二)这里引了四句《尔雅》,前二句是正文,后二句是注文。《尔雅.释器》:“菜谓之蔌。”郭璞注:“蔌者,菜茹之总名。”“蔌”音速,是“蔬”的转音字。《要术》“蔬,菜总名也”针对“

  菜谓之蔌”作注,“蔬”应作“蔌 ”。《尔雅.释天》:“蔬不熟曰馑。”郭璞注:“凡草、菜可食者,通名为蔬。”《要术》引正文作“不熟曰馑”,应脱“蔬”字。至于引《尔雅》正注文及案语,究竟是贾氏所加抑系当时《汉书》的原注,已未从推知。参看卷七《货殖》篇校记(二三)。

  (一一三)“生曰草,死曰芦”,其义未详。黄麓森疑“芦”是“荐”字之讹。

  (一一四)根据“臣瓒案”,反映自 “郎果反”以下至此处注文均臣瓒原注,亦即《要术》所引注文还保存着《汉书》臣瓒《集解》本的原样。因为:(一)颜师古汇集各家注说时,已改臣瓒的注为“ 臣瓒曰”,而“臣瓒案”只能是臣瓒本人注本的口气。(二)“郎果反”颜注作“来果反”,而且“来”上多 “蓏音”二字,“某字音某某反”,颜注《汉书》概用此例,下文所见甚多,证明“郎果反”非颜注。(三)唐抄本《汉书.食货志》无“臣瓒案”云云的注文。(四)应劭、张晏均早于晋初的臣瓒,其注说即为臣瓒汇采于《汉书集解》中,汇采各家注说之后,臣瓒附以己见。颜注《汉书》,亦仿此例。这说明《要术》所引《汉书》注,并非均出唐以后人所加,其中有不少是《要术》原有的,但被加注的人搞乱了。

  (一一五)《说文》,东汉许慎撰,今本“蓏”下解释:“在木曰果,在地曰蓏”,与《要术》所引“在草曰蓏”异,而与下文引许慎注《淮南子》同。而段玉裁认为“蓏”字从艸,解此字应作“在艸 ”,即据《要术》改今本《说文》的“在地”为“在艸 ”。许注《淮南子》本已佚失。

  自“《说文》曰”至 “王广注《易传》曰”的注文,可能是贾氏所加。

  (一一六)《周礼.天官》“甸师” :“共野果、蓏之荐。”郑玄注:“果,桃李之属;蓏,瓜瓞之属。”《地官》“场人”:“树之果、蓏”,郑玄注:“果,枣李之属;蓏,瓜瓠之属。”

  (一一七)见《尔雅.释天》“果不熟为荒”郭璞注。无“也”字。

  (一一八)高诱注《吕氏春秋.仲夏纪》“果实早成”是:“有覈曰果,无覈曰蓏。”注《淮南子.时则训》“仲夏”“果实蚤成”同。又注《淮南子.主术训》“夏取果、蓏”作:“有核曰果,无核曰蓏。”“覈”即“核”字。说明《要术》的“实”指果核,不是果实。

  (一一九)沈约注纬书《春秋元命苞》,不见各家书目。书已佚。

  (一二十)金抄、明抄作“王广”,据胡立初《齐民要术引用书目考证》认为应是“王廙” 之误;他本作“韩康伯”,尤非。按“果、蓏者,物之实”,当是《易经.说卦》“艮……为果、蓏”的注文。《

  说卦》中卦和事物的关系,韩康伯概无注说,孔颖达疏亦未引到,而孔疏却引录了王廙(音异)的二条。其中一条是:“王廙云:‘羊者,顺之畜。’”这和“果蓏者,物之实”,句法完全相同。“ 廙”、“广”形似,易致舛误,疑应作“王廙”。

  (一二一)《诗经》作“埸”,同“ 易”,毛《传》:“畔也。”即田头地角。《百衲本.汉书》作“□”,唐抄本《汉书.食货志》作“□”,均讹。

  (一二二)“省费燎火,省燎火之费也。”各本均作:“省费,燎火之费也。”兹据《汉书》原注补“燎火,省”三字,意义比较明顺。

  (一二三)《汉书.食货志》作“董仲舒说上曰”,贾氏删去“说上”二字。

  (一二四)明抄作“二圳”,误;据各本及《汉书》原文改正。

  (一二五)“垄也”,各本及《汉书》均同,当有脱字。《周礼.考工记》“匠人”:“广尺深尺曰●。”郑玄注:“垄中曰●。”“●”同“圳 ”。这里“垄也”,应作“垄中也。”

  (一二六)《诗经.小雅.甫田》作:“或耘或耔,黍稷薿薿。”毛《传》:“耘,除草也。耔,雝本也。”“雝”即“壅”字。芸或耘,芓或耔,拟或薿,均同字异写。

  (一二七)金抄作“古”,同《汉书》;他本作“故”,误。

  (一二八)金抄等作“又”,同《汉书》;黄校、张校、明抄作“以”,误。

  (一二九)各本均作“课”;金抄作 “谓”,同《汉书》及唐抄本《

  汉书食货志》。按“课”有教导督促的意思,于义为长,故从他本。

  (一三十)金抄作“工”,同《汉书》,他本作“功”。

  (一三一)唐抄本《汉书食货志》作:“壖,余也,游也。”

  (一三二)唐抄本《汉书食货志》无韦昭此注。

  (一三三)各本及《汉书》均作“田卒”,唐抄本《汉书.食货志》作“甲卒”。《汉书.西域传》:“轮台、渠犁,皆有田卒数百人。”“田卒 ”指屯田军士。

  唐抄本《汉书.食货志》与《汉书》不同处,包括正注文在内,在《要术》这一小部分引文中达十八处,而这十八处,《

  要术》金抄与《汉书》完全相同。我们所用《汉书》是北宋景佑间(

  一○三四至一○三七年)刊本(《四部丛刊》影印)。金抄的祖本是院刻,院刻刊于北宋天圣年间(一○二三至一○三一年)。

  【一】 《要术》指明“稷”就是粟,即谷子。下文引广志有“青稷”,还保存着“稷”就是谷子的名称。又引《尚书考灵曜》“鸟星昏中,以种稷。”也以谷子为稷。

  【二】 “仓”,即今“苍”字。

  【三】 孙炎,三国魏人,受学于郑玄,《尔雅》的注释者之一。关于“稷”就是谷子,《尔雅》的最早注释者犍为舍人也这样解释:“

  粢,一名稷;稷,粟也。”(《左传》桓公二年“粢食不凿”孔颖达疏引)又:“粢,一名稷;稷,粟也。今江东呼粟为稷也。”(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菩萨地持论》“黍稷”注引)犍为舍人,汉武帝时人(见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

  【四】 谷子,现在通常以全生长期七十至一百天的为早熟品种。这里也以“百日粮”列为早熟种。生长期最短的当是“麦争场”等品种。

  【五】 “●”同“●”,亦作“鷃 ”,即鹌字。“●履”,指穗子异形如鹌爪形。下文“ 鸱脚谷”,也是一种分叉形的异形穗子。

  【六】 “罢”,借作“罴”字。

  【七】 “●”,始见于《要术》。《集韵》音党,“顿●黄,谷名。”当系采自《要术》。

  【八】 谷子小穗基部刺毛(亦称刚毛)长的,有缓冲穗子因风互相磨擦撞击,避免子粒脱落的作用。这个古人已深刻地观察到。

  【九】 “暴”,啄食,伤害。

  【一0】“穇”,始见于《要术》。现在的穇子是指龙爪粟,亦称龙爪稷,学名Eleusine coracana Gaertn ,与粟同科异属。

  【一一】“息”,增益;“耗”,减损。“息耗”,这里指出米率有多少。

  【一二】“返”,通“反”,指违反自然。

  【一三】“底”,指前作物。

  【一四】谷子不宜连作,农谚有:“ 谷后谷,坐着哭”,卷前《杂说》也指明:“每年一易,必莫频种。”谷子吸肥量多,并且为了消除病虫害和减少杂草,更有轮作的必要。但原注:“●子则莠多而收薄矣”,很难理解。据《广韵》“三十三线”:“● ,再扬谷。又,小风也。”《集韵》解释相同。但都和 “谷田必须岁易”联系不上。据文义推测,所谓“●子 ”,应该就是重茬播子则莠草多的意思。●音远。

  【一五】“□禾”即晚谷子,和早谷子“稙禾”相对。《诗经鲁颂.閟宫》:“稙、□、菽、稷。”毛《传》:“先种曰稙,后种曰□。”“□” 同“□”。

  【一六】“麻、菩杨”,疑指大麻与水杨。这时是三月上旬以前的时令,《要术》卷二《种麻子》篇引《泛胜之书》及《四民月令》都说二月可种麻子。“菩”,假借为“蒲”字,崔豹《古今注》:“ 水杨,蒲杨也。”《本草纲目》卷三五下“水杨”:“ 杨枝硬而扬起,故谓之杨,多宜水涘蒲萑之地,故有水杨、蒲柳、萑苻之名。”今以青杨或水杨为“蒲杨”。或以麻子释“麻菩”,则指麻子发芽。

  【一七】“挞”是用一丛枝条缚成竹扫把的样子,上面压着泥土或石块,由牲口或人力拉着,用以镇压虚土的农具。王祯《农书》卷一二有图,并称:“长可三四尺,广可二尺余。古农法:‘耧种既过,后曳此挞,使垄满土实,苗易生也。’”又称:“或耕过田亩,土性虚浮,亦宜挞之。”压在挞上面的东西重,叫做重挞。

  【一八】“泽”,这里指雨水。

  【一九】“薉”,指杂草,后来也写作“秽”。《说文》:“薉,芜也。”徐锴《说文系传》:“田中杂草也。”

  【二0】“辗”是□子一类的辊压农具。王祯《农书》卷一二“□车”:“□车,……随耧种所过沟垄碾之,使种土相着,易为发生,然亦看土脉干湿何如,用有迟速也。”

  【二一】“仰垄”,敞开着垄等雨。

  【二二】“荡”,同“荡”;“荡汰 ”指种子被雨水冲走或拍没在泥土下面。“非直”,不但。

  【二三】“兼与草薉俱出”,雨后种子发芽的时候,杂草也同时萌发,至于不可收拾。

  【二四】“任”,任凭,能够。

  【二五】“马耳”,形容谷苗初长出时如马耳的形状。卷六《养牛马驴骡》篇形容马耳“如削筒”,这对马耳和初出土谷苗都很形像。

  【二六】“镞”,可能是一种小锄,也可能是一种锄法。王祯《农书》卷十三“耰锄”:“ 夫锄法有四:一次曰镞,二次曰布,三次曰壅,四次曰复。”据此,“镞”大概是常利用锄角进行苗间锄间,比手间快,但其缺点在“要密不能密”。“布”指布苗定株,即定苗,亦即群众所称“二遍扶苗要稳”。“壅 ”是深锄壅土。“复”是再回复到浅锄,以后各次也是浅,不是说到“四次曰复”为止,锄四次以后就停止不锄了。

  【二七】“豁”,空旷无物,指缺苗。这里反映古人对于缺苗补苗的重视。

  【二八】“小锄”指苗小时就锄。这个对谷子在苗期生长很慢,易被杂草封蔽的特点更为重要。现在群众在苗子三四片真叶时,结合间苗定苗进行除草松土,深度只到锄破土皮为度。这样有疏松土壤,流通空气,吸收光热,保持水分的作用,对早期生长极为重要。锄时常用小锄进行,也可以用锄角镞破土皮。所以群众总结的经验是:“谷锄寸,顶上粪。”《要术》引农谚:“欲得谷,马耳镞”,总结小锄的好处:“ 非直省功,谷亦倍胜”,是合乎科学道理的。

  【二九】“回车倒马,掷衣不下”,形容株丛极稀与极密,稀到可以在庄稼地里使车马掉头,密到可以使撑住衣服不落下去。这是说稀植和极度密植,收获不相上下。

  【三0】“蹑”,音聂,指用脚踩。现在群众有“踩青”壮苗的经验,即在谷苗长到三四片真叶时用脚踩一下,有抑制地上部生长,促进根系发展,使谷苗壮健的作用。山西老农常采用这一经验。小注 “不耕故”,说明其地未经耕耙,为了促使根系发展,向下深扎,故采用“踩青”的办法。“寻垄”即随垄,逐垄,一垄一垄地。

  【三一】浙江有“七道油麻八道粟” 的农谚,说明谷子要不断进行中耕,经常保持土壤疏松和无杂草,对提高产量极为重要。上文“数”,音朔,解释是多次,频频。

  【三二】“八米”,指出米率达到八成。这是很高的出米率。

  【三三】“触湿”,操作和湿碰上,意即不能湿时去锄。

  【三四】“中锋止”,到可以“锋” 的时候停止。“止”指停止用“

  铁齿●楱纵横杷而劳之”。“锋” 和“耩”有不同,见《耕田》篇注释【二四】。

  【三五】“促步以足蹑垄底”,脚步紧密地踏着垄底走过。这是除“

  挞”、“辗”以外的第三种覆土镇压方法,现在也常采用的。王祯《

  农书》卷一二“□车”引古农法: “耧种后用挞,则垄满土实。又有种人足蹑垄底,各是一法。”

  【三六】“鎌”,即今“镰”字。“ 鎌伤”指不应割而割,徒费镰工而收成减少。

  【三七】宋陈元靓《岁时广记》(《丛书集成》本)末卷“甲子占雨”条:“《朝野佥载》:‘……秋雨甲子,禾头生耳,……。’唐俚语云‘禾头生耳’,盖禾粟无生耳者,禾头□□□□是也。”《朝野佥载》唐张鷟撰,今本无此记载,但韩鄂《四时纂要》“七月”有相同记述,说明这是古代谚语。可是陈元靓解释“生耳”的四个字刚刚脱漏,究竟指什么,无从确知。从唐宋人诗赋中常提到的来推测,当是指禾头因雨湿高温蒸郁而引起物质变化,或者发芽,因而造成严重损失。如杜甫诗:“禾头生耳黍穗黑”,陆游诗: “愁看场上禾生耳”,“雨畏禾头蒸耳出,润忧麦粒化飞蛾”,苏轼《秋阳赋》:“禾已实而生耳,稻方秀而泥蟠”。

  【三八】“大判”,大抵,大概。

  【三九】“畜”通“蓄”。

  【四0】“御”通“御”。

  【四一】“刍”指干草,作饲料用。 “禾”指冬收谷物。“薪”、“

  蒸”指柴草,有所谓“粗者曰薪,细者曰蒸。”

  【四二】“鸟”,星名,即“朱鸟” ,亦称“朱雀”。下文“虚星”,二十八宿中“玄武” 七宿的第四宿。“昏中”,指黄昏时现于正南方。

  【四三】《南华真经》唐陆德明《音义》:“长梧,地名。封人,守封疆之人。”

  【四四】“卤莽”,指耕地粗率,又不耰●(《耕田》篇:“耕而不劳,不如作暴。”)。 “灭裂”,指耘锄粗暴伤苗,草又锄不尽。都是指的操作粗心马虎,和精耕细作相反。《南华真经》陆德明《音义》:“灭裂,犹短草也。李云:‘谓不熟也。’司马云:‘卤莽,犹□粗也,谓浅耕稀种也。’”

  【四五】“齐”,通“剂”,也可以借作“制”。“变剂”,即变更过去的办法。

  【四六】“耰”,《说文》作“櫌” ,原指“摩田器”,后来发展为●。《南华真经》陆德明《音义》:“司马云:‘锄也。’”大概因为上文提到“芸”,所以司马彪解释为锄地。

  【四七】“□”是“飧”的俗字,音孙。熟食叫做“飧”。“厌”同“餍”。“餍飧”,一年到头吃得饱饱的,而且吃不完。

  【四八】丰收叫做“穣”。

  【四九】“镃錤”,照赵岐的解释是锹臿类。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九《佛本行集经》卷三五引《苍颉篇》:“锄,兹其也。”则迳指为锄。

  【五0】“三时”,指春、夏、秋,见《左传.桓公六年》“三时不害”杜预注及孔颖达疏。《农圃六书》以夏至后半个月的前三日、中五日、后七日分为“三时”,非此所指。

  【五一】“稊”音题,亦作“蕛”,是稗类的杂草。《尔雅.释草》:“蕛,苵。”郭璞注:“似稗,布地生秽草。”

  【五二】“藨”同“穮”,亦作“麃 ”,音标,是耘草。“●”音滚,是壅苗。见《左传.昭公元年》杜预注及孔颖达疏。“是藨是□”,义同《诗经.甫田》“或耘或耔”。

  【五三】“果、蓏”,见下文引《汉书.食货志》“瓜、瓠、果、蓏”注文及有关注释。

  【五四】“昴星”,白虎七宿的第四宿。“昴”音卯。

  【五五】“泮”音判;“冰泮”即解冻。

  【五六】“数”音朔,在时间上指多次,频繁;在空间上指稠密。“

  疏数适”即疏密适中。

  【五七】“得”,相得,相当。“术 ”,径直。“从”即“纵”字。

  【五八】据研究,雪水含重水比普通水少得多,而重水对生物生长有抑制作用。通过现代科学试验,证明雪水对动植物的生长发育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五九】刘仁之,字山静,洛阳人。后魏出帝(五三二至五三四年)初任着作郎,中书令。后出任西兖州刺史。东魏武定二年(五四四年)卒。见《魏书》卷八一《刘仁之传》。西兖州,后魏孝昌三年(五二七年)置。

  【六0】伤害作物的是霜冻,卷四《栽树》篇采用烟熏法防霜冻,是合理的办法。

  【六一】酒的酒精浓度高,醋的酸度强,都叫做“酽”。

  【六二】“典农”,主管屯田的官。《太平御览》卷二四二引《魏略》:“典农校尉,太祖(按指曹操)置,秩比二千石。”同时亦设“

  典农中郎将”。

  【六三】“沐”,原义是“洗”,这里引申为剪去树枝。《释名.释姿容》:“沐,秃也。 ”下文“日方中,无尺荫”,的确剪得干干净净,好像 “洗”过一样,变成“秃”树了。“涂”,即今“途” 字。徐锴《说文系传》“涂”字注:“古无‘涂’字, ‘途’弥俗也。”

  【六四】郭老等撰《管子集校》:“ 马元材云:‘左右伯之名,于古无闻,王莽时始有之。 ……’沫若案:‘马说有未照。《礼.王制》:八伯各以其属属于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王莽故事即仿此。’”又张佩纶称:“《周礼》‘宫伯’ 注‘伯,长也’,《国语》‘司空视涂’,韦注‘司空,掌道路者’,则此左右伯,司空之属。”

  【六五】“□”音姬,本作“稘”,通作“期”,“□年”即周年。《尚书.尧典》:“□,三百有六旬又六日。”又《管子.轻重丁》篇此句作“ 未能一岁”。

  【六六】《说文》:“蓏,在木曰果,在地曰蓏。”徐锴《说文系传》:“在地,若瓜、瓠之属。今人或曰‘蔓生曰蓏’,亦同。果在树,故⊕(按象果形,非“田”字)在木上;瓜在蔓,故●在艸下,在叶下也。”

  【六七】“彘”音滞,即猪。“豚” 指仔猪。扬雄《方言》卷八:“

  猪,……关东西或谓之彘,……其子或谓之豚。”

  【六八】“轻重相分”,谓轻相并,重相分。《礼记.王制》:“轻任并,重任分,班白不提挈。”《汉书》文本此。

  【六九】《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騪粟都尉,武帝军官,不常置。”《百官公卿表下》记载天汉元年(公元前一百年)桑弘羊任大司农,四年(公元前九十七年)“贬为搜粟都尉”。此后终武帝之世,大司农空缺未补,实际是桑弘羊以搜粟都尉兼领。《史记.平准书》:“元封元年(公元前一百十年)… …桑弘羊为治粟都尉兼大农”,即其事例。据《汉书.西域传》,征和(公元前九十二年至前八十九年)中的搜粟都尉还是桑弘羊。据朱熹《通鉴纲目》,赵过为搜粟都尉即在征和末年(即征和四年,前八十九年)夏六月,是接桑弘羊的差的。搜粟都尉是中央高级农官,品秩稍低于大司农。

  【七0】“□”,古“亩”字。

  【七一】古代以六尺为步,百步为亩,这一亩的布置是宽一步长百步的长条亩。“圳”指播种沟,宽一尺;圳与圳间的垄亦宽一尺。一亩的横阔六尺,这样就有三条长圳和三条长垄,各长一百步,即下文所谓“长终亩”。一夫百亩,所以说“一夫三百圳” 。所谓“代田”,就是圳与垄每年轮换着耕种,即今年种的圳,明年翻成垄不种,而耕原来的垄作圳来种,这就是所谓“岁代处”。

  【七二】此字通假彼字,注释家标称 “读曰”或“读为”。“能,读曰耐”,意即“能”字此处就是“耐”字。

  【七三】“一井”九百亩,“一屋” 三百亩,共一千二百亩。古代百步为亩,一千二百亩=十二万方步。汉代二百四十方步为一亩,十二万方步除以二百四十方步=五百亩,故合汉亩为五顷。

  【七四】《史记.景帝本纪》记载中六年(公元前一四四年)“更命……治粟内史为大农”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治粟内史……景帝后元年(公元前一四三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一○四年)更名大司农。”是“大农”即大农令,亦即大司农,是主管全国财政、物资的中央最高官员。参看《耕田》篇注释【三0】。

  【七五】“二千石”,指太守。“令 ”、“长”均指县首长,万户以上的县为“令”,以下为“长”。“三老”、“力田”都是乡官的名称,《汉书.文帝纪》:“以户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 ”

  【七六】“状”,楷模,操作示范,新技术程式。

  【七七】“亡”,古同“无”字。

  【七八】据《汉书.地理志》,平都县属并州上郡,在今陕北地区。这个曾经做过平都县令的“光”是什么人,已无从查考。

  【七九】“丞”是长官的佐贰官。《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治粟内史,秦官,掌谷、货。有两丞。……属官有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田五令、丞,斡官、铁市两长、丞。……”自治粟内史以至太仓令、斡官长等,各有自己的丞官,搜粟都尉应亦不例外。但光□任的是哪一级的丞官,无从推测。

  【八0】“宫壖地”,被圈进在离宫内的大片空地。

  【八一】汉承秦制,爵分二十级,最低一级为“公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颜师古注:“言有爵命,异于士卒,故称‘公士’也。”

  【八二】河东、弘农,皆汉郡名。河东郡在今山西省西南隅,约有隰县、汾西、沁源等县以南及安泽、沁水等县以西地区。弘农郡在今河南省西部,约有洛阳市、嵩县、内乡县以西至陕西省商县以东地区。

  齐民要术卷第二

  后魏高阳太守贾思勰撰

  黍穄第四

  粱秫第五

  大豆第六

  小豆第七

  种麻第八

  种麻子第九

  大小麦第十瞿麦附

  水稻第十一

  旱稻第十二

  胡麻第十三

  种瓜(一)第十四茄子附

  种瓠第十五

  种芋第十六

  (一) “种瓜”,原作“种诸色瓜 ”,兹从卷内篇题作“种瓜”。

  黍穄第四

  《尔雅》曰(一):“秬,黑黍。秠,一稃二米。 ”郭璞注曰:(二)“秠亦黑黍,但中米异耳。”

  孔子曰(三):“黍可以为酒。”

  《广志》云(四):“有牛黍,有稻尾黍、秀成赤黍,有马革(

  五)大黑黍,有秬黍,有温屯黄黍,有白黍,有□芒、鷰鸽(六)之名。穄,有赤、白、黑、青、黄鷰鸽,凡五种。”

  按今俗有鸳鸯黍、白蛮黍、半夏黍;有驴皮穄。

  崔寔曰:“□,黍之秫(七)熟者,一名穄也。 ”

  凡黍、穄田,新开荒为上,大豆底为次,谷底为下。

  地必欲熟。再转【一】乃佳。若春夏耕者,下种后,再劳为良。

  一亩,用子四升。

  三月上旬种者为上时,四月上旬为中时,五月上旬为下时。夏种黍、穄,与稙(八)谷同时;非夏者,大率以椹赤为候。谚曰:“椹厘厘【二】,种黍时。”燥湿候黄□【三】。始章切种讫不曳挞。常记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冻树日种之,万不失一。冻树者,凝霜封着木条也。假令月三日冻树,还以月三日种黍;他皆仿此。十月冻树宜早黍,十一月冻树宜中黍,十二月冻树宜晚黍。若从十月至正月皆冻树者,早晚黍悉宜也。

  苗生垄平,即宜杷劳。锄三遍乃止。锋而不耩。 苗晚耩,即多折也。

  刈穄欲早,刈黍欲晚。穄晚多零落,黍早米不成。谚曰:“穄青喉,黍折头。【四】” 皆即湿践【五】。久积则浥郁,燥践多兜牟。【六】穄,践讫即蒸而裛于劫反(九)之【七】。不蒸者难舂,米碎,至春又(十)土臭;蒸则易舂,米坚,香气经夏不歇也。黍,宜晒之令燥。湿聚则郁。

  凡黍,黏者收薄。穄,味美者,亦收薄,难舂。

  《杂阴阳书》曰:“黍‘生’于榆。六十日秀,秀后四十日成。黍‘生’于巳,‘壮’于酉,‘长’于戌,‘老’于亥,‘死’于丑,恶于丙、午,忌于丑、寅、卯。穄,忌于未、寅。”

  《孝经援神契》云:“黑坟【八】宜黍、麦。”

  《尚书考灵曜》云:“夏,火星昏中,可以种黍、菽。“火,东方苍龙之宿,四月昏,中在南方【九】。菽,大豆也。(十一)”

  《泛胜之书》(十二)曰:“黍者暑也,种者必待暑。先夏至二十日,此时有雨,彊土可种黍。谚曰:“前十(十三)鸱张,后十羌襄【一0】,欲得黍,近我傍。”“我傍”,谓近夏至也,盖可以种晚黍也。一亩,三升。

  “黍心未生,雨灌其心,心伤无实。

  “黍心初生,畏天露。令两人对持长索,搜去其露,日出乃止。

  “凡种黍,覆土锄治,皆如禾法,欲疏于禾。” 按(十四)疏黍虽科【一一】,而米黄,又多减及空;今穊,虽不科而米白,且均熟不减,更胜疏者。泛氏云:“欲疏于禾”,其义未闻。

  崔氏曰(十五):“四月蚕入簇,时雨降,可种黍、禾,谓之上时。

  “夏至先后各二日,可种黍。

  “虫食李者黍贵也。”

  (一) 见《尔雅.释草》,文同。 “秬”音巨,“秠”音丕。

  (二) 金抄作“曰”,他本作“云 ”。《郭璞》注文“异耳”下尚有:“汉和帝时,任城生黑黍,或三四实,实二米,得黍三斛八斗是。”

  (三) 《说文》“黍”字下引孔子有“黍可为酒”句。

  (四) 《太平御览》卷八四二“黍 ”引《广志》,“稻尾黍”无“

  黍”字(《初学记》卷二八“五谷 ”两引《广志》亦无“黍”字),“有秬黍”作“或云秬黍”。关于穄,《御览》卷八四二“穄”引《

  广志》是:“有赤穄,有白、黑、青、黄鷰鸽,凡五种。”则《要术》所引“有赤、白、黑、青、黄鷰鸽,凡五种”,似是指名为“鷰鸽”的穄,有赤白等五种。

  (五) 金抄、明抄、湖湘本作“马草”,《初学记》卷二七、《太平御览》卷八四二引《广志》均作“马革”,渐西本据以改正,“草”当系“ 革”字形近而讹,兹据改。

  (六) “□芒”,各本至为纷歧,黄校、张校、明抄如文,金抄作“岖芒”,而湖湘本等作“□云”,《太平御览》卷八四二引作“妪亡”,“ 云”、“亡”应系“芒”字之误,兹姑从黄校。“鷰鸽 ”,《初学记》卷二七两引广志均作“鷰颔”,“鸽” 应是“颔”字之讹。

  (七) “秫”,金抄、黄校、明抄同,湖湘本等作“穄”,应均系“□”字之讹,另见《四民月令辑释》“四月”篇校记。

  (八) 金抄、明抄作“稙”,湖湘本等及《辑要》引作“植”。“

  稙谷”是早谷子,卷一《种谷》篇:“二月三月种者为稙禾,四月五月种者为□禾。”这里既是“夏种黍穄”,不应“与稙谷同时”,“

  稙”字误。湖湘本作“植”,指与种夏粟同时,差可解释,否则,也许竟是“□”字之讹。

  (九) 明抄等作“于劫切”,兹从金抄、湖湘本等作“于劫反”。关于“反”和“切”,各本中常不一致,不一致时概从北宋本,不一一作校记。

  (十) 黄校、张校、明抄无“又” 字,金抄、湖湘本及《辑要》引有,兹从金抄。

  (十一)《考灵曜》是《尚书纬》的一种,郑玄注。此处小注,当系原有注文。参看卷一《种谷》篇校记(五四)。

  (十二)金抄、明抄无“书”字,据湖湘本加。

  (十三)黄校、张校、明抄无“十” 字,仅金抄有(湖湘本自“先夏至”至“一亩三升”,全脱)。此“十”字必须有。“前十”,指夏至前十日;“后十”,指夏至后十日。“鸱张”,黄校、张校、明抄同;金抄作“鹉张”,误。

  (十四)各本均无“按”字,明抄则空白一格,仅金抄有,兹据补。

  (十五)“崔氏”指崔寔,所引为崔寔《四民月令》文,分见于“四月”及“五月”篇。但末句“虫食李者黍贵也”,不见于《玉烛宝典》引《四民月令》文。

  【一】 “转”指再耕;“再转”,即第一次耕翻后,再耕两遍。

  【二】 “厘厘”即“离离”,形容桑椹的由青转赤,丰美多实。《

  诗经.小雅.湛露》:“其桐其椅,其实离离。”毛《传》:“离离,垂也。”孔颖达疏:“垂而蕃多。”

  【三】 “□”,小注“始章切”,音商,《要术》他处亦作“●”,均与今“●”字相当,不是俗写的“场”字。《方言》卷六:“坻、坦、□也。梁、宋之间,蚍蜉、●鼠之□,谓之坻;螾□,谓之坦。”郭璞注:“□”,“音伤。”“●鼠,蚡鼠也。 ”“螾,蛐□也;其粪名坦。”蚍蜉是大蚂蚁,蚡鼠即 □鼠,螾即蚯蚓。经过这些小动物钻穴作巢后的疏松杂粪的土称为“□”。《要术》:“燥湿候黄□”,由这一意义演变而来,指土壤中保有某种的湿润程度和良好的结构而言。现在山西有经验的老农种谷子,也候“黄 ●”下种。所谓黄●,即“土壤湿润,□成团,扔之散碎,手触之,微有湿印和凉爽之感。”(刘杰等:《春谷“五喜五怕”的增产稳收经验》,《中国农报》一九六四年第七期)但黄●必须耕耙熟透才能保持,如果整地不良,坷垃大而多,跑●地干,就不可能保持黄●。清代山东地区的农书蒲松龄《农蚕经》“五月”“种豆 ”条:“即雨不甚足,但接黄塽土即种之,但能出,即旱廿余日亦不妨。”“黄塽”即“黄□”,亦即“黄● ”。

  【四】 “穄青喉”,“喉”指穄穗基部与茎秆连接部分,在这一部分尚保持绿色时,即可收割,即所谓“刈穄欲早”。“黍折头”,指割黍要到黍穗弯曲下垂的时候,即所谓“刈黍欲晚”。但黍的颖壳较松,容易落粒,通常到穗子最下部的分枝已逐渐失去绿色,中部子粒达到蜡熟时,亦应抓紧收割。

  【五】 “践”,压的意思,指将成熟子粒用辊压等方法压脱下来。

  【六】 “兜牟”,也写作“兜鍪” ,古称为“胄”,即战士头上戴的“头盔”。太干后脱粒,种仁的外壳容易被压破和种仁脱离,像一个个的“ 兜牟”那样,起不到保护种仁的作用,因而种仁也被压坏,受到很大损失。

  【七】 “裛”,音邑,原义是封裹,引申为湿热相郁,则与“浥”同字;又引申为发散,如香气散出称为“裛裛”,古时香料有“裛衣香”。《要术》“蒸而裛之”,采用加热办法使热气透入穄粒并密闭一定时间,使其气味颜色发生良好的变化。这个处理办法,很像浙江湖州一带的“蒸谷”。蒸谷的特点是米粒全,碎米少,胀性大,有特殊的香气,和《要术》蒸穄的特点相同。各类种子在储藏保管期间有各自不同的生理特性,不蒸的穄至春萌动,在水分和温度超过安全界限时,容易变质,“土臭”是变质的开端。

  “冬舂米”具有和蒸谷相似的特点。明陆容《菽园杂记》:“吴中民家,计一岁食米若干石,至冬月舂白以蓄之,名冬舂米。尝疑开春农务将兴,不暇为此,及冬预为之。闻之老农云:‘ 不特为此。春气动则米芽浮起,米粒亦不坚,此时舂者多碎而粞,折耗颇多。冬月米坚折耗少,故及冬舂之。 ’”这位老农的观察和说理都正确。冬舂米的内蒸高温保藏方法,尤为特别:咸丰《南浔镇志》引清许旦复《农事幼闻》冬舂米上囤法:“扎稻草为圈,每圈高约二尺,层叠增高,名曰囤。先用菜叶、麸皮,裹以稻草,扎缚成团,高数尺,植之囤心,曰‘发头’。然后将米入囤。旬日后,发头蒸热,湿气上冲,急用砻糠隔麻布脚袱以收之,随湿随换,务收尽其湿而后止,则米黄白停匀,不霉不蠹,所谓冬舂米也。”

  【八】 “黑坟”,指黑色的坟壤。坟壤,见卷一《收种》篇注释〔

  一三〕〔二五〕。

  【九】 “火星”即心宿,是东方苍龙七宿的第五宿,又称“大火”、“心火”、“鹑火” (与柳宿同一别名)。《尚书.尧典》火星“

  昏中”在五月,和这里说四月不同。

  【一0】“鸱”,音蚩,俗名鹞鹰。 “鸱张”形容凶猛,也形容大。《三国志.吴志.孙坚传》:“(董)卓不怖罪,而鸱张大语”,是形容凶猛。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一二《修行道地经》“鸱猪” 下解释说:“鸱张,大也”,就是形容大的。这里的“ 鸱张”是后一意义。

  《楚辞.九辩》:“逢此世之俇攘。”字亦作“恇娘”。《一切经音义》卷十三《谏王经》“恇娘”:“邱方反。下而羊反。《说文》:‘烦扰也’,谓烦恐惶遽也。《楚辞》‘遭此世之恇娘’是也。”这二字还有多种写法,这里“羌襄”,也就是“恇娘”的异写字。

  “前十鸱张,后十羌襄 ”,意即谓前十天种下去,一定能够长得株高穗大,后十天就太迟了,不免要惶惶不安自找烦扰了。现在内蒙古自治区等地亦在夏至前四、五天下种。

  【一一】“科”,这里指分蘖多。下文“多减及空”,“减”指瘪粒,“空”指空壳。

  粱秫第五

  《尔雅》曰(一):“虋,赤苗也;芑,白苗也。 ”郭璞注曰:“虋,今之赤粱粟;芑,今之白粱粟:皆好谷也。”犍为舍人曰:“

  是伯夷、叔齐所食首阳草也。”

  《广志》曰(二):“有具粱,解粱;有辽东赤粱,魏武帝尝以作粥。”

  《尔雅》曰(三):“粟,秫也。”孙炎曰:“ 秫,黏粟也。”

  《广志》曰(四):“秫,黏粟,有赤、有白者;有胡秫,早熟及麦。”

  《说文》曰(五):“秫,稷之黏者。”

  按今世有黄粱;谷秫,桑根秫,□天棓秫(六)也。

  粱、秫并欲薄地而稀,一亩用子三升半。地良多雉尾【一】,苗穊穗不成。

  种与稙谷同时。晚者全不收也。

  燥湿之宜,杷劳之法,一同谷苗。

  收刈欲晚。性不零落,早刈损实。

  (一) 见《尔雅.释草》,连郭璞注,并无“也”字。“虋”音门,“芑”音起。犍为舍人注《尔雅》,散见于各书所引,其注本已佚失。

  (二) 《初学记》卷二七“五谷” 引《广志》无“魏武帝尝以作粥”句。《太平御览》卷八四二“粱”引《广志》同《要术》(只个别无关重要字有差异)。

  (三) 《尔雅.释草》作:“众,秫。”孙炎,三国魏人,受学于郑玄,《尔雅》的注释者之一。其注散见于各书所引,原注本已佚失。

  (四) 《初学记》卷二七“五谷” 及《太平御览》卷八三九“秫”引《广志》均缺“黏粟 ”二字。

  (五) 引《说文》同今本。

  (六) 金抄作“□”,明抄作“● ”,湖湘本作“●”(无此字)。按“□”是无患子科的无患子,因其子可作念珠,又名“菩提子”。唐段成式《酉阳杂俎续集》卷十记载□木烧之极香,古人用以辟除邪恶。也许“□天棓秫”这个秫种抵抗病虫害的能力强,故有此名。兹姑从金抄。

  【一】 “雉尾”,未详,大概形容穗子细长,而上部的子粒轻虚不实。

  大豆第六

  尔雅曰(一):“戎叔谓之荏菽。”孙炎注曰:“ 戎叔,大菽也。”

  张揖《广雅》曰(二):“大豆,菽也。小豆,荅也。豍方迷反豆、豌豆,留豆也。胡豆,●胡江反● 音双也。”

  《广志》曰:“重(三)小豆,一岁三熟,椠甘(四)。白豆,粗大可食。刺豆,亦可食。秬豆,苗似小豆,紫花,可为面,生朱提、建宁【一】。大豆:有黄落豆;有御豆,其豆角长;有杨豆,叶可食。胡豆,有青、有黄者。”

  《本草经》云(五):“张骞使外国,得胡豆。 ”

  今世大豆,有白、黑二种,及长梢、牛践之名。小豆有菉、赤、白三种。黄高丽豆、黑高丽豆、鷰豆、豍豆,大豆类也。豌(六)豆、江豆、□(七)豆,小豆类也。【二】

  春大豆,次稙谷之后。二月中旬为上时,一亩用子八升。三月上旬为中时,用子一斗。四月上旬为下时。用子一斗二升。岁宜晚者,五、六月亦得;然稍晚稍加种子。

  地不求熟。秋锋之地,即●种。地过熟者,苗茂而实少。

  收刈欲晚。此不零落,刈早损实。

  必须耧下。种欲深故。豆性强,苗深则及泽。锋、耩各一。锄不过再。

  叶落尽,然后刈。叶不尽,则难治。刈讫则速耕。大豆性炒(八),秋不耕则无泽也。

  种茭【三】者,用麦底。一亩用子三升。先漫散讫,犁细浅●【

  四】良辍反而劳之。旱则萁坚【五】叶落,稀则苗茎不高,深则土厚不生。若泽多者,先深耕讫,逆□掷豆【六】,然后劳之。泽少则否,为其浥郁不生。九月中,候近地叶有黄落者,速刈之。叶少不黄【

  七】必浥郁。刈不速,逢风则叶落尽,遇雨则烂不成。

  《杂阴阳书》曰:“大豆‘生’于槐。九十日秀,秀后七十日熟。豆‘生’于申,‘壮’于子,‘长’ 于壬,‘老’于丑,‘死’于寅,恶于甲、乙,忌于卯、午、丙、丁。”

  《孝经援神契》曰(九):“赤土宜菽也。”

  《泛胜之书》曰:“大豆保岁易为,宜古之所以备凶年也。谨计家口数,种大豆,率人五亩,此田之本也。

  “三月榆荚时,有雨,高田可种大豆。土和无块,亩五升;土不和,则益之。种大豆,夏至后二十日,尚可种。戴甲而生,不用深耕。

  “大豆须均而稀。

  “豆花憎见日,见日则黄烂而根焦也。

  “获豆之法,荚黑而茎苍,辄收无疑;其实将落,反失之。故曰:‘豆熟于场。’于场获豆,即青荚在上,黑荚在下。”

  泛胜之区种大豆法:“坎方深各六寸,相去二尺,一亩得千二百八十坎。其坎成,取美粪一升,合坎中土搅和,以内坎中。临种沃之,坎三升水。坎内豆三粒;覆上土,勿厚,以掌抑之,令种与土相亲。一亩用种二升,用粪十二石八斗。

  “豆生五六叶,锄之。旱者溉之,坎三升水。

  “丁夫一人,可治五亩。至秋收,一亩中十六石。

  “种之上,土才令蔽豆耳。(十)”

  崔寔曰:“正月可种豍豆。二月可种大豆。”又曰:“三月,昏,参夕【八】,杏花盛,桑椹赤,可种大豆,谓之上时。四月,时雨降,可种大、小豆。美田欲稀,薄田欲稠。”

  (一) 见《尔雅.释草》,文同。 “叔”,金抄、明抄如文,湖湘本作“菽”。孙炎注,《尔雅》邢昺疏引作:“大豆也。”《尔雅》注释者犍为舍人、樊光、李巡、郭璞均以“胡”释“戎”,指“ 戎叔”为“胡豆”,与孙炎异。惟“胡”亦有“大”义,也可以解释为大豆。

  (二) 见《广雅.释草》,“菽” 作“□”,字同;“留”作“●”;余同。关于各字的音注:“豍”,黄校、张校、明抄作“方迷切”,金抄作“方迷反”。按此字音切的上一字,《广雅》曹宪音注、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一二《中阿含经》、《广韵》、《集韵》均作“布”或“边”字,即均读唇音,不读唇齿音,吾点因此改为“边迷切”,“方”可能是“ 边”的残文错成。“●”,黄校、明抄误作“

  ●”,并误作“济江切”,但张校作“胡江切”,兹从金抄作“胡江反”。“音双”是“ ●”的音注,金抄、明抄都列在句末“也”字下(金抄误作“音爱”),黄校、张校列在“●”字下,和《广雅》曹宪音注一样,兹从黄校列前。

  (三) “重”,金抄、明抄及《初学记》卷二七“五谷”引广志同;湖湘本及《太平御览》卷八四一“豆”引《广志》作“种”。按所谓“一岁三熟”,恐未必是一年中间种三次收三次,而是指结荚时期长,一年中可有几批的收摘,也许因此称为“重” 。

  (四) “椠”,金抄、明抄、湖湘本及《初学记》卷二七引《广志》同,“椠”是印板,在这里没有意思,当误。《太平御览》卷八四一引《广志》作“味”(丁国钧校引古香斋本《初学记》亦作“ 味”),则“味甘”属上句。吾点校疑应作“●”,“ ●甘”,犹言“味甘”,二字形近而讹,颇有可能。

  (五) 今传本草书无此记载。《太平御览》卷八四一“豆”引《本草经》有此条,是:“ 生大豆,张骞使外国得胡麻,胡豆--或曰戎菽。”

  (六) “豌”,明抄误作“●”,金抄、湖湘本不误。

  (七) “□”,明抄、湖湘本误作 “●”,据金抄改正。

  (八) “炒”,黄校、明抄作“雨 ”,《辑要》引作“温”,皆非,金抄作“●”,字不全,当系“●”(古“炒”字)的残文错成。唐韩鄂《四时纂要》“二月”篇“种大豆”条采《要术》作“大豆性炒”,兹据改。“性炒”指大豆需要水分较多,地容易干燥。这一小段的意思是说大豆到叶落尽后收割,地面暴露较久,水分蒸发快,因此收割后必须立即耕耙保墑。

  (九) 《周礼.地官》“载师”孔颖达疏引《孝经援神契》作:“

  苍赤宜种菽。”

  (十) 此句各本均在引《泛胜之书》的最末,但行文突兀,疑有倒错,当在上文讲覆土处。

  【一】 朱提,郡名,东汉末置,郡治在今四川省宜宾县。建宁,三国蜀置的郡,故治在今云南省曲靖县。

  【二】 以上各种豆:“戎菽”或“ 荏菽”,是大豆的古老名称。“

  江豆”即豇豆;“●●”也是豇豆。古无“豇”字,后人从“江”声改水旁为豆旁作“豇 ”。“豍豆”也称“跸豆”,当是豌豆的别名;但《要术》称为“大豆类”,则是大豆一类。“留豆”被称为 “留”,(后来写作“●”)也许是越冬二年生的豆,好像冬麦被称为“宿麦”。“胡豆”的说法最杂:汉犍为舍人、樊光、李巡、晋郭璞均以《尔雅》的“戎叔” 为“胡豆”,“胡”如果解释为“大”,那就是大豆类,《太平御览》卷八四一引《本草经》即迳以“胡豆” 为大豆。《名医别录序例》以为是青斑豆。唐孙思邈《千金方》以为是青小豆。《本草纲目》以为是豌豆。还有说是蚕豆的。《要术》引《广雅》则指为豇豆;引《广志》只说“有青有黄”,但不是大豆。大概豆的种类多而又杂,加上各地随俗异名,像这类杂色的豆,事实上就不可能有同物共指的名称。“□”音劳。崔豹《古今注》:“□豆,一名治豆,叶似葛而实长尺余,可蒸食。”而《救荒本草》:“●豆,生平野中,北土处处有之。……叶似黑豆叶而窄小,微尖,开淡粉紫花。结小角,其豆似黑豆形,极小。”又名“稆豆”、“鹿豆 ”。唐陈藏器《本草拾遗》:“稆豆,……生田野,小黑。……一名驴豆,一名□豆。”因此,后来有指为是黑小豆的。所指随地异名,也很杂。其他像“秬豆”、 “刺豆”、“御豆”、“杨豆”、“鷰豆”、“

  高丽豆”等,或者是杂色豆,或者是大豆的不同品种。关于“大豆类”和“小豆类”,“ 大”、“小”之分,不是指豆的大小,当与豆的成分和用途有关,大概蛋白质和脂肪的含量较丰而经济价值较高的,称为“大豆类”,反之称为“小豆类”。

  【三】 “茭”,是“干刍”,即干饲料。“种茭”是说种这种大豆是专为连茎带叶地收贮起来,作为牲畜越冬的饲料用的。卷六《养牛马驴骡》篇提到“茭豆”,《养羊》篇还载有种刈法,所指均相同。

  【四】 “●”,音劣,《集韵》解释为“耕田起土”,由作为土埂解释的“埒”字演变而来。“●”与“耩”是同一工作的两方面,对小土埂说是“●”,对小土沟说是“耩”。这里是用犁犁起小土条,所以说“犁细浅●”,实际就是用浅串法犁地破土。卷三《蔓菁》篇有“犁粗●”,和这个相对。

  【五】 “萁”,豆茎;“坚”,干硬。“旱”指种得过早,易遇干旱,有“萁坚叶落”之弊,五月麦熟后种下,进入雨季,则茎叶繁茂,很合时。据此,“旱”当然讲得通,但作“早”更直截了当,也许竟是“早”字之误。

  【六】 “□”(金抄误作“□”),音伐,也写作“□”、“垄”。这里是指随着犁壁翻起的土块,俗称“土□”。土□翻转倒仆在同一个方向,翻转面曲凸作弧线下覆,不完全散开,显得有些光滑(特别是黏湿的土)。这里是撒播大豆,如果对着土□倒仆的方向撒豆,就撒在曲凸面上,豆子不落实,而且容易回跳,所以必须在“逆□”即相反的方向撒豆,使豆子撒在□间的空隙中,然后●过一遍盖好,就合适。

  【七】 “少”,古时常作“稍”字用。如果在近根部的叶还没有黄落时就收割贮积起来,还嫌青,容易郁坏,所以说:“叶少不黄必浥郁”。

  【八】 “夕”,指西斜。三月的黄昏,参星西落,故云“昏参夕”。这时的“中星”是井宿。这是农谚,《四民月令》原引,“昏参夕”协“桑椹赤”,详见《四民月令辑释》“三月”篇注释。

  小豆第七

  小豆,大率用麦底。然恐小晚,有地者,常须兼留去(一)岁谷下【一】以拟之。

  夏至后十日种者为上时,一亩用子八升。初伏断手【二】为中时,一亩用子一斗。中伏断手为下时,一亩用子一斗二升。中伏以后则晚矣。谚曰:“立秋叶如荷钱(二),犹得豆”者,指谓宜晚之岁耳,不可为常矣。

  熟耕、耧下以为良。泽多者,耧耩,漫掷而劳之,如种麻法。未(三)生白背,劳之极佳。漫掷、犁●,次之。●土历反种为下。【

  三】

  锋而不耩,锄不过再。

  叶落尽,则刈之。叶未尽者,难(四)治而易湿也。豆角三青两黄,拔而倒□笼丛【四】之,生者均熟,不畏严霜,从本至末,全无秕减,乃胜刈者。

  牛力若少,得待春耕;亦得●种。

  凡大、小豆,生既布叶,皆得用铁齿●楱俎遘反纵横杷而劳之。

  《杂阴阳书》曰:“小豆‘生’于李。六十日秀,秀后六十日成。成后,忌与大豆同。”

  《泛胜之书》曰:“小豆不保岁,难得。

  “椹黑时,注雨种,亩五升。

  “豆生布叶,锄之。生五六叶,又锄之。

  “大豆、小豆,不可尽治也。古所以不尽治者,豆生布叶,豆有膏,尽治之则伤膏,伤则不成。而民尽治,故其收耗折也。故曰,豆不可尽治。

  “养美田,亩可十石;以薄田,尚可亩收五石。 ”谚曰:“与他作豆田。”斯言良美可惜也。

  《龙鱼河图》曰:“岁暮夕,四更中,取二七豆子,二七麻子,家人头发少许,合麻、豆着井中,咒敕井,使其家竟年不遭伤寒,辟五方疫鬼。”

  《杂五行书》曰:“常以正月旦--亦用月半--以麻子二七颗,赤小豆七枚,置井中,辟疫病,甚神验。”又曰:“正月七日,七月七日,男吞赤小豆七颗,女吞十四枚,竟年无病;令疫病不相染。”

  (一) “去”,明抄误作“云”,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二) 湖湘本作“荷钱”,金抄、明抄作“倚钱”。荷叶刚长出时形小如钱,称为“荷钱 ”,兹从湖湘本。

  (三) 黄校、张校作“禾”,误;兹从金抄、明抄、湖湘本作“未”。

  (四) 各本均作“难”,明抄误作 “虽”。

  【一】 “谷下”,前作为谷子,即谷底。

  【二】 “三伏”,始于秦德公二年(公元前六七六年)(见《史记.秦本纪》)。夏至后第三个“庚”日为初伏,第四个庚日为中伏,立秋后第一个庚日(即夏至后第六个庚日)为末伏。

  “断手”犹言“断止”,指初伏终了前要播种完毕。《周易.说卦》:“艮以止之。”又说:“艮为手。”孔颖达疏:“艮既为止,手亦能止持其物,故为手也。”可知“手”有“止”意。

  【三】 上面比较着三种不同播种法的优劣:第一种,地经过整熟后,耧种最好;如果泽多时,耧耩撒播也可以。第二种,不耕翻就撒播,跟着用犁浅串(“浅●”)一遍,像上篇种茭豆的办法,次之。第三种,不耕翻,也不浅●,就这样耩沟条播或点播,称为“●种”,最差。

  【四】 “丛”是簇聚,“笼丛”就是分堆、分蓬地攒聚在一起。

  种麻【一】第八

  《尔雅》曰(一):“黂,枲实。枲,麻。别二名 ”“●(二),麻母。”孙炎注曰(三):“黂,麻子。”“●(二),苴麻盛子者。【二】”

  崔寔曰:“牡麻,无实,好肌理,一名为枲也。 ”

  凡种麻,用白麻子。白麻子为雄麻。颜色虽(四)白,啮破枯燥无膏润者,秕子也,亦不中种。市籴者,口含少时,颜色如旧者佳;如变黑者,裛(五)。崔寔曰:“牡麻子(六),青白,无实,两头锐而轻浮。”

  麻欲得良田,不用故墟【三】。故墟亦(七)良,有点丁破反(

  八)叶夭折之患,不任作布也。地薄者粪之。粪宜熟。无熟粪者,用小豆底亦得。崔寔曰:“正月粪畴。畴,麻田也。”

  耕不厌熟。纵横七遍以上,则麻无叶(九)也。田欲岁易。抛子种【四】则节高。

  良田一亩,用子三升;薄田二升。穊则细而不长【五】,稀则粗而皮恶。

  夏至前十日为上时,至日为中时,至后十日为下时。“麦黄种麻,麻黄种麦”,亦良候也。谚曰:“夏至后,不没狗。”或答曰:“

  但雨多,没橐驼。”又谚曰:“五月及泽,父子不相借。”言及泽急,说非辞【六】也。夏至后者,非唯浅短,皮亦轻薄。此亦趋时不可失也。父子之间,尚不相假借,而况他人者也?

  泽多者,先渍(十)麻子令芽(十一)生,取雨水浸之,生芽(

  十一)疾;用井(十二)水则生迟。浸法:着水中,如炊两石米顷(

  十三),漉出。着席上,布令厚三四寸,数搅之,令均得地气。一宿则芽(十一)出。水若滂沛,十日亦不生。待地白背,耧耩,漫掷子,空曳劳。截雨脚即种者,地湿,麻生瘦;待白背者,麻生肥。泽少者,暂浸(十四)即出,不得待芽(十一)生,耧头中下之。不劳曳挞。

  麻生数日中,常驱雀。叶青乃止。布叶而锄。频烦再遍止。高而锄者,便伤麻。

  勃如灰【七】便收。刈,拔,各随乡法。未勃者收,皮不成;放勃不收而(十五)即骊。●【八】欲小,●【九】欲薄,为其易干。一宿辄翻之。得霜露则皮黄也。

  获欲净。有叶者喜(十六)烂。 沤欲清水,生熟合宜。浊水则麻黑,水少则麻脆(十七)。生则难剥,大烂则不任(十八)。暖(十九)泉不冰冻,冬日沤者,最为柔肕(二十)也。

  《卫诗》曰(二一):“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毛诗》注曰:“蓺,树也。衡猎之,从猎之【一0】,种之然后得麻。”

  《泛胜之书》曰:“种枲太早,则刚坚、厚皮、多节;晚则皮不坚。宁失于早,不失于晚。获麻之法,穗勃勃如灰,拔之。夏至后二十日沤枲,枲和如丝。”

  崔寔曰:“夏至先后各五日,可种牡麻。”“ 牡麻,有花无实。(二二)”

  (一) 见《尔雅.释草》,文同。 “别二名”是郭璞注文,《要术》照原样夹注在这里,和他处引郭注不同,疑系后人添注。

  (二) “●”,黄校、张校、明抄作“苎”(渐西本作“●”),湖湘本、《津逮》本、《学津》本作“莩”,均误;仅金抄作“●”,同《尔雅》,是唯一正确的字。按“●”,《说文》作“芓” ,指大麻雌株,《尔雅》所称“麻母”,即指此,非指苎麻。

  (三) 孙炎注的“苴麻盛子者”,与郭璞注同。

  (四) “虽”,明抄、湖湘本误作 “雄”,据金抄及《辑要》引改正。

  (五) 金抄作“●”,无此字;湖湘本及《辑要》引讹作“衰”;兹从黄校、张校、明抄作“裛”。

  (六) 各本均无“子”字,当系脱文,兹补入。下文“无实”即“

  不实”(“无”同“毋”,作“不 ”解);但也可能是衍文。详见《

  四民月令辑释》“五月”篇校记。

  (七) 明抄、湖湘本作“亦”,金抄作“太”。“亦”本字作“●”,易误为“太”,兹从明抄。

  (八) 金抄、明抄及黄校作“点” ,张校及《辑要》引作“伙”,音注相同,均作“丁破反”。按《集韵》去声“个”韵收有“点”字,读“丁贺反”,解释是:“草叶坏也。故墟种麻,有点叶夭折之患,贾思勰说。”即是根据《要术》就文义作推解的。《辑要》因据以加上“草叶坏也”的注解。所谓“点叶”,可能是指麻叶的一种病害,但也可能是误字。古称麻秆为“●”,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七《阿毗昙毗婆沙论》“麻干”注:“麻茎也。……字宜作‘●’ 、‘

  □’二形,音皆,今呼为麻●是也。”此二“●”字原均误作“●”,说明“●”、“点 ”形近,极易残烂致误,怀疑《要术》的“点”,也可能竟是“●”字之误,那“●叶”就好解释了。芝麻连作几年,茎叶也会发生病害长不好,终至萎死。

  (九) “麻无叶”,各本同。唐韩鄂《四时纂要》“五月”篇采《

  要术》亦作“无叶”。但地耕得怎样熟,也不能使麻只长茎不长叶,或者是《要术》故作此说,以强调熟耕地。

  (十) “渍”,黄校、明抄讹作“ 溃”,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十一)湖湘本等作“芽”,金抄、明抄作“牙”。“牙”古通“芽”。《要术》中二字互用,本书统一作“芽”。

  (十二)各本均作“井”,黄校、明抄误作“升”。

  (十三)“两石米顷”,金抄作“雨石米填”,黄校、张校、明抄作“两百步顷”,“雨” 、“填”、“百步”均误;湖湘本、《津逮》本等及《辑要》引均作“两石米顷”,唐韩鄂《四时纂要》“五月”篇采《要术》亦作“二石米久”,兹据以改正。

  (十四)“浸”,金抄误作“漫”,他本不误。

  (十五)“而即骊”,金抄、黄校、明抄同;湖湘本、《津逮》本作“即驱”,《学津》本、渐西本从《辑要》引作“即晒”,均误。“

  骊”是黑色马,这里指麻株如果在放勃后还不收割,麻纤维会变得黯黑不清白。

  (十六)金抄作“喜”,明抄作“□” ,他本作“易”。“喜”、“

  □”在这里意义相同,作“容易” 解释,《要术》中常用,惟他处概作“喜”,本书一律作“喜”。

  (十七)“脆”,金抄作“肥”,黄校、明抄作“●”均系“□”字之误;湖湘本等作“脆 ”,兹改正。《要术》中“脆”、“□”二字互用,本书统一作“脆”。

  (十八)“不任”,唐韩鄂《四时纂要》“五月”篇采《要术》作“

  不任持”,《辑要》引《要术》作 “不任挽”。其实“不任”犹言“

  不堪”,包括多面的坏因素,故仍其旧。

  (十九)“暖”,金抄误作“晓”,湖湘本误作“挽”,据黄校、明抄改正。

  (二十)“肕”,金抄、明抄、张校作“明”;《辑要》引作“韧”;《四时纂要》“五月 ”篇采《要术》作“□”,是“肕”的习俗借用字。“ 韧”在《要术》中概写作“肕”,很容易错成“明”字,兹改正。

  (二一)此诗见《诗经、齐风、南山》,非出《卫诗》,《要术》误。《诗》句及毛《传》并同《要术》。“蓺”即“艺”字,明抄作“

  蓻”,误。又明清刻本均***《传》小注。

  (二二)注文崔寔《四民月令》原有,故加引号。以下仿此。

  【一】 “麻”,指桑科的大麻。

  【二】 大麻,雌雄异株。其雌株,古称为“●”(音字),子实称为“黂”(音汾),雄株称为“枲”(音喜)。这是分名。不分时,通称为“ 枲”或“枲麻”。雌株又称为“苴”或“苴麻”,因亦称其子实为“苴”或“●”。反过来,“黂”既是麻子,因亦称其雌株为“黂”(如下篇引崔寔文)。此外,麻子又称“萉”或“蕴”。

  【三】 “故墟”,大概指连作地。

  【四】 “抛子种”,针对麻田要每年轮换作注解,意思和卷一《种谷》篇的“●子”相反。大概当时的俗语,称重茬为“●子”,称不重茬为“ 抛子”;“抛”指母子相离,“●”指母子同地。

  【五】 “长”读作成长的“长”,指长得粗壮。

  【六】 “说非辞”,说不合情理的话(指“父子不相借”)。

  【七】 粉末叫做“勃”。这里指花粉。“勃如灰”就是花粉放散如灰末。“勃”的另一意思指泡沫(由粉末引申而来),在《要术》中见于卷七《白醪曲》篇的“茗渤”和卷九《煮●》篇的“勃”。

  【八】 “●”,音茧,《说文》: “小束也。”这里指捆缚成小把。

  【九】 “●”,也写作“●”,音敷,这里意思和“铺”相同,指铺积要薄。

  【一0】“衡从”即横纵。据孔颖达解释,“猎”指耕后的“践蹑概摩”。“概”原是括平斗面的器具,这里即指耙平土块;“摩”即●●;“践蹑”指播前镇压。“衡猎之,从猎之”,指纵横多次耕翻耙●,整地极熟,再结合播前镇压,保墑标准高,然后下种,作物生长旺盛是必然的。这一套极为重要的增产经验,虽是汉唐人的解释,但《诗经》已明确指出“ 衡从其亩”是种麻的重要措施,播前整地的重要关键,当时已有所认识。

  种麻子第九

  崔寔曰(一):“苴麻,麻之有蕴者,●(二)麻是也。一名黂。”

  止取实者,种斑黑麻子。斑黑者饶实【一】。崔寔曰:“苴麻子黑,又实而重,捣治作烛,不作麻。”

  耕须再遍。一亩用子三升(三)。种法与麻同。

  三月种者为上时,四月为中时,五月初为下时。

  大率二尺留一根。穊则不科(四)。锄常令净。荒则少实。既放勃,拔去雄。若未放勃去雄者,则不成子实。

  凡五谷地畔近道者,多为六畜所犯,宜种胡麻、麻子以遮之。胡麻,六畜不食;麻子啮头,则科大。收此二实,足供美烛之费也。慎勿于大豆地中杂种麻子。扇地两损,而收并薄。六月间,可于麻子地间散芜菁子而锄之,拟收其根。

  《杂阴阳书》曰:“麻‘生’于杨或荆。七十日花,后六十日熟。种忌四季--辰、未、戌、丑【二】--戊、己。”

  《泛胜之书》曰:“种麻,豫调和田。二月下旬,三月上旬,傍雨种之。麻生布叶,锄之。率九尺一树。树高一尺,以蚕矢粪之,树三升。无蚕矢,以溷中熟粪粪之亦善,树一升。天旱,以流水浇之,树五升。无流水,曝井水,杀其寒气以浇之。雨泽时适,勿浇。浇不欲数。养麻如此,美田则亩五十石,及百石,薄田尚三十石。获麻之法,霜下实成,速斫之;其树大者,以锯锯之。”

  崔寔曰:“二、三月,可种苴麻。”“ 麻之有实者为苴。”

  (一) 引崔寔此段文字,湖湘本等均如此式,金抄、明抄均列在篇标题下面,与其他各篇不一致。兹从湖湘本提行另列。

  (二) “●”,仍仅金抄如字,他本均误作“苎”。

  (三) 各本均作“二升”,金抄作 “三升”(王祯《农书》“麻子”引《要术》同),兹从金抄。

  (四) “科”,各本均作“耕”,误;《辑要》引作“成”,《学津》本从《辑要》,差可,但义有未周。按“科”指分蘖、分枝,这里是种雌麻收子,针对“二尺留一根”作注,字应作“科”,“ 耕”是“科”的形近之讹,兹改正。后读唐韩鄂《四时纂要》“三月”篇“种麻子”条采《要术》正作“稠即不成科”。

  【一】 《图经本草》:“农家种麻法,择其子之有斑黑文者,谓之雌麻,云用此则结实繁,它子则不然。”

  【二】 不可能四季都种麻子,这里 “四季”不是指春夏秋冬,而是指迷信说法的“忌日” ,即下面《水稻》篇引《杂阴阳书》所说的“

  四季日”。《淮南子.天文训》: “甲乙寅卯,木也;丙丁巳午,火也;戊、己、四季,土也;……”则所谓“四季”是指地支中属土的辰、未、戌、丑,因以逢此四日支的四个日子为“四季日”。这是由四季月的“月建”而来的。古历律家以十二地支配十二个月,称为月建,而辰、未、戌、丑恰好是四季中四个“季月”的月建,即季春三月建辰,季夏六月建未,季秋九月建戌,季冬十二月建丑,因转以称这四个日支之日为“四季日”。这里所谓“四季辰、未、戌、丑”,实际上已指明“辰、未、戌、丑”即是“四季” 。又本篇和《水稻》篇的“戊、己”,各本多“己”、 “巳”混淆,从这里可以校正确为“己”字。

  大小麦第十瞿麦附

  《广雅》曰(一):“大麦,麰也;小麦,●也。 ”

  《广志》曰:“虏水(二)麦,其实大麦形,有缝。●(三)麦,似大麦,出凉州。旋麦【一】,三月种,八月熟,出西方。赤小麦,赤而肥,出郑县【二】。语曰:‘湖猪肉,郑稀熟。’山提(四)小麦,至黏弱;以贡御。有半夏小麦,有秃芒大麦,有黑穬麦【三】。”

  《陶隐居本草》云(五):“大麦为五谷长,即今□麦也,一名麰麦,似穬麦,唯无皮耳。穬麦,此是今马食者。然则大、穬二麦,种别名异,而世人以为一物,谬矣【四】。”

  按世有落麦者,秃芒(六)是也。又有春种穬麦也。

  大、小麦,皆须五月、六月暵地【五】。不暵地而种者,其收倍薄。崔寔曰:“五月、六月(七)灾麦田也。”

  种大、小麦,先●,逐犁●种者佳。再倍省种子而科大【六】。逐犁掷之亦得,然不如作●耐旱。其山田及刚强之地,则耧下之。其种子宜加(八)五省【七】于下田。凡耧种者,非直土浅易生,然于锋、锄亦便。

  穬麦,非良地则不须种。薄地徒劳,种而必不收。凡种穬麦,高、下田皆得用,但必须良熟耳。高田借拟(九)禾、豆,自(十)可专用下田也。八月中戊社前【八】种者为上时,掷者,亩用子二升半。下戊前为中时,用子三升。八月末九月初为下时。用子三升半或四升。

  小麦宜下田。歌曰:“高田种小麦,●穇【九】不成穗。男儿在他乡,那得不憔悴。” 八月上戊社前为上时,掷者,用子一升半也。中戊前为中时,用子二升。下戊前为下时。用子二升半。

  正月、二月(十一),劳而锄之。三月、四月,锋而更锄。锄麦倍收,皮薄面多;而锋、劳、锄各得再遍为良也。

  令(十二)立秋前治讫。立秋后则虫生。蒿、艾箪【一0】盛之,良。以蒿、艾蔽(十三)窖埋之,亦佳。窖麦法:必须日曝令干,及热埋之【一一】。多种久居【一二】供食者,宜作劁才雕切麦【一三】:倒刈,薄布,顺风放火;火既着,即以扫帚扑灭,仍打之。如此者,经(十四)夏虫不生;然唯中作麦饭及面用耳。

  《礼记.月令》曰(十五):“仲秋之月,…… 乃劝人种麦,无或失时;其有失时,行罪无疑。”郑玄注曰:“麦者,接绝续乏之谷,尤宜重之。”

  《孟子》曰(十六):“今夫麰麦,播种而耰之,其地同,树之时又同;浡然而生,至于日至【一四】之时,皆熟矣。虽有不同,则地有肥、硗,雨露之所养,人事之不齐。”

  《杂阴阳书》曰:“大麦‘生’于杏。二百日秀,秀后五十日成。麦‘生’于亥,‘壮’于卯,‘长’ 于辰,‘老’于巳,‘死’于午,恶于戊(十七),忌于子、丑。小麦‘生’于桃。二百一十日秀,秀后六十日成。忌与大麦同。虫食杏者麦贵。”

  种瞿麦【一五】法:以伏为时。一名“地面”。良地一亩,用子五升,薄田三四升。亩收十石。浑蒸,曝干,舂去皮【一六】,米全不碎。炊作飧【一七】,甚滑。细磨,下绢簁【一八】,作饼,亦滑美。然为性多秽,一种此物,数年不绝;耘锄之功,更益劬劳。

  《尚书大传》曰(十八):“秋,昏,虚星【一九】中,可以种麦。”“虚,北方玄武之宿;八月昏中,见于南方。”

  《说文》曰:“麦,芒(十九)谷。秋种厚埋(二十),故谓之‘麦’【二0】。麦,金王而生,火王而死。”

  《泛胜之书》曰:“凡田有六道,麦为首种。种麦得时,无不善。夏至后七十日,可种宿麦。早种则虫而有节,晚种则穗小而少实。

  “当种麦,若天旱无雨泽,则薄渍麦种以酢且故反浆并蚕矢;夜半渍,向晨速投之,令与白露俱下。酢浆令麦耐旱,蚕矢令麦忍寒。

  “麦生黄色,伤于太稠。稠者锄而稀之。

  “秋锄以棘柴耧之,以壅麦根。故谚曰:‘子欲富,黄金覆。’‘黄金覆’者,谓秋锄麦、曳柴壅麦根也。至春冻解,棘柴曳之,突绝其干叶。须麦生,复锄之。到榆荚时,注雨止,候土白背复锄。如此则收必倍。

  “冬雨雪止,以物辄蔺麦上,掩其雪,勿令从风飞去。后雪,复如此。则麦耐旱、多实。

  “春冻解,耕和土,种旋麦。麦生根茂盛,莽锄【二一】如宿麦。”

  泛胜之区种麦:“区大小如上农夫区。禾收,区种。凡种一亩,用子二升。覆土厚二寸,以足践之,令种土相亲。麦生根成,锄区间秋草。缘以棘柴律土壅麦根。秋旱,则以桑落时浇之。秋雨泽适,勿浇之。春冻解,棘柴律之,突绝去其枯叶。区间草生,锄之。大男、大女治十亩。至五月收,区一亩,得百石以上,十亩得千石以上。

  “小麦忌戌,大麦忌子,‘除’日不中种。”

  崔寔曰:“凡种大、小麦,得白露节,可种薄田;秋分,种中田;后十日,种美田。唯穬,早晚无常。正月,可种春麦、豍豆,尽二月止。”

  青稞麦【二二】。特(二一)打时稍难,唯映(二二)日用碌碡【二三】碾。右(二三)每十亩,用种八斗。与大麦同时熟。好收四十石;石(二四)八九斗面。堪作饭(二五)及饼饦(二六),甚美。磨,总尽(二七)无麸。锄一遍佳,不锄亦得。

  (一) 见《广雅.释草》,“●” 作“□”。“广雅”,各本误作“尔雅”,据金抄、渐西本改正。渐西本是依据吾点引“景”的校记“尔改广 ”改正的。

  (二) “水”,《太平御览》卷八三八“麦”引《广志》作“小”。

  (三) “●”,金抄、黄校刘录、张校、明抄、渐西本及《初学记》卷二七“五谷”、《太平御览》卷八三八“麦”引《广志》并同。此字字书未收,疑误。湖湘本、《津逮》本、《学津》本作“税 ”。郭璞注《方言》卷七“发、税”说:“税,犹脱也。”李善注《文选》陆机《招隐诗》:“脱与税,古字通。”

  (四) “山提”,未详。渐西本从吾点校改作“朱提”。朱提,郡名,见前《大豆》篇注释【一】。

  (五) 《陶隐居本草》,书已佚。本条所引见于《重修政和证类本草》所录存的《名医别录》和陶弘景(隐居)注中。《名医别录》所记是:“ 大麦,……为五谷长。”陶弘景注是:“今稞麦,一名麰麦,似穬麦,惟无皮尔。”《名医别录》“穬麦”下陶弘景注是:“此是今马所食者。”大、穬二麦,始着录于《名医别录》,“然则”以下,应是陶弘景本人的辨说。下文按语,才是贾氏本文。

  (六) “芒”,金抄误作“芸”。

  (七) “六月”,金抄、明抄误作 “一曰”,湖湘本及《辑要》引作“六月”,卷一《耕田》篇引《四民月令》亦作“六月”,兹改正。

  (八) “加”,金抄误作“如”。

  (九) “借拟”是“假使准备作” 的意思,指高田如果准备作为禾、豆田,自然可以专用低田种穬麦。金抄作“惜枞”,误。

  (十) “自”,明抄误作“目”。

  (十一)“二月”,黄校、张校、明抄误作“三月”,据金抄、湖湘本等改正。

  (十二)金抄作“令”,各本作“今 ”。唐韩鄂《四时篡要》“六月”篇作“须在立秋前” ,“今”明系“令”字之误,兹从金抄。

  (十三)金抄、明抄作“蔽”,是;他本作“闭”,实误;湖湘本作“闲”,尤误。

  (十四)“经”,明抄误作“无”;他本均脱。据金抄补正。

  (十五)《月令》无“人”字。《郑玄》注无“宜”字。余同。

  (十六)见《孟子.告子上》篇。末句作:“……雨露之养,人事之不齐也”,余同。

  (十七)金抄及《辑要》引作“戊” ,韩鄂《四时纂要》“正月”篇引《泛胜之书》同,凡 “恶”皆在日干,明抄、湖湘本等作“戌”,误。

  (十八)《隋书.经籍志》等着录郑玄注《尚书大传》三卷,今已亡佚。清陈寿祺有辑校本,颇为完善。该辑本除辑录《要术》此条外,并辑有自经典注疏及类书所引者,此句作:“主秋者虚,昏中,可以种麦。”下面注文,陈氏厘定为郑玄所注。

  (十九)“芒”,明抄、湖湘本误作 “芸”,据金抄及《说文》原文改正(渐西本已从吾点校改正)。

  (二十)“秋种厚埋”,《说文》作 “秋穜厚薶”,“种”或“穜”,“埋”或“薶”,均同字异写。

  (二一)黄校、明抄作“特”(金抄、张校误作“持”),他本作“

  治”。按下文小注“锄一遍佳,不锄亦得”,对于正文毫不相干,疑应在“特打时稍难” 前,则作“特”尤为顺适。

  (二二)金抄、黄校、张校作“快” ,误;《学津》本从《辑要》引作“映”;明抄、湖湘本等作“伏”。“映日”是在强日照下曝晒,“伏日” 不一定每天见日,而且“快”、“映”形似,故据《辑要》参照金抄作“映”。

  (二三)“右”,各本同。按“右” 是古人指说或总结上文的习用字,但在《要术》中这样的用法绝少(只卷八《八和齑》篇有“右件”),而且在这里也不太合适。下文“石八九斗面”的“石”字,金抄、黄校、张校、明抄均脱,怀疑就是这个“石”字窜越在这里而又错成“右”字。即使如此,此条来源,仍有可疑。用种量以十亩为单位,收获也以十亩计算,注文不针对正文,都和《要术》惯例违反,而“总尽” 的用词与卷前《杂说》“尽总”相同,重经营规划,亦与《

  杂说》相合,可能竟不是贾氏本文,而出后人所附益。

  (二四)“石”,金抄、黄校、张校、明抄脱,据明清刻本补。

  (二五)“饭”,金抄、黄校、明抄、渐西本同,他本及《辑要》引作“□”。“□”指炒麦面。燕麦可以作□,但亦供炊饭煮粥,故存金抄之旧。

  (二六)“饼饦”,除《学津》本、渐西本从《辑要》引改作“馎饦”外,他本均同。《方言》卷十三:“饼谓之饦”。“饼饦”是面食的泛称, “馎饦”只是“汤饼”,兹存金抄之旧。

  (二七)“总尽”,金抄、明抄等同;《辑要》引无“总”字(渐西本从之)。“总”字在这里似乎多余,其实不然。卷前《杂说》:“

  半已下黑子,尽总落矣。”王羲之《题笔阵图后》:“且作余字总竟,然后安点。”“总尽”即“尽总”、“总竟”,意即全部磨完。《

  辑要》以意删,故不从。

  【一】 “旋”,随即,不久。“旋麦”即春麦。春麦当年种,当年收,故称为“旋”。而冬麦要越冬,因此别称为“宿麦”。

  【二】 郑县,秦置,故治在今陕西华县北。下文“湖”,应指湖县,汉置,故治在今河南灵宝县西,与郑县邻近。

  【三】 穬麦颜色多种,有黄白、棕、黑等色。

  【四】 “穬麦”,即裸大麦,苏北等地又称“元麦”。大麦是有稃大麦和裸大麦的总称。现在通常称有稃大麦为大麦,而别称裸大麦为裸麦、穬麦或元麦,青海、西藏地区又称青稞。但按照本段内陶弘景(隐居)所辨别的,恰恰和这个相反:陶所指“大麦”是现在的裸麦(“□”同“裸”),而所指“穬麦 ”却是现在的大麦,即内外颖与果皮相互胶紧不易分离的通常大麦。

  【五】 “暵”也写作“熯”。《晋书食货志》:“太兴元年诏曰:‘徐扬二州,土宜三麦,可督令熯地,投秋下种。’”即夏耕晒□,晒后再耕耙收●,入秋下种。“三麦”指小麦、大麦、穬麦,晋时已有此名。

  【六】 “再倍省”,即省两倍,也就是只用到三分之一的种子。“

  科大”这里指分蘖多。

  【七】 “加五省”是省一半。

  【八】 “社”,这里指秋社,在立秋后第五个“戊”日。“八月中戊”指八月中第二个戊日,但与秋社日不一定在同一日。这里“八月中戊社前 ”的精神是要赶在社前下种,即最迟不得迟于中戊的社日。下文“上戊社前”,同此解释。陈□《农书.六种之宜篇》:“八月社前,即可种麦。……麦经两社,即倍收而子颗坚实。”以后吴怿《

  种艺必用》、王祯《农书.播种篇》都照抄陈□。《要术》这里是要求“经两社”的最早记载。

  【九】 “●穇”,音廉衫,义同“ ●●”(音廉纤)。《集韵》:“禾草不实,●●之貌。”

  【一0】“箪”,音单,竹、苇之类编制的圆形容器。王祯《农书》卷十五有“种箪”图,并说:“盛种竹器也。其量可容数斗,形如圆瓮,上有 ●口。农家用贮谷种,庋之风处,不至郁浥,胜窖藏也。”《要术》卷三《种胡荽》篇有“作蒿●盛之”,这里“蒿、艾箪”,似是用蒿、艾茎干编制的箪。

  【一一】小麦具有热进仓密闭保管的特性。经过这样处理后,由于在密闭状态中高温的延续,能将日晒时尚未死去的害虫完全消灭。《要术》“必须日曝令干,及热埋之”,就是趁热密闭保藏法的最早记载。以后《四时纂要》进一步在烈日下地面最热时上晒,并且做到快晒快收,可使麦温更高,效果更好。近年来许多粮库采用了这一趁热密闭保管的经验,基本上解决了小麦保管中的虫害问题。《要术》“令立秋前治讫”,除利用伏日高热外,还含有赶在小麦休眠期终了前完成,避免影响种子发芽率的作用。

  【一二】“久居”即久积,久藏。

  【一三】《广雅.释诂一》以“断也 ”释“劁”,《玉篇》释为“刈获也”,都没有特别的意思。但这里以割下放火烧过称为“劁麦”,是否和“ 劁”字从火有关,其义未详。又卷一《收种》篇:“选好穗纯色者,劁刈高悬之。”卷二《种瓜》篇:“先种晚禾,熟,劁刈取穗。”则“劁刈”是指割穗,和一般的刈获有分别。

  【一四】“日至”这里指夏至。

  【一五】“瞿麦”,未详。《尔雅.释草》:“大菊,蘧麦。”郭璞注:“一名麦句姜,即瞿麦。”邢昺疏:“案《本草》……陶注云:‘今出近道。一茎生细叶,花红紫赤,可爱,子颇似麦,故名瞿麦。’”这颇像石竹科的瞿麦。《救荒本草》卷上有“ 石竹子”,据说就是瞿麦,但“蒴内有小黑子,味苦辛 ”,是采叶不采子的。《本草纲目》指为即是石竹。这些,都不是《要术》所称可以作飧作饼食的瞿麦。从文中采用“浑蒸,曝干,舂去皮”的脱壳办法和“多秽” 的特性看来,似是一种在半栽培过程中的野生燕麦。

  【一六】“浑蒸”,整粒地蒸(连颖壳一起)。“舂去皮”,舂去颖壳,因燕麦除裸燕麦外,内外颖紧包着子粒不易分离。

  【一七】“飧”,音孙。《释名.释饮食》:“□,散也,投水于中解散也。”即所谓“水和饭”,也就是带汤的饭。卷九《飧饭》篇记载着多种的“飧”。

  【一八】“□”,也写作“□”,即今“筛”字。

  【一九】“虚星”,二十八宿之一,玄武七宿的第四宿。《礼记.月令》虚星“昏中”在九月,和这里所说“八月”不同。

  【二0】《说文》“埋”作“薶”,字同。徐锴《说文系传》:“麦之言幕也,埋之意。” 王煦《说文五翼》解释说:“许氏以薶训麦,义以音起也。古麦音如‘薶’,……淮南谓麦曰‘昧’,故史从音为文。”由冬麦壅埋土中而得“麦”(埋)的音,所以说:“秋种厚埋,故谓之麦。”

  【二一】据陕西省佳县杨志贵同志提出意见,“莽锄”指快锄,抓紧时机,来势要猛,要迅速锄完。因春麦种得迟,等到可锄时,已经过一段时间,而天气已转暖,降雨又陆续增加,对春麦生长发育极为有利,如果不抓紧时机快锄,春麦已封垄,就无法锄了。

  【二二】“青稞麦”指裸大麦,亦指燕麦,这里是指后者。如果“瞿麦”亦指燕麦,则此条为重出,因此此条的来源,颇为可疑。

  【二三】“碌碡”,也写作“磟碡” 、“●碡”,音六独,是辊碾田间土块和场上谷物的器具,用木制或石制,有有棱道的和浑圆的,用畜力挽行。王祯《农书》卷一二有图。

  水稻第十一

  《尔雅》曰(一):“稌,稻也。”《郭璞》注曰:“沛国【一】今呼稻为稌。”

  《广志》云(二):“有虎掌稻、紫芒稻、赤芒稻、白米稻(三)。南方有蝉鸣稻,七月熟。有盖下白稻,正月种,五月获;获讫,其茎根复生,九月熟。青芋稻,六月熟;累子稻,白汉(四)稻,七月熟:此三稻,大而且长,米半寸(五),出益州。□有乌□、黑穬、青函、白夏之名。”

  《说文》曰(六):“●,稻紫茎不黏者。”“ □,稻属。”

  《风土记》曰:“稻之紫茎(七),●【二】稻之青穗,米皆青白也。”

  《字林》曰:“秜(力脂反)(八),稻今年死,来年自生曰‘

  秜’(九)。”

  按今世有黄瓮稻、黄陆稻、青稗稻、豫章青稻、尾紫稻、青杖稻、飞蜻稻、赤甲稻、乌陵稻、大香稻、小香稻、白地稻;菰(十)灰稻,一年再熟。有秫稻。秫稻米,一名糯(奴乱反)米,俗云“乱米”,非也。有九●(十一)秫、雉目秫、大黄秫、棠秫、马牙秫、长江秫、惠成秫、黄般秫、方满秫、虎皮秫、荟柰秫,皆米也(十二)。

  稻,无所缘【三】,唯岁易为良。选地欲近上流。地无良薄,水清则稻美也。

  三月种者为上时,四月上旬为中时,中旬为下时。

  先放水,十日后,曳陆轴【四】十遍。遍数唯多为良。地既熟,净淘种子;浮者不去(十三),秋则生稗。渍经三(十四)宿,漉出;内草●【五】市规反中裛之。复经三宿,芽生,长二分。一亩三升(十五)掷。三日之中,令人驱鸟。

  稻苗长七八寸,陈草复起,以鎌侵水芟之,草悉脓死。稻苗渐长,复须薅【六】。拔草曰薅。虎高切。薅讫,决去水,曝根令坚。量时水旱而溉之。将熟,又去水。

  霜降获之。早刈米青而不坚,晚刈零落而损收。

  北土高原,本无陂泽。随逐隈曲【七】而田者,二月,冰解地干,烧而耕之,仍即下水;十日,块既散液【八】,持木斫【九】平之。纳种如前法。既生七八寸,拔而栽之【一0】。既非岁易,草、稗俱生,芟亦不死,故须栽而薅之。溉灌,收刈,一如前法。

  畦●【一一】大小无定,须量地宜,取水均【一二】而已。

  藏稻必须用箪。此既水谷,窖埋得地气则烂败也。若欲久居者,亦如“劁麦法”。

  舂稻必须冬时积日燥曝,一夜置霜露中,即舂。 若冬舂不干,即米青赤脉起【一三】。不经霜,不燥曝,则米碎矣【一四】。

  秫稻法,一切同。

  《杂阴阳书》曰:“稻‘生’于柳或杨。八十日秀,秀后七十日成。戊、己、四季日为良。忌寅、卯、辰。恶甲、乙。”

  《周官》曰(十六):“稻人,掌稼下地【一五】。“以水泽之地种谷也。谓之稼者,有似嫁女相生。”以猪【一六】畜水,以防止水,以沟荡水【一七】,以遂均水【一八】,以列舍水【一九】,以浍写水【二0】,以(十七)涉扬其芟,作田。”“郑司农说‘猪’、‘防’:以《春秋传》曰:‘町原防,规偃猪’。【二一】‘以列舍水’:‘列者,非一道以去水也。’‘以涉扬其芟’: ‘以其水写,故得行其田中,举其芟钩【二二】也。’ 杜子春读‘荡’为‘和荡’,谓‘以沟行水也。’玄谓偃猪者,畜流水之陂也。防,猪旁堤也。遂,田首受水小(十八)沟也。列,田之畦●也。浍(十九),田尾去水大沟。作,犹治也。开遂舍水于列中,因(二十)涉之,扬去前年所芟之草,而治田种稻。”

  “凡稼泽,夏以水殄草而芟夷之。“ 殄,病也,绝也。郑司农说‘芟夷’:以《春秋传》曰:‘芟夷、薀崇之。【二三】今时谓禾下麦为‘夷下麦 ’,言芟刈其禾,于下种麦也。’玄谓将以泽地为稼者,必于夏六月之时,大雨时行,以水病绝草之后生者,至秋水涸,芟之,明年乃稼。”泽草所生,谓之芒种。”“郑司农云:‘泽草之所生,其地可种芒种。’芒种,稻、麦也。”

  《礼记.月令》云:“季夏……大雨时行,乃烧、剃、行水,利以杀草,如以热汤。郑玄注曰:“剃,谓迫地杀(二一)草。此谓欲稼莱地【二四】,先剃其草,草干,烧之,至此月,大雨流潦,畜于其中,则草不复生,地美可稼也。‘剃氏,掌杀草:春始(二二)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二三)之,秋绳(二四)而芟之,冬日至而耜之。若欲其化也,则以水火变之。(二五)’【二五】”可以粪田畴,可以美土彊(二六)。”注曰:“土润,溽暑(二七),膏泽易行也。粪、美,互文。土彊,彊 ●之地。”

  《孝经.援神契》曰(二八):“污、泉宜稻。 ”

  《淮南子》曰(二九):“蓠(三十),先稻熟,而农夫薅之者,不以小(三一)利害大获。”高诱曰:“蓠,水稗。”

  《泛胜之书》曰:“种稻,春冻解,耕反其土。种稻,区不欲大,大则水深浅不适。冬至后一百一十日可种稻。稻地美,用种亩四升。始种稻欲温,温者缺其 □,令水道相直;夏至后大热,令水道错。”

  《崔寔》曰:“三月,可种□稻。稻,美田欲稀,薄田欲稠。五月,可别稻及蓝,尽夏至后二十日止。 ”

  (一) 见《尔雅.释草》,无“也 ”字。郭璞注作:“今沛国呼稌。”“稌”音徒。

  (二) 《初学记》卷二七“五谷” 引《广志》“赤芒稻”作“赤穬稻”,脱“讫”字,“ 白汉稻”作“白漠稻”,无“出益州”,余见校记(五)。《太平御览》卷八三九引《广志》“赤穬稻”同《初学记》,“白汉稻”同《要术》,“大而且长”以下多有窜误。关于“

  □”的“青函”《初学记》引作“ 青幽”,《太平御览》引作“幽青”。

  (三) 各本均作“白米”,无“稻 ”字;金抄作“白米稻”,《初学记》引同。按在这里无论有无“稻”字,都是一个品种的名称,浙东从前就有“白米”的品种,金抄有“稻”字更明确。

  (四) “汉”,各本同;黄校、张校作“漠”,同《初学记》引。

  (五) “……米半寸”,各本同。《初学记》卷二七引《广志》作:“此三种,大且长,三枚长一寸半。”虽所说长度相同,但前者指米,后者指谷。据矩斋《古尺考》,魏杜夔律尺合今零点二四一八五公尺,晋后尺合今零点二四五三二公尺。魏晋的“ 半寸”,折成今尺,在三分六七厘之间。

  (六) 《说文》作:“●,稻紫茎不黏也。从禾●声,读若靡。”各本均作“●”,兹改从《说文》作“●”。又:“□,稻属。”“

  □,□或从更。”则“□”是“□” 的重文,和《要术》直接引作“

  □,稻属”不同。

  (七) “稻之紫茎”,各本同。“ 稻”上当有脱字。《太平御览》卷八三九“稻”引《风土记》作“穣稻之紫茎”,虽多一“穣”字,仍有未协。日译本将此脱字补为“●”字。惟以《说文》“●,稻紫茎”参验之,“●”当又系“●”字之讹。如确系脱“●”字,则此二句应读成:“●,稻之紫茎;●,稻之青穗”。

  (八) 明抄作“力脂反”,与《广韵》同;黄校、张校作“力□反”,金抄作“力卩反” ,第二字一空一残;湖湘本、《津逮》本脱第二字,将第一、第三二字误合成“●”字。黄麓森校记:“以秜音推之,校宋本空字当补脂字”,与明抄合。

  (九) “秜”,音尼(据音注,同《广韵》,音梨)。《字林》,晋吕忱撰。《说文》已先《字林》收有此字,解释是:“稻今年落,来年自生谓之秜。”这就有差异。死而来年自生,变为宿根生长;落子自生,那是很平常。也许《吕忱》是笼统地称“ 落”为“死”,也可能“死”是“落”字之误。另外,湖湘本始误“秜”为“●”,明杨慎《丹铅续录》卷四因有“刈稻明年复生曰●”的说法,实为湖湘本所误。

  (十) 各本均作“孤”,兹从金抄作“菰”。

  (十一)金抄、黄校、张校、明抄、渐西本均作“●”。按“●”,音涸,《广韵》:“似黍而小。”这也许是指这种秫的子实有九粒“

  ●”那末大。湖湘本、《津逮》本、《学津》本作“格”,非。

  (十二)“皆米也”,各本同,义有未周。所记既均系秫稻,“米”上似脱“糯”字。

  (十三)金抄、明抄、湖湘本、《津逮》本均作“浮者去之”,则下句应有“不尔”一类字;《辑要》引作“浮者不去”(《学津》本、渐西本同),意义明允,兹从之。

  (十四)各本均作“三”,唐韩鄂《四时纂要》“三月”篇采《要术》亦作“三”;明抄作 “五”,当系误字。

  (十五)“升”,各本同;金抄作“ 斗”,韩鄂《四时纂要》“三月”篇采《要术》亦作“ 斗”。据《要术》所记,种水稻系采用直播法,没有说到预作秧田,则以作“升”为是。

  (十六)见《周礼.地官》“稻人” ,文字同。文内小注,均郑玄注,文句亦同。

  (十七)金抄、明抄无“以”字,他本均有,《周礼》原文亦有(注文所重复的“以涉扬其芟”,金抄、明抄亦有“以”字),显系脱漏,兹据补。

  (十八)郑玄注周礼地官“遂人”: “遂,广深各二尺。”“遂”在遂、沟、洫、浍、川的灌排渠系中是直接引水到田的最小农渠。这里“小”字,明抄作“大”,误;金抄作“卜”,显系漏脱一点。兹据他本及《周礼》原注改正。

  (十九)“浍”,明抄误作“合”。

  (二十)“因”,明抄误作“田”。

  (二一)金抄、明抄作“杀”;湖湘本作“芟”,同《月令》郑注。

  (二二)金抄、湖湘本作“始”,同《月令》郑注及《周礼》“剃氏”原文;黄校、张校、明抄作“草”。

  (二三)“夷”,各本同。《月令》郑注作“剃”。周礼“剃氏”原文作“夷”。

  (二四)“绳”,金抄作“终”,黄校、明抄作“●”(无此字),均误;兹据湖湘本等及《周礼》“剃氏”原文改正(参看注释【二五】)。

  (二五)“剃氏,掌杀草,……水火变之。”这段是《周礼.秋官》“剃氏”原文,文字同。但今本《月令》郑注只针对正文引其中的二句作注,全文是:“剃人掌杀草职,曰:‘夏至日而剃之。’又曰:‘如欲其化也,则以水火变之。’”《要术》引郑注直抄“剃氏”全文,恐有问题。

  (二六)金抄作“土彊”,同《月令》,指强●的土;各本作“土疆”,误。

  (二七)《月令》郑注作“土润溽” ,无“暑”字。

  (二八)《太平御览》卷八三九“稻 ”引《孝经援神契》同《要术》。“污”是低洼停水的地,明抄讹作“汗”,据湖湘本等改正(金抄先脱后补,字迹不显,像“污”)。

  (二九)见《淮南子.泰族训》,作:“离,先稻熟,而农夫耨之,不以小利伤大获也。” 注文在“耨之”下,作:“稻米随而生者为离,与稻相似。耨之,为其少实。”此注《四部丛刊》本《淮南子》题作“许慎记上”的是这样,他本题作高诱注的也是这样,《太平御览》卷八三九“稻”引《淮南子》这条注文还是这样,均与《要术》所引高注大异,说明今本此注应出许慎,今本中混有许、高二注,而其混淆在隋杜台卿以后宋以前。

  (三十)“蓠”,明抄误作“篱”,他本不误。

  (三一)金抄脱“小”字。

  【一】 东汉改沛郡为沛国,晋因之,故治在今安徽宿县。

  【二】 《说文》:“●,稻不黏者。”音廉。

  【三】 “缘”,因沿,凭藉。“无所缘”,指前作后作今年对上年没有什么可以凭藉,只要不重茬就行。

  【四】 “陆轴”,亦名“□●”(音历宅),用牛牵挽辊压水田的农具,有木制和石制的。王祯《农书》卷一二有“□●”图,并说:“与磟碡之制同,但外有列齿,独用于水田,破块滓,溷泥涂也。”

  【五】 “●”,音垂,盛谷的圆形容器,有草编和竹打的。“内”同“纳”,《要术》中除个别用“纳”外,概用“内”字。

  【六】 “薅”,音蒿,《说文》: “拔去田草也。”和这里注文相同。卷三《种韭》篇: “薅令常净”,注:“数拔为良。”也是指拔草。现在有些地方的口语泛指锄草为“薅草”。

  【七】 “隈曲”,指溪谷、河流婉蜒曲折稍加工事易于截水拦蓄以及低洼容易得水灌溉等地方。

  【八】 “散液”,土块泡散化开。

  【九】 “木斫”是一种大木椎。王祯《农书》卷一二:“耰,槌块器,……又谓木斫。”

  【一0】“拔而栽之”,据注文是为了杂草多,又说“既非岁易,……故须栽而薅之”,显然是连作地,则其拔栽,当是拔后经过除草仍栽在原田上。所以这里的拔栽,不是先作秧田移栽。

  【一一】“●”即“埒”字。《广雅.释宫》:“埒,……堤也。”“畦●”,“畦”指田面,“●”即田埂。晋郭象注《庄子.天地》篇引李云:“埒中曰畦。”《要术》下文引《周礼》“稻人”郑玄注“列,田之畦●也。”所指均同。“畦●大小”,即指水田田丘的大小。

  【一二】“水均”,田面平坦,水层深浅均匀。田丘大小,据此决定。

  【一三】“青赤脉起”,疑指稻谷含水量较高,舂成米后,在储藏过程中容易引起自热、霉变,为青赤霉菌所侵害。

  【一四】舂稻,通常稻晒燥的,米粒完整;带潮的稻,米易碎,折耗大。稻晒燥后,经一夜霜露立即舂,只外壳带潮,最多潮到米粒表面,那就容易出糠,舂白快,省力,同时米粒也较完整。

  【一五】“稼”,指种植。“稼下地 ”,指种水稻的田。下文“稼泽”,意思相同。

  【一六】“猪”通“潴”,意谓水所聚积。这里指人工修筑的蓄水陂塘或引河灌溉的拦河坝。

  【一七】“荡”,杜子春解释为“和荡”,“和”是平缓,“荡”是流动,“和荡”意即缓流。“以沟荡水”,就是水从“沟”里缓流入“遂”。 “沟”是大于“遂”的第二道斗渠。

  【一八】“遂”是田头第一道小沟,即农渠或毛渠。从灌溉渠系支分下来的水,通过“遂” 才直接配水到田。凡有渠系,灌溉用水必须有制度。史籍上记载着定有“水令”的渠系,最早见于汉武帝时关中的六辅渠(见《汉书》卷五八《儿宽传》)。其后,汉宣帝时召信臣在南阳大兴水利,立有“均水约束”(见《汉书》卷八九《召信臣传》)。这里“以遂均水” ,反映着灌溉水通过田头小沟均平地配水到田的一定制度。

  【一九】“列”是田埂;“舍”是止住。“以列舍水”是说水通过“

  遂”灌溉到田,藉田埂蓄住稻田水层。

  【二0】“写”是“泻”的本字,即泄去余水。这是排水系统。“浍”是大沟,仅小于“川 ”。这里是省去中程所流经的中小排水沟,举其泄水尾闾而言。

  从以上一系列的渠系布置中,反映着颇为完整而合理的灌排系统:以修筑水库或筑拦河坝作为水源工程(“以猪畜水”);筑堤修建总渠(“以防止水”);总渠分出支渠,平缓而安流( “以沟荡水”);订立均水制度,由支渠均平地配水到田头小沟(“以遂均水”);然后由小沟灌水到田,四围筑起田塍关住稻田水层(“以列舍水”)。有余水和发大水时,则通过大小沟排水入川(“以浍写水”)。其间大小堰闸斗门之制,不言自在其中。

  【二一】《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蒍掩书土田,……规偃猪,町原防。”杜预注“偃猪,下湿之地,规度其受水多少。”“防,堤也。堤防间地,不得方正如井田,别为小顷町。”据孔颖达疏,“原 ”亦堤防间余地。

  【二二】《方言》卷五:“刈钩,… …自关而西谓之钩,或谓之鎌。”“芟”音衫,是刈草。“芟钩”即“刈钩”,也就是镰刀。

  【二三】《左传》隐公六年:“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信矣。”杜预注:“芟,刈也;夷,杀也;蕴,积也;崇,聚也。”“蕴”同“薀”。

  【二四】“莱地”,《诗经.小雅.楚茨.序》孔颖达疏:“田废生草谓之莱。”

  【二五】“剃氏”这段文字:“剃” 音替,剪剃的意思。“萌之”,杜子春释为“耕反其萌牙”,即耕翻初生杂草;郑玄释为“以‘兹其’(按指锄类)斫其生者。”“夷之”,郑玄注:“以钩鎌迫地芟之也。”“绳”音孕,“含实曰绳,芟其绳,则实不成熟”。“耜之,以耜测冻土,□之。”即铲去杂草。 “水火变之”,即指《月令》本段所说的火烧、水泡改良土质的方法。

  旱稻第十二

  旱稻用下田,白土胜黑土。非言下田胜高原,但夏停水者,不得禾、豆、麦,稻田种(一),虽涝亦收,所谓彼此俱获,不失地利故也。下田种者,用功多;高原种者,与禾同等也。凡下田停水处,燥则坚□,湿则污泥,难治而易荒,硗埆(二)而杀种【一】--其春耕者,杀种尤甚--故宜五六月暵之,以拟穬麦。麦时水涝,不得纳种者,九月中复一转,至春种稻,万不失一。春耕者十不收五,盖误人耳。

  凡种下田,不问秋夏,候水尽,地白背时,速耕,杷、劳频烦令熟。过燥则坚,过雨则泥,所以宜速耕也。

  二月半种稻为上时,三月为中时,四月初及半为下时。

  渍种如法,裛令开口。耧耩●种之,● 种者省种而生科,又胜掷者。即再遍劳。若岁寒,早种虑时晚【二】,即不渍种,恐芽焦也。其土黑坚强之地,种未生前遇旱者,欲得令牛羊及人履践之;湿则不用一迹入地(三)。稻既生,犹欲令人践垄背。践者茂而多实也。

  苗长三寸,杷、劳而锄之。锄唯欲速。稻苗性弱,不能扇草,故宜数锄之。每经一雨,辄欲杷劳。苗高尺许则锋。天雨无所作,宜冒雨薅之。科大,如穊者,五六月中霖雨时,拔而栽之。栽法欲浅,令其根须四散,则滋茂;深而直下者,聚而不科。其苗长者,亦可捩(

  四)去叶端数寸,勿伤其心也。入七月,不复任栽。七月百草成,时晚故也。

  其高田种者,不求极良,唯须废地【三】。过良则苗折【四】,废地则无草。亦秋耕、杷、劳令熟,至春,黄□纳种。不宜湿下。余法悉与下田同。

  (一) “但夏停水者,不得禾、豆、麦,稻田种”,《辑要》所引及明清刻本多有窜误,兹从张校作如上文(金抄“田”误作“四”,明抄“豆 ”误作“且”)。

  (二) “埆”,明抄误作“埇”。

  (三) 黄校、张校、明抄作“地” ,金抄及《辑要》引作“也”,湖湘本脱。“地”更明切,兹从黄校。

  (四) 明抄作“捩”,音丽,掐去、断去的意思;金抄作“悷”,他本作“拔”,均讹。

  【一】 “杀种”,不出苗,出苗也长不好。

  【二】 “早种虑时晚”,指天寒播下发芽的稻种,恐被冻死,错过时宜,不如不发芽种下去,可避免这个损失。

  【三】 “废地”指原先种过稻现在不种稻的地。

  【四】 “苗折”,指倒伏。

  胡麻第十三

  《汉书》(一),张骞外国得胡麻。今俗人呼为“ 乌麻”者,非也。

  《广雅》曰(二):“狗虱、胜茄,胡麻也。”

  《本草经》曰(三):“胡麻,一名巨胜,一名鸿藏。”

  按今世有白胡麻、八棱胡麻【一】。白者油多,人可以为饭,惟治脱之烦也(四)。

  胡麻宜白地种。二、三月为上时,四月上旬为中时,五月上旬为下时。月半前种者,实多而成;月半后种者,少子而多秕也。

  种欲截雨脚。若不缘湿,融【二】而不生。一亩用子二升。漫种者,先以耧耩,然后散子,空曳劳。劳上加人,则土厚不生。耧耩【

  三】者,炒沙令燥,中半和之(五)。不和沙,下不均。垄种若荒,得用锋、耩。【四】

  锄不过三遍。

  刈束欲小。束大则难燥;打,手复不胜。以五六束为一丛,斜倚之。不尔,则风吹倒,损收也。候口开,乘车诣田斗薮【五】;倒竖,以小杖微打之。还丛之。三日一打。四五遍乃尽耳。若乘湿横积,蒸热速干,虽曰郁裛,无风吹亏损之虑。裛者,不中为种子,然于油无损也。

  崔寔曰:“二月、三月、四月、五月,时雨降,可种之。”

  (一) 张骞通西域后引种进来的植物,见于《汉书.西域传》的只有葡萄和苜蓿二种(不见于本传)。此外见于各书引称《博物志》所记的,尚有大蒜、安石榴、胡桃、胡葱、胡荽、黄蓝诸种,但都没有胡麻。

  (二) 《广雅.释草》作:“狗虱、钜胜、●宏,胡麻也。”但《

  图经本草》引《广雅》作:“狗虱,巨胜也;藤苰,胡麻也。”《要术》所引的“胜茄” ,应有脱误。

  (三) “一名鸿藏”,见于《名医别录》,不见于《神农本草经》。

  (四) “人可以为饭,惟治脱之烦也”,仅张校如文,但缺一“惟”字。黄校、明抄作“ 人可以为版,柱治脱之烦也”,《辑要》引作“而又可以为饭”,无下句。按《神农本草经》“胡麻”陶弘景注:“八谷之中,惟此为良。”古时以芝麻作羹、饮或饭,称“胡麻羹”、“胡麻饮”或“胡麻饭”。宋寇宗奭《本草衍义》引古诗说:“松下饭胡麻”。据此,“ 版”是“饭”字之讹;“柱”应是“惟”字形近而讹,故存张校原文,补“惟”字。“人”同“仁”。“惟治脱之烦也”,指脱皮出仁麻烦。

  (五) 各本均作“中和半之”,《辑要》引作“中半和之”,《学津》本、渐西本从之,兹据改。

  【一】 芝麻有四棱(子房二室,分成假四室)、六棱(三室分成假六室)或八棱(四室分成假八室),随品种而不同。《唐本草》注记载有“八棱胡麻”说:“此麻以角作八棱者为巨胜,四棱者名胡麻,都以乌者良,白者劣尔。”以棱的多少分名“巨胜 ”或“胡麻”。关于这个分名,陶弘景又称“茎方名巨胜,茎圆名胡麻”,葛洪则以“

  胡麻中有一叶两荚者为巨胜。”“ 巨”是“大”和“多”的意思,八棱多于四、六棱,两角(或以上)多于一角,以多为胜,名为“巨胜”,亦自成理。至于黑优白劣,是本草书药用上的说法;而“ 白者油多”,现在群众还有这个经验。又黄芝麻含油量也多。

  【二】 “融”是消融的意思,指种子失去发芽力,不能出土而自然消失。

  【三】 “耧耩”,这里指耧种。

  【四】 “垄种若荒,得用锋、耩” ,初看这是中耕锄草,应作正文与下文“锄不过三遍” 相连贯,其实不然。这是指耧种有进行锋、耩的优点,但撒播就不能,所以作此注说明。从这里也充分证明锋、耩都是畜力拉的中耕农具。

  【五】 “斗薮”,现在写作“抖擞 ”。据郭璞注《方言》卷六“秦晋言抖薮”说:“谓斗薮,举索物也。”《周易》“震卦”:“震索索”。“ 索”有震动的意思。“举索物”即用手把它举起来,抖动它,震落所需要的东西。这正是这里倒竖芝麻秆轻打并抖落芝麻的情况。

  种瓜【一】第十四茄子附(一)

  《广雅》曰(二):“土芝,瓜也;其子谓之●(三)力点反。瓜有龙肝、虎掌、羊骹、兔头、●音温● 大真(四)反、狸头、白□、秋无余、缣瓜,瓜属也。 ”

  张孟阳《瓜赋》曰(五):“羊骹、累错,□子、庐江。”

  《广志》曰:“瓜之所出,以辽东、庐江、炖煌之种为美。有乌瓜、缣瓜、狸头瓜、蜜筒瓜、女臂瓜、羊髓瓜。瓜州【二】大瓜,大如斛,出凉州。猒须、旧阳城(六)御瓜【三】。有青登瓜,大如三升魁(七)。有桂枝瓜,长二尺余。蜀地温良,(八)瓜至冬熟。有春白瓜,细小小瓣【四】,宜藏,正月种,三月成;有秋泉瓜,秋种,十月熟,形如羊角,色黄黑。”

  《史记》曰(九):“召平者,故秦东陵侯。秦破,为布衣,家贫,种瓜于长安城东。瓜美,故世谓之 ‘东陵瓜’,从召平始。”

  《汉书.地理志》曰(十):“炖煌,古瓜州,地有美瓜。”

  王逸《瓜赋》曰(十一):“落疏之文。”

  《永嘉记》曰:“永嘉美(十二)瓜,八月熟。至十一月,肉青瓤(十三)赤,香甜清快,众瓜之胜。 ”

  《广州记》曰(十四):“瓜,冬熟,号为‘金钗瓜’。”

  《说文》曰(十五):“●,小瓜,瓞也。”

  陆机《瓜赋》曰:“栝楼、定桃,黄□、白抟(十六),金钗、蜜筒,小青、大斑,玄骭、素腕,狸首、虎蹯(十七)。东陵出于秦谷,桂髓起于巫山”也。

  收瓜子法:常岁岁先取“本母子”瓜【五】,截去两头,止取中央子。“本母子”者,瓜生数叶,便结子;子复早熟。用中辈瓜子者,蔓长二三尺,然后结子。用后辈子者,蔓长足,然后结子;子亦晚熟。种早子,熟速而瓜小;种晚子,熟迟而瓜大。去两头者:近蒂子,瓜曲而细;近头子,瓜短而喎【六】。凡瓜,落疏【七】、青黑者为美;黄、白及斑,虽大而恶。若种苦瓜子,虽烂熟气香,其味犹苦也。

  又收瓜子法(十八):食瓜时,美者收取,即以细糠拌之,日曝向【八】燥,挼【九】而簸之,净而且速也。

  良田,小豆底佳;黍底次之。刈讫即耕。频烦(十九)转之。

  二月上旬种者为上时,三月上旬为中时,四月上旬为下时。五月、六月上旬,可种藏瓜【一0】。

  凡种法:先以水净淘瓜子,以盐和之。盐和则不笼死【一一】。先卧锄耧却【一二】燥土, 不耧者,坑虽深大,常杂燥土,故瓜不生。然后掊【一三】坑,大如斗口。纳瓜子四枚、大豆三个于堆旁向(

  二十)阳中。谚曰:“种瓜黄台头【一四】。”瓜生数叶,掐(二一)去豆。瓜性弱,苗不独生,故须大豆为之起土。瓜生不去豆,则豆反扇瓜,不得滋茂。但豆断汁出,更成良润;勿拔之,拔之则土虚燥也。多锄则饶子,不锄则无实。五谷、蔬菜、果(二二)蓏之属,皆如此也。

  五六月种晚瓜。

  治瓜笼法(二三):旦起,露未解,以杖举瓜蔓,散灰于根下。后一两日,复以土培其根,则迥无虫矣。

  又种瓜法:依法种之,十亩胜一顷。于良美地中,先种晚禾。晚禾令地腻【一五】。熟,劁刈取穗,欲令茇方末反长。秋耕之。耕法:弭缚(二四)犁耳【一六】,起规逆耕【一七】。耳弭则禾茇头出而不没矣。至春,起复顺耕,亦弭缚(二四)犁耳翻之,还令草头【

  一八】出。耕讫,劳之,令甚平。

  种稙(二五)谷时种之。种法:使行阵整直,两行微相近,两行外相远,中间通步道,道外还两行相近。如是作次第,经四小道,通一车道。凡一顷(二六)地中,须开十字大巷,通两乘车,来去运辇。其瓜,都聚在十字巷中。

  瓜生,比至【一九】初花,必须三四遍熟锄,勿令有草生。草生,胁瓜无子。锄法:皆起禾茇,令直竖。其瓜蔓本底,皆令土下四厢高【二0】,微雨时,得停水。瓜引蔓,皆沿茇上。茇多则瓜多,茇少则瓜少。茇多则蔓广,蔓广则歧多,歧多则饶子。其瓜会是歧头而生;无歧而花者,皆是浪花,终无瓜矣。故(二七)令蔓生在茇上,瓜悬在下。

  摘瓜法:在步道上引手而取,勿听浪人踏瓜蔓,及翻覆之。踏则茎破,翻则成细,皆令瓜不茂而蔓早死。若无茇而种瓜者,地虽美好,正(二八)得长苗直引,无多盘(二九)歧【二一】,故瓜少子。若无茇处,竖干柴亦得。凡干柴草,不妨滋茂。凡瓜所以早烂者,皆由脚蹑及摘时不慎,翻动其蔓故也。若以理慎护,及至霜下叶干,子乃尽矣。但依此法,则不必别种早、晚及中三辈之瓜。

  区种瓜法:六月雨后种菉豆,八月中犁●杀之;十月又一转,即十月中种瓜。率两步为一区,坑大如盆口,深五寸。以土壅其畔,如菜畦形。坑底必令平正,以足踏之,令其保泽。以瓜子、大豆各十枚,遍布坑中。瓜子、大豆,两物为双,藉(三十)其起土故也。以粪五升覆之。亦令均平。又以土一斗,薄散粪上,复以足微蹑之。冬月大雪时,速并力推雪于坑上为大堆。至春草生,瓜亦生,茎叶肥茂,异于常者。且常有润泽,旱亦无害。五月瓜便熟。其掐(三一)豆、锄瓜之法与常同。若瓜子尽生则太穊,宜掐去之,一区四根即足矣。

  又法:冬天以瓜子数枚,内热牛粪中,冻即(三二)拾聚,置之阴地。量地多少,以足为限。正月地释即耕,逐●布之【二二】。率方一步,下一斗粪,耕土覆之。肥茂早熟,虽不及区种,亦胜凡瓜远矣。凡生粪粪地无势(三三);多于熟粪,令地小荒矣。

  有蚁者,以牛羊骨带髓者,置瓜科左右,待蚁附,将【二三】弃之。弃二三,则无蚁矣。

  泛胜之区种瓜:“一亩为二十四科。区方圆三尺,深五寸。一科用一石粪。粪与土合和,令相半。以三斗瓦瓮埋着科中央,令瓮口上与地平。盛水瓮中,令满。种瓜,瓮四面各一子。以瓦盖瓮口。水或减,辄增,常令水满。种常以冬至后九十日、百日,得戊辰日种之。又种薤十根,令周回瓮,居瓜子外。至五月瓜熟,薤可拔卖之,与瓜相避。又可种小豆于瓜中,亩四五升,其藿【二四】可卖。此法宜平地。瓜收亩万钱。”

  崔寔曰:“种瓜宜用戊辰日。三月三日可种瓜。十二月腊时祀炙萐【二五】,树瓜田四角,去□。”“ 胡滥反。瓜虫谓之□。”

  《龙鱼河图》曰:“瓜有两鼻【二六】者杀人。 ”

  种越瓜【二七】、胡瓜【二八】法:四月中种之。胡瓜宜竖柴木,令引蔓缘之。收越瓜,欲饱霜。霜不饱则烂。收胡瓜,候色黄则摘。若待色赤,则皮存而肉消也。并如凡瓜,于香酱中藏之亦佳。

  种冬瓜法:《广志》曰:“冬瓜,蔬●(三四)。”《神仙本草》(三五)谓之“地芝 ”也。傍墙阴地作区,圆二尺,深五寸。以熟粪及土相和。正月晦日种。二月、三月亦得(三六)。既生,以柴木倚墙,令其缘上。旱则浇之。八月,断其梢,减其实,一本但留五六枚。多留则不成也。十月,霜足收之。早收则烂。削去皮子,于芥子酱中,或美豆酱中藏之,佳。

  冬瓜、越瓜、瓠子,十月区种,如区种瓜法。冬则推雪着区上为堆。润泽肥好,乃胜春种。

  种茄子法:茄子,九月熟时摘取,擘破,水淘子,取沈者,速曝干裹(三七)置。至二月畦种。治畦下水,一如葵法。性宜水,常须润泽。着四五叶,雨时,合泥移栽之。若旱无雨,浇水令彻(三八)泽,夜栽之。白日(三九)以席盖,勿令见日。

  十月种者,如区种瓜法,推雪着区中,则不须栽。

  其春种,不作畦,直如种凡瓜法者,亦得,唯须晓(四十)夜数浇耳。

  大小如弹丸,中生食,味如小豆角。

  (一) 原无“茄子附”的附注,据卷首总目加。

  (二) 《广雅.释草》作:“水芝,瓜也;其子谓之●。龙□、虎掌、羊骹、兔头、桂支、蜜筒、●●、狸头、白□、无余缣,瓜属也。”“● ”音廉,瓜子。“□”是“蹄”的本字。“骹”音巧,足胫。“●●”,音温屯。“□”音便平声。“水芝” 和《要术》作“土芝”不同;又多“桂支、蜜筒”二种;而“无余缣”亦异。太平御览卷九七八引晋嵇含《甘瓜赋.序》:“世云三芝,瓜处一焉,谓之‘

  土芝’。”又引《本草经》也说: “瓜一名‘土芝’。”但《艺文类聚》卷八七引《本草经》则称:“水芝者是白瓜,甘瓜也。”“水芝”、“ 土芝”都是甜瓜的大名,各书所引,传抄互异。

  (三) “●”,明抄误作“歉”。

  (四) “●蛌”,金抄作“●倇” ,黄校、张校、明抄、湖湘本等作“●蛌”,均误,据《广雅》改正。“大真反”,金抄作“大豆反”,黄校、明抄等作“大具反”,均误。按《广雅》隋曹宪音注作“

  徒昆”切。黄麓森校记:“‘大具反’乃‘大真’之讹。”“大真”与“徒昆”同切,音屯,兹据改。

  (五) 张孟阳,名载,晋人。《艺文类聚》卷八七“瓜”、《太平御览》卷九七八引张载《瓜赋》均作:“羊骹、虎掌,桂枝、蜜筒。玄表丹里,呈素含红。丰肤外伟,绿瓤内酿。”王念孙《广雅疏证》引张载《瓜赋》则作:“羊骹、虎掌,桂枝、蜜筒,累错、□子,温屯、芦江。”

  (六) 黄校、张校、明抄误作“赋 ”,兹从金抄作“城”。上文“

  猒须”二字,金抄、黄校、张校、明抄同,湖湘本作“状须”,均不可解,当有误。《初学记》卷二八“瓜”及《艺文类聚》卷八七、《

  太平御览》卷九七八引《广志》均无此二字(其他亦多有不同)。“

  猒”即“厌”字,古县有厌次,在今山东惠民县东。“须”可能是“

  次”之误。

  (七) “魁”是“羹斗”,见《说文》。“三升魁”,《太平御览》引《广志》同,《初学记》及《艺文类聚》引《广志》均作“三斗魁”。

  (八) “良”,各本及《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引《广志》均作“食”,属下句;《初学记》引作“良”,渐西本同,较胜,兹从之。

  (九) 见《史记.萧相国世家》。 “从召平始,”作“从召平以为名也。”明抄、湖湘本作“邵平”;金抄、张校作“召平”,同《史记》。所有“秦”字(连陆机《瓜赋》的“秦谷”),金抄均讹作“

  泰”。

  (十) 《汉书.地理志下》“敦煌 ”下面有这样的小注:“杜林以为古瓜州,地生美瓜。 ”下接颜师古注:“其地今犹出大瓜,长者狐入瓜中食之,首尾不出。”

  (十一)王逸,东汉桓帝时人。《隋书.经籍志》:“梁有《王逸集》二卷,《录》一卷,亡。”《唐书.经籍志》再着录。以后亡佚。所引《瓜赋》,类书未见。

  (十二)明抄、湖湘本作“襄”,兹据金抄作“美”。

  (十三)黄校、明抄作“瓠”,张校作“鈲”,金抄空格,湖湘本脱。按《艺文类聚》卷八七引刘桢《瓜赋》有“素肌丹瓤”,和这里所称的“肉青瓤赤”相同。“瓠”系“瓤”之误,兹改正。

  (十四)《太平御览》卷九七八引有裴渊《广州记》是:“有瓜冬熟,号曰‘金钗’,味乃甜美。”

  (十五)《说文》作:“●,小瓜也。”“瓞,●也。”又“●,小瓜也。”意思相同而释例不一。“●”音营,“瓞”音迭。

  (十六)明抄作“抟”,抟有圆义,和“□”相对,并和“斑”、“

  蹯”协韵;金抄作“搏”,湖湘本作“传”,并非。

  (十七)各本均作“蹯”,《艺文类聚》、《初学记》、《太平御览》引陆机《瓜赋》同;明抄、湖湘本作“蟠”。“虎蹯”即广雅所称的“虎掌 ”。上文“骭”音干。

  (十八)金抄脱“法”字,据明抄、湖湘本补。又法字下面的全段文字(即从“食瓜时”至 “净而且速也”),原系双行小字,兹改作大字。

  (十九)“频烦”,金抄、黄校、张校、明抄同,是重复多次不厌其烦的意思,《要术》常用语;湖湘本等作“频频”,还没有大问题;渐西本从《辑要》改作“频翻”,大误。

  (二十)金抄作“南”,兹从明抄、湖湘本及《辑要》引作“向”。

  (二一)“掐”,金抄作“指”,明抄、湖湘本等作“掏”,均讹。“掏”音叨,引取、刺击的意思;“掐”音恰,是用指甲切断它:二字形似义别。《学津》本、渐西本作“掐”,是。

  (二二)“果”,明抄误作“栗”。

  (二三)“治瓜笼法”下面“旦起” 至“迥无虫矣”一段,原系双行小字,兹改为大字。

  (二四)“缚”,从金抄、湖湘本;明抄作“縳”,音篆,与“缠”同义,虽亦可通,但实是“缚”字误写。

  (二五)“稙”,明抄误作“植”;此从金抄、湖湘本。

  (二六)“顷”,金抄误作“顿”。

  (二七)各本作“故”,金抄作“欲 ”。

  (二八)“正”,各本同,疑应作“ 止”。

  (二九)“盘”,原作“槃”,字同。《要术》中二字互见,本书统一作“盘”。

  (三十)“藉”,明抄误作“籍”。 “两物为双”指瓜子与大豆成对地播放下去,藉大豆来起土。

  (三一)“掐”,明抄误作“稻”,下文“掐去之”,则误作“掏”;湖湘本二处均误作“ 掏”。

  (三二)金抄、湖湘本等均作“即” ,明抄作“则”。这里是一种种子变温处理的办法,将牛粪冻结后就拿来积聚在阴地,“则”亦作“

  即”字用(二字古互用),兹从金抄。

  (三三)“势”,金抄误作“熟”。

  (三四)《广志》此句,类书未见。 “●”,据金抄;他本均作“●”。但二字字书均未收,“蔬●”或“蔬●”均有误。《广雅.释草》有“冬瓜,●也”,“●”和“●”相像,可能形近而讹,则此句似是“《广雅》曰:‘冬瓜,●也’”之误。

  (三五)《神仙本草》,各书未见,宋唐慎微《证类本草》引用书目中有《神仙芝草经》,可能是这一类书,但也可能是《神农本草》之误。

  (三六)“得”,明抄误作“传”。

  (三七)“裹”,金抄误作“里”。

  (三八)各本均作“澈”,《辑要》引作“彻”。“澈”是水清见底,“彻”是透彻,卷三《种葵》篇两见,均作“彻”。“彻泽”即湿透、涨透,兹从《辑要》。

  (三九)金抄、湖湘本等作“白日” ,黄校、张校、明抄等作“向日”。

  (四十)金抄、黄校、张校、明抄均作“晚”,兹从明清刻本作“晓”(《辑要》引亦作“ 晓”)。

  【一】 古代通称甜瓜为瓜。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长编》明白表明瓜即甜瓜。《要术》本篇一般所说的瓜,也是指甜瓜。篇中所说侧蔓结瓜的习性,正是甜瓜的特征。本篇别有越瓜、胡瓜、冬瓜,也说明这里一般所谓瓜,不是用作瓜类的总称的。

  【二】 炖煌出美瓜,古名瓜州。

  【三】 阳城,春秋时楚地。又汉有阳城县,在今河南登封县东南。“御瓜”即进贡的瓜。

  【四】 “瓣”指瓜子。“小瓣”的 “小”字,与“少”字通用。

  【五】 “本母子”瓜,指最先结出的瓜。为什么称为本母子瓜?本是本末之本,指茎蔓的近根部。甜瓜在主蔓上不结瓜,支蔓上的雌花才结瓜。主蔓可称为母蔓,支蔓可称为子蔓,子蔓的分支可称为孙蔓。因此,“本母子”瓜可能是取意于母蔓近根处所生子蔓上最先结出的瓜。

  【六】 “喎”同“咼”,读若●音,嘴歪的意思。这里指瓜形歪斜。

  【七】 “落疏”,指瓜上的条纹稀疏开朗。王逸《瓜赋》:“落疏之文。”“文”作“纹 ”解,也是这个意思。

  【八】 “向”,指趋向,“向晚” 是将晚,“向熟”是将熟,这里“向燥”,也是快燥的意思。

  【九】 “挼”,两掌揉搓。

  【一0】“藏瓜”,指宜于腌藏的瓜。

  【一一】现在苏南农民有称毒素病为 “笼”的,但盐拌种子不能防除毒素病。下文又有“治瓜笼法”,在瓜根附近撒灰,可以治虫。看来这里所谓 “笼”,可能是泛指茎叶萎缩现象,其原因可能由于病害,也可能由于虫害。

  【一二】“卧锄”,指把锄侧过来,使锄的侧边和地面贴平。“耧”有耙动的意义,“耧却 ”即耙去。

  【一三】“掊”,即今“刨”字。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掊,杷也,亦作刨。”“掊坑”即刨坑、挖坑。据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一二《贤愚经》,作“刨”始于唐。

  【一四】《新、旧唐书.承天皇帝倓传》:“种瓜黄台下,瓜熟子离离。”这里“黄台头” ,也就是“黄台下”的意思。刨坑时把刨出的土堆积在北面,成为土堆,这就是“黄台”。把瓜子种在坑内,这就是种在台下或台头。这种办法略同现在所谓阳畦。

  【一五】“腻”,肥润细致。

  【一六】犁耳即犁壁。“弭”是止的意思。“弭缚犁耳”指不缚上犁耳,也就是解掉或去掉犁壁。去掉犁壁,则耕起的土□只能稍微翻动而不会翻转,谷茬上端仍旧露在地面。

  【一七】《通俗文》:“量圆曰规。 ”“起规逆耕”指在田的右边耕起,到头后向左转耕,这样兜圈子地耕到田的中部,如现在耕作方法上所说的 “外翻法”。下文所说“顺耕”,指循着和原来逆耕相反的方向去耕。所谓顺逆,当是指循着钟表指针走向旋转的为顺,反之为逆。而现在所谓“外翻法”,正是违反这种走向的逆耕。所以这里所说“起规逆耕”,除因去掉犁壁,不把土□翻转外,耕的走向完全和“外翻法 ”相同。

  【一八】“草头”,指谷茬上端。

  【一九】“比”,音避,“及”的意思。“瓜生比至初花”,指自瓜出芽到开始开花的期间。

  【二0】“瓜蔓本底,皆令土下四厢高”,瓜根所在处的土要低陷一些;四围的土高起,形成一个盆形,以便承受雨水。

  【二一】相互连结称为“盘互”,回还曲折称为“盘纡”。又“盘”通“蟠”,即所谓“蟠曲”。“盘歧”,指蟠回曲折的歧头。

  【二二】“逐●布之”,即抢墑播种。“●”即《黍穄》等篇的“□”字。

  【二三】“将”,持取,拿来。

  【二四】“藿”,豆叶。

  【二五】“炙萐”,指炙脯,即烧腊,说详《四民月令辑释》“十二月”篇校记。

  【二六】“鼻”指瓜蒂。李善注《文选》张衡《西京赋》:“《声类》曰:‘蒂,果鼻也。 ’”

  【二七】越瓜亦名菜瓜。但实际是两种瓜,越瓜成熟后肉脆汁多,菜瓜则肉坚实而汁少,但自古混淆不清。越瓜和菜瓜都是甜瓜的变种。

  【二八】“胡瓜”即黄瓜。

  种瓠第十五

  《卫诗》曰(一):“匏有苦叶。”毛云:“匏,谓之瓠。”《

  诗义疏》云(二):“匏叶,少时可以为羹,又可淹煮,极美,故云(三):‘瓠叶幡幡,采之亨之。’河东及扬州常食之。八月中,坚强不可食,故云:‘苦叶 ’。”

  《广志》曰:“有都瓠子,如牛角,长四尺。有约腹瓠,其大数斗,其腹窈挈【一】,缘带(四)为口【二】,出雍县【三】;移种于他(五)则否。朱崖【四】有苦叶瓠,其大者受斛余。”

  《郭子》曰(六):“东吴有长柄壶楼【五】。 ”

  《释名》曰(七):“瓠畜,皮瓠以为脯,蓄积以待冬月用也。”

  《淮南万毕术》曰:“烧穣杀瓠,物自然也。”

  《泛胜之书》种瓠法:“以三月耕良田十亩。作区,方深一尺。以杵筑之,令可居泽。相去一步。区种四实。蚕矢一斗,与土粪合。浇之,水二升;所干处,复浇之。

  “着三实,以马菙●其心,勿令蔓延;多实,实细。以□荐其下,无令亲土多疮瘢。度可作瓢,以手摩其实,从蒂至底,去其毛;不复长,且厚。八月微霜下,收取。

  “掘地深一丈,荐以□,四边各厚一尺。以实置孔中,令底下向。瓠一行,覆上土,厚三尺。二十日出,黄色好,破以为瓢。其中白肤,以养猪致肥;其瓣,以作烛致明。

  “一本三实,一区十二实,一亩得二千八百八十实。十亩凡得五万七千六百瓢。瓢直十钱,并直五十七万六千文。用蚕矢二百石,牛耕、功力,直二万六千文。余有五十五万。肥猪、明烛,利在其外。”

  《泛胜之书》区种瓠法:“收种子须大者。若先受一斗者,得收一石;受一石者,得收十石。先掘地作坑,方圆、深各三尺。用蚕沙与土相和,令中半,若无蚕沙,生牛粪亦得。着坑中,足蹑令坚。以水沃之。候水尽,即下瓠子十颗,复以前粪覆之。既生,长二尺余,便总聚十茎一处,以布缠之五寸许,复用泥泥之。不过数日,缠处便合为一茎。留强者,余悉掐去,引蔓结子。子外之条,亦掐去之,勿令蔓延。留子法:初生二、三子不佳,去之;取第四、五、六子,留三子即足。旱时须浇之:坑畔周匝小渠子,深四五寸,以水停之,令其遥润,不得坑中下水。”

  《崔寔》曰:“正月,可种瓠。六月,可畜瓠。八月,可断瓠,作蓄(八)瓠。瓠中白肤实,以养猪致肥;其瓣则作烛致明。”

  《家政法》曰:“二月可种瓜、瓠。”

  (一) 这是《诗经.邶风.瓠有苦叶》的一句。毛《传》作:“匏,谓之瓠;瓠叶苦,不可食也。”邶、鄘均属卫地,故亦泛称为《卫诗》。

  (二) 《瓠有苦叶》孔颖达疏引陆玑《疏》与《诗义疏》基本相同,“故云”作“故《诗》曰”,“河东”作“河南”。

  (三) “故云”二句,引自《诗经.小雅.瓠叶》。“瓠叶幡幡”作“幡幡瓠叶”。“亨 ”即“烹”字,金抄误作“亭”,明抄、湖湘本误作“ 享”,黄校作“烹”,兹从《诗经》原文。

  (四) 明抄、湖湘本作“带”,金抄、《津逮》本作“蒂”,兹从明抄。说见注释【二】。

  (五) 金抄、黄校、张校作“他” ,明抄作“佗”,二字同,兹从金抄。

  (六) 《隋书.经籍志》有《郭子》三卷,注说“东晋郭澄之撰”。书已佚。《要术》所引,或即此书。本条类书未引。

  (七) 见《释名.释饮食》。“畜 ”作“蓄”。

  (八) 金抄作“蓄”,明抄、湖湘本等误作“灾”。

  【一】 “窈”同“窅”。孙星衍注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五《太子须大拏经》“凸髋”: “《汉书》:‘窅窊桂华’。苏林:‘窅音窅胅之窅’ 。是以窅胅为凹凸。”说明“窅”(窈)即凹字。“窅窊桂华”,见《汉书.礼乐志》。“挈”通“洁”,是缠束;又通“契”、“契”,是刻削成缺口。“约腹瓠 ”即所谓“细腰葫芦”,“窈挈”是说腹部深陷好像束着的细腰,也好像刻着一道缺口。

  【二】 “缘带为口”,是说沿着腰间束带处(承上文“其腹”为喻)开着一道凹陷的缺口。金抄作“缘蒂为口”,“蒂”应作“带”。

  【三】 雍县,汉置,故城在今陕西省凤翔县南。

  【四】 朱崖,西汉朱卢县,东汉为朱崖县,故治在今海南岛海口市。

  【五】 葫芦,古写作“壶楼”或“ 壶卢”。

  种芋第十六

  《说文》曰(一):“芋,大叶实根骇人者,故谓之‘芋’【一】。”“齐人呼芋为‘莒’。”

  《广雅》曰(二):“渠【二】,芋;其茎谓之 ●。”公杏反(

  三)“藉姑,水芋也,亦曰乌芋【三】。”

  《广志》曰:“蜀汉既繁芋,民以为资。凡十四等:有君子芋,大如斗,魁【四】如杵●【五】。有车毂芋,有锯子芋,有旁巨芋,有青边芋:此四芋多子。有谈善芋,魁大如瓶,少子;叶如散盖【六】,绀色;紫茎,长丈余;易熟,味长,芋之最善者也;茎可作羹(

  四)臛,肥涩,得饮乃下。有蔓芋,缘枝生,大者次【七】二三升。有鸡子芋,色黄。有百果芋,魁大,子繁多,亩收百斛;种以百亩,以养彘。有早(五)芋,七月熟。有九面芋,大而不美。有象空芋,大而弱,使人易饥。有青芋,有素芋,子皆不可食,茎可为菹(六)【八】。凡此诸芋,皆可干腊,又可藏至夏食之。又百子芋,出叶俞县【九】。有魁芋,无旁子,生永昌县【一0】。有大芋,二升,出范阳、新郑【一一】。”

  《风土记》曰:“博士芋,蔓生【一二】,根如鹅、鸭(七)卵。”

  《泛胜之书》曰:“种芋,区方深皆三尺。取豆萁内区中,足践之,厚尺五寸。取区上湿土与粪和之,内区中萁上,令厚尺二寸,以水浇之,足践令保泽。取五芋子置四角及中央,足践之。旱,数浇之。萁烂。芋生子,皆长三尺。一区收三石。

  “又种芋法:宜择肥缓土近水处,和柔,粪之。二月注雨,可种芋。率二尺下一本。芋生根欲深,□其旁以缓其土。旱则浇之。有草锄之,不厌数多。治芋如此,其收常倍。”

  《列仙传》曰:“酒客为梁【一三】,使烝民益种芋(八):‘

  三年当大饥。’卒如其言,梁民不死。”按芋可以救饥馑,度凶年。今中国多不以此为意,后至(九)有耳目所不闻见者。及水、旱、风、虫、霜、雹之灾,便能饿死满道,白骨交横。知而不种,坐致泯灭,悲夫!人君(十)者,安可不督课之哉?

  崔寔曰:“正月,可菹(十一)芋。”

  《家政法》曰:“二月可种芋也。”

  (一) 《说文》作:“芋,大叶实根骇人,故谓之‘芋’也。”下一条见“莒”字下,作:“莒,齐谓芋为‘莒’。”

  (二) 《广雅.释草》作:“蕖,芋也;其茎谓之●。”“●”音耿,现在一般口语中还称“茎”为“梗”,和“●”同音。《要术》引原作“ 其叶谓之●”,“叶”显系误字,吾点引“景”校改作 “茎”,是。兹据《广雅》改正。下一条《广雅.释草》则作:“葃菇、水芋,乌芋也。”“葃”音昨。《要术》引有“亦曰”,王念孙、王引之《广雅疏证》认为:“《广雅》之文,无言‘亦曰’者,盖误引。”按古人引书,重在征引明事,往往对原文有删约,或在不违反原义下有加添,或前后倒置。这样的引法,见于引《广雅》文的,在《

  要术》他人所引中不乏实例,例如卷十“胡荾〔五九〕”郭璞引《广雅》就有:“枲耳也,亦云胡枲”;“郁〔二五〕”《诗义疏》引《

  广雅》,“一名”、“又名”还多至五个。说明这里是《要术》加添,不是误引。

  (三) 黄校、张校、明抄、湖湘本作“必杏反”,金抄作“分杏反”,均误。按“●”,《玉篇》:“公杏反”,“必”、“分”均系“公”字形近而讹,兹改正。

  (四) 明抄作“美”,金抄“美” 上有“善”字,均讹;他本作“

  羹”,是。据《太平御览》卷九七五“芋”引《广志》作“茎可作羹臛”,金抄“善美” 二字,显系“羹”字被割裂后错成两个,而且这种羹臛 “肥涩”得不易下咽,也并不“美”,兹改正。“臛” ,金抄讹作“●”。

  (五) 各本均作“旱”,兹从金抄作“早”。七月熟的芋是相当早的。

  (六) “菹”,金抄、黄校、张校作“菹”,字同;明抄作“●”,俗讹字(古书刻本、抄本上这一写法很多)。此字在他处各本也有这三种写法,本书统一作“菹”。

  (七) 金抄、黄校、湖湘本作“鹅鸭”,明抄作“鹅鸡”,《太平御览》卷九七五引《风土记》作“鸡鸭”,兹从金抄。

  (八) “酒客为梁,使烝民益种芋 ”,金抄、明抄、湖湘本均如文;《辑要》引作“酒客为梁丞,使民益种芋”,《学津》本、渐西本从之。

  (九) 金抄作“后至”,是;黄校、张校、明抄作“后生”,湖湘本、《津逮》本添作“ 后生中”,《学津》本从《辑要》引作“后生至”,《渐西》本又添作“后生中至”,均出后人予夺。“后至 ”作“后来至于……”讲,《要术》是指责不作防患未然准备的“有耳不闻”的昏聩官吏,不是什么“后生” ,故从金抄。说详《宋以来齐民要术校勘始末述评》第二节第二目。

  (十) “君”,明抄讹作“居”,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十一)“菹”,应是“种”字之误,参看《四民月令辑释》“正月”篇校记。

  【一】 徐锴《说文系传》:“芋,犹言吁也。吁,惊词,故曰‘骇人谓之芋’。芋状如蹲鸱,故骇人。”

  【二】 王念孙、王引之《广雅疏证》:“蕖者,巨也,……或谓之莒。……渠,大也。… …芋之大根名渠,又名魁也。渠、莒古同声,故又名莒;莒之为言犹渠也。”

  【三】 “藉姑”即慈菇。“乌芋” ,一般指荸荠;但也有指为慈菇的(如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无论所指为何种,本条所引,均与芋无关。

  【四】 “魁”指“芋魁”,即芋的块茎的主干,俗称“芋头”。

  【五】 “杵●”,即所谓“去●” (音旅),是用竹柳之类编成的圆形盛饭容器。《方言》卷十三:“●,南楚谓之筲,赵魏之郊谓之去●。” 郭璞注:“盛饼筥也。”《仪礼.士昏礼》郑玄注作“ ●籚”;《说文》作“凵卢”,并说:“饭器,以柳为之。”

  【六】 古时称雨伞为“盖”,“散盖”即张开如伞盖。王念孙、王引之《广雅疏证》引《要术》作“伞盖”,则指“罗伞”(俗呼“黄凉伞”),但“伞”字是王氏改的。

  【七】 “次”是相及、相比的意思。《史记.酷吏列传.杜周传》:“内深次骨”。《索隐》:“次,至也。”《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有“次比”。这里“次二三升”,意即差不多有二三升大。

  【八】 “菹”有菜菹和肉菹二类。这里指菜菹,即渍藏生菜,就是现在的腌菜、酸泡菜。《要术》中经常提到,卷九并有《作菹藏生菜法》专篇。

  【九】 叶俞县,“俞”,《太平御览》卷九七五引《广志》作“榆”。叶榆县,汉置,故治在今云南大理县东北。

  【一0】永昌县,三国吴置,故治在今湖南祁阳县。又南朝宋置,在今成都附近。“魁芋” 是蜀地十四种芋以外的芋,而且郭义恭是晋人,所称“ 永昌县”,非指宋置之县。

  【一一】范阳,县名,故城在今河北定兴县。又郡名,三国魏置,隋废,郡治即今河北涿县。新郑,县名,秦置,即今河南新郑县。

  【一二】古有以山药一类的植物为芋类的,如《南方草木状》卷上:“甘●,盖薯蓣之类,或曰芋之类。”这里“蔓生”和上文引《广志》的“蔓芋”,应是指山药一类的蔓性草本植物。和“乌芋”同样,都只有“芋”名而实际和芋无关。

  【一三】梁,县名,汉置,故治在今河南省临汝县。梁郡是南北朝时才有的。《列仙传》旧题汉刘向撰,故梁应指梁县,否则其书为伪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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